美眉的❤️ 发表于 2019-5-28 17:09:31

为何西方人以契约精神为豪 ,中国人却以占便宜为荣?

古人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在现实中,古人一诺千金的精神已经不再多见。
人们认为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的都是好猫。这带来的后果就是为了成功,不择手段,为了结果,哪怕是破坏规则也在所不惜。
常常有人因为利益,而放弃契约,自以为小聪明、钻了空子、占了点便宜,但是却失去了自己的人格。

有一次坐地铁,我看到一对夫妇带着个孩子进站,孩子个头不小,看着已经有1.4米了。这对夫妇并没有给孩子买票,而是在自己刷卡后,让孩子咻的一声飞快跑过闸机,自己再紧随其后。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对夫妇给孩子做了一个最差的表率,孩子的世界观都是通过父母来培养的,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孩子造成一生的影响。父母爱占小便宜无视规则,孩子长大了也会认为占小便宜不是什么大事儿。

几年前,有个中国女孩在意大利半工半读,为了节约生活成本,她从来不打车,只坐公共交通工具,能走路就绝不坐车。可是即使是公共交通,按国内的标准还是偏贵。
慢慢的,她发现公共交通系统几乎都是自助的,没有检票口,也没有售货员,甚至连随机抽查都很少,完全靠自觉买票。她估算了逃票被查到的概率大概为万分之三。从此以后她经常逃票,自以为省下了很多生活费。
四年之后女孩毕业,名牌大学毕业的她并没有顺理成章的进入跨国公司,许多公司都是开始热情相待,随后婉言相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下,女孩终于忍不住问了HR。HR的回答让她羞愧难当,原来HR对女孩非常重视,对她的教育背景和学术水平都很有兴趣,一度以为她就是公司需要的人才,可是查了她的信用记录才发现她有三次乘车逃票被处罚的记录。
女孩认为的小事,在跨国公司成了无法容忍的信用缺憾。一个爱逃票的人,绝对是一个藐视规则,善于钻漏洞的人,这在跨国公司是无法被容忍的。
试想这如果是在中国,逃了几次票算什么,只要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学生,不愁找不到工作。
可是这真的只是小事吗?
今天你学会了钻空子,破坏契约与规则,明天你要是掌权了,就可能修改法律,将违法变成合法的。

几个月前,朋友王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了买卖合同,也付了定金。但是噩梦开始了,王先生想要房东赶紧办理房子的交易手续,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三个月后房东不好意思的告诉王先生:房子涨价了,家人一致决定暂时不卖房,愿意退还定金。比起房价上涨的利益,那点违约金很本不算什么。
房东的违约,毋庸置疑给王先生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在利益和契约之间,房东选择了利益,牺牲了王先生的利益,也失去了自己的人格。
一个眼里只有金钱和利益,没有人格和灵魂的名族,是没有未来的。

2009年2月25日晚,在法国巴黎大皇宫举办的“伊夫·圣洛朗与皮埃尔·贝尔热珍藏”专场拍卖会上,中国收藏家蔡铭超通过电话拍下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但在竞拍成功之后,蔡铭超在公开场合高调宣布将拒绝付款。
当时国内许多人都拍手叫好,认为这是爱国的表现。他们都忘记了这本来就是一场国际性的商业活动,成功竞拍最后却拒绝付款,本身就是藐视契约、无视规则的行为,某人失去的不仅是其个人的信誉,甚至将所有华人的诚信都置于一个尴尬的位置。

关于西方的契约精神,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
在美国纽约哈德逊河畔,离美国18届总统格兰特陵墓不到100米处,有一座孩子的坟墓。
总统的坟墓边上怎么会有个孩子的坟墓?
故事发生在1797年,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不幸坠崖身亡,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便在落崖处给孩子修建了一座坟墓。
后因家道衰落,不得不转让这片土地,孩子的父亲对新主人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把孩子坟墓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保留。
新主人同意了这个条件,并把它写进了契约。100年过去后,这片土地辗转卖了许多家,但孩子的坟墓仍然留在那里。
1897年,这块土地被选为总统格兰特将军的陵园,而孩子的坟墓依然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成了格兰特陵墓的邻居。
又一个100年过去了,1997年7月,格兰特将军陵墓建成100周年时,当时的纽约市长来到这里,在缅怀格兰特将军的同时,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坟墓,并亲自撰写了孩子墓地的故事,让它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延续了200年的契约揭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

契约本身有时候只是一个口头承诺,是一个以人格背书的承诺。
没有契约,就没有信用可言,一个社会若连信用都无法保证,那么又如何保障正常的生活。相信不会有人喜欢和整天出尔反尔的人打交道。
契约精神奠定了现代文明的基础,是商业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个名族越是尊重契约精神,其文明程度就越高,守信将是本世纪最低的交易成本,契约无关人情,无关利益,请别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契约至上。
作者简介:蓬蓬,热爱生活的天秤座,钟情旅行的女子,幸运只是用尽全力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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