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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运动的轨迹-----续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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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4 14: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6   地主阶级的国家结构及经济结构
地主阶级的国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和手工劳动、封闭的自己自足的经济基础上的。所以,地主阶级的国家兴、亡,就随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和经济组织的变化而变化了。
    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以地主阶级对农民的雇佣和剥削为中心的生产关系,是产生地主阶级国家的经济基础。所以,国家必然要维护这种生产关系。从经济性质上说,地主阶级的国家和领主阶级的国家一样,仍然是以农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国家。统治者们都以农业经济的家庭管理方式管理国家,实行的是家长式的统治。地主阶级的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制,更加强了这种家长式的作风。因此,在地主阶级统治的国家时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国王专制的统治方式,只有少数国家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实行过贵族集团共和制的统治方式。
   由于地主阶级的统治是由分封领主阶级的统治演变而来的,是农业经济时期的高级阶段的统治,所以,只要有利于地主阶级统治的原先的思想、道德、办法、组织等都被保留下来了。
     实行王权专制的国家,在国王权力方面,和封建领主阶级的统治制度一样,国王仍把国家视为他自己的私有财产,国王实行世袭制,有至高无尚的权力;国王仍可以对其家族人员封给仅次于国王的世袭官爵,并派到各地方或部门作官。国王任用官员时不像领主统治时期那样严格受出身门第的限制,但仍然保留等级制度。特别严格地实行官吏等级制和官僚特权制。仍然把人们分为贵族、平民、下等人几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人实行不同的政策和法律。贵族是统治阶级的人们,他们享有高于平民和下等人的很多特权;平民是不作官但有土地和财产的人们;下等人是没有土地和财产的人们。国家的各级官吏,全都由国王任免,他们把所得到的官位视为是国王的恩赐,国王可以自主地对任何人封赐或撤免官爵等。所有官吏都向国王一人负责。
    实行贵族共和制的国家,重大国事虽然不是由国王一人决定而由统治集团集体决定,但对农民的统治方式与王权专制是基本相同的,其一般的社会职能也是基本一样的,农民被压迫被剥削的情况也与王权专制一样严重。
    地主国家对各层的权力、官爵待遇等,都加以明文严格的区别;在法律上规定下级必须听从上级,全国所有的人必须绝对听从国王的命令。由此构成了以国家官位为主线的社会等级制度。国家对各个等级的人员,从国王至奴仆,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等级界线的森严和不可侵犯性。在外表形式上,这种等级区别仍然如领主社会时期一样,渗透到各个方面,表现得更加细微:官场往来、社会交际、言行举止、日常生活、吃穿住用等等,都有显著的等级区别方式和标志。
    地主阶级在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给予了国家处理全社会各阶级公共利益的职能,否则,他们的根本利益也不能保持。这些职能主要有:协调和处理各阶级之间及其内部人们之间的矛盾;处理国际关系,抵御外国入侵;管理交通运输;治理河渠,救灾赈济;规范语言文字、度量、货币等;统一法规和道德标准以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等等。
   为了实现这些职能,统治阶级建立了相应的国家机构,如兵部、刑部、吏部、户部、礼部、工部、文部、国库、矿产、转运等。各行政地区除有行政官员外,也设立了与上相应的下属机构。这样,就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国家统治网络。由于网络的复杂,官员的增多,地域的广大,不易及时统一人们的行动和标准,增加了国家机器运行的困难,为了克服这种困难,地主阶级的国家不断增加了各种法律法规,加强了法制统治。国家机器的运行,一方面靠国王和各级官员的直接管理,另一方面靠国家的制度法规的约束。所以他们增多了以法治国的办法。虽然这些法规是既不平等也不系统的---因为这种法规是从维护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统治者的意志制订出来的,它是维护等级制度的。但从维护人们活动秩序的角度上看是有益的,它使人们以国家法规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使各级官员和百姓的行为有所遵循,从而规范了个人的行为。有些明智的国王,总结了历史经验,明白了”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道理,为了让他的重大决策符合实际,便于下面的官员执行,一般都召开”御前会议(中国叫”早朝”)”,听取大臣们的正、反两方面的分析意见,再做定夺;有的国家,还设置了谏议官,专门挑剔国王在政策上的毛病,以帮助国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这虽然不算是”民主”,但是,可以认为这是朝”民主”方向迈进的起步。
    妇女的地位比领主统治的社会时期更加低下,不论在家庭还是在国家中都处在无权和被压迫的状况中。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成为男人的独占的领域,国家有很多歧视和压迫妇女的制度和规定,妇女被剥夺了接受文化教育和参与政治的权利。使妇女成了男人的附庸、奴隶、私有物,并可以随意买卖或抛弃。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给人类一半人制造了深重灾祸,抑制了人类一半人的智慧的发挥,严重阻碍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仍然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农业生产以私人家庭为基本单位;手工业生产也主要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冶铁、制盐、制陶主要是由官办的,但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比例很小。各种家庭生产的物品,主要是为了自己使用,用以交换的剩余产品较少。因此,每个家庭,既必须会进行农业生产,也必须会进行工具、衣物等手工物品的生产。除大型生产工具需要从专门生产作坊通过交换取得外,其他吃穿住用的一切物品基本全靠自家生产出来,商品生产只是,家庭生产的补充。因此,社会生产是以地主、农民、手工制作者的生活需要为基础并以分散的互不联系的方式进行的。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人们的自我封闭的观念和国家闭关自守的政策。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人们生产生活的需求不断增多,由此不断出现很多新的行业,人们所用的物品逐步多样化起来,任何一家都不可能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物品了,都必须进行必要的交换,以达到互相补充的目的。特别是从事专门手工业生产的人家,他们生产的单一产品,必须通过商品市场交换才能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生产、生活物品。又由于社会劳动产品的多样化,国家也不可能对所有的行业都收取实物赋税了。因此,国家对一些行业便收取货币赋税,国家对各级官吏也由原来支付实物奉禄逐步改为支付货币奉禄了。这一切因素,都促进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到了封建地主国家社会的后期,商品生产已达到相当的普遍化,出现了很多比较发达的商业城镇,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因素。但是,地主阶级的国家制度并没有因商品生产的发展而随之改进。在一些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城镇,一些工、商业主们,为了抵抗市场竞争,垄断行业利益,对付政府官员的压迫,加强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便组织了行业协会。后来,在工人的不断斗争的压力下,行会与政府串通一气,共同压迫和剥削工人,变成了一股阻碍商品发展的势力。
支持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来源就是赋税,赋税全部从一般中小地主、农民和工、商业者等下层劳动者手里征收,国家征调的徭役、兵役等全部由劳动人民承担,而官僚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却有特权,可以免除赋税徭役,这加剧了阶级差别和贫富两极分化。
                  17   小农业经济时其的家庭、婚姻与民族
    自给自足的小农业经济社会经历了部落阶段,领主阶段和地主阶段,历时近万年,人们的家庭在这些不同阶段里,在组织方式上发生了不同的变化,但其基本的功能,却基本上没有发生多少变化,以家庭为基础单位的民族,在功能方面也没有发生多少变化。以家庭为基础的姓氏族群宗法制度,是整个小农业经济的社会阶段的社会基础组织方式。因此,我们就把领主国家时期和地主国家时期的家庭与民族问题合在一起叙述了。
自从人类以男女二人为基础组建家庭以后,家庭就成为社会生产和社会制度的一个全息点。一种社会的基本状况决定着这个社会中的家庭的基本状况;反之,一种家庭的基本状况也反映着它所处的社会的基本状况。在不同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制度下,家庭的建立方式、家庭结构和功能是有所不同的。
由于自给自足的小农业生产,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所以,各个家庭中的青年男女,没有社会生产方面的广泛联系,男女交往很少,所以,绝大多数的青年男女,由爱情发展成婚姻的机会几乎没有。这样,就必须由“媒人”在中间介绍,才能形成婚姻。因为自从男性家庭出现以后,家庭的私有财产,由男主人说了算,父亲死后,就由儿子来继承;儿子的配偶是从别的家庭来的,婚后要和男方家庭成员在一起长期生活,对家庭将有深远的作用,特别是在家庭私有制的社会制度下,家庭财产必须要由本家庭成员来继承,人们对男女结合生育子女就持慎重态度了;另一方面,婚姻又是一种密切的社会关系,在统治阶级家庭之间往往会成为政治关系。所以出于经济或政治的目的,男女双方的父母或其它家庭成员会出来加以干涉,以致于直接作主,强迫男女同意。有的甚至把婚姻当成一种经济或政治交易,当男女双方在经济社会地位不等情况下,婚姻往往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性的。从此,人们的多数婚姻逐步变得不再主要以爱情为基础,而主要以经济或政治为基础了。人的本性在经济或社会地位的压力作用下遭到了扭曲、变形。
   家庭虽然是男女结合组成的,但这时期的女性只处于男性的从属的地位,男性压迫女性被认为是理所当然事情。
自从国家出现以后,社会上出现了等级差别,出现了不同的阶级,也就出现了家庭的差别。在一个国家的社会里,不同阶级的家庭,在相同的社会风俗的情况下,又有不同的生活方式。
    在男子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的贵族(领主和地主)统治的社会里,允许一夫多妻的家庭结构存在。男人只要有了足够的权力或财产,就可以娶几个女人为妻,只允许男人随意抛弃妻子而不允许妻子背离丈夫。男人占据女人是为了增加家庭劳动力或是纯粹为了生活享受。由于实行的等级制度,阶级之间特别是贵族和平民之间的人们不准通婚,强调的是门当户对。但不影响贵族男子占有平民和奴隶的女子的作法。贵族男子把娶的贵族的女人称为妻,把占有的平民和奴隶的女人叫作妾。妻是家庭的女主人,妾是低于妻而高于奴的一种家庭仆人。妻、妾的地位和待遇不同,她们所生的孩子的地位和待遇也不同。当老贵族死后,妻的儿子可以世袭老贵族父亲的社会名誉地位,并继承家庭的大部分财产,而妾的儿子只有一小部分财产继承权,他们能得到多少,全靠父亲或妻的长子的恩赐了。
    平民的婚姻,一般只能在平民之间进行。平民家庭,多数是靠自食其力过活,一般都是一夫一妻地共同劳动为生。由于夫妻共同劳动,男耕女织,家庭地位一般是平等的,其家庭成员都要参加生产劳动,家庭财产为本家庭成员共同所有。
    一夫多妻制造成很多终生独身男人,这些人多为穷人。他们没有家庭依托,生活来源极不稳定,成为扰乱地主阶级国家秩序的一个重要社会力量,是每次农民起义军的主要成分。
    社会生产劳动主要以私人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因为这种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以人力和畜力为动力的生产方式,不需要广泛的密切的社会劳动合作,就能单独地进行。所以,社会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是以家庭人口增长的需要为前提的,人口多了,所需求的生活物品多了,劳动力也多了,扩大种植面积或提高生产技术和生产效率就有了动力和基础。这种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都是一家一户地、分散地进行的。这就是农业经济社会生产的特点。
    这时候虽然已经有了以国家名义组织的或手工业主组织的集体生产单位,如制造兵器、制陶、制盐、制铜等的作坊或工场,但这些生产还不占社会生产的主导地位,占主导地位的是一家一户的家庭自由生产。
    家庭内部人员的分工,在不同阶级的家庭里有着不同的情况。在大地主的家庭里,男主人掌握着全部家庭财产,其他家庭成员是他的管理助手,设有管理家庭财产的账房,负责佃租钱物的收取开支等,还雇佣家庭服务奴仆和保镖等。其家庭人员一般只参加管理,不参加体力劳动,可以坐享其成。在小地主或一般农民家庭里,一般由年长的男人主家,他安排着全体家庭人员按分工各自作好份内的事务。因为吃、穿、住、用的东西,绝大多数都靠自己生产出来,家庭劳动全靠手工。所以,从老人至小孩都得参加劳动,有的在农忙季节,临时雇用一些穷人帮工,多数基本农业劳动都是本家庭人员完成的。家务劳动,全都由家庭妇女来承担,织布、做衣、做饭、照顾小孩老人等都由妇女来做。一般制作木器、铁器、陶器、农具等物的手工业家庭,多数是自己家庭人员劳动为主,有雇工的家庭是不多的。从事手工业的一般都是无地或很少土地的人家干的。
    到了地主阶级的国家时期,以家庭为基础的私有制发展到了顶点,社会财产(指经过人类劳动创造或改变过的对人们有用处的东西,不包括天然的东西)的大部分都分解到了家庭,只有很小的部分为社会公共财产,这一小部分也都被定为官家所有或村社所有,那些冠以官家所有的财产,实质上就是国王家的财产,因为连国家都是国王一家的私有物。
   这时家庭具有了如下的功能:人们生活的最基本单位;社会物质生产的基本单位;财产的最终归属单位。由于家庭在社会上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土地私有制,增强了人们的家庭观念,人们就把家庭的建立看成为人生的第一件大事,把生育子女视为增加家庭力量的主要途径。因此,人们主张早婚早育,在生活条件正常的情况下,人口呈上升趋势。在结婚、生育、丧亡时,都举行一定的仪式,以示重视,各地方都形成了一些繁琐的程式,甚至成为人们炫耀门第势力的一种机会。
    由于每个有财产的家庭的主要生产、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和分配权都是掌握在该家庭的父母手里的,所以,父母对其子女有绝对的权威。如果子女不听父母的话,不孝顺,就会受到体罚或经济制裁。国家也规定儿子必须孝顺和瞻养父母,否则要受到严厉惩罚。所以,即使儿子已经结婚了也不能随便与父母分家自己单独生活,只有其父母都去世以后,其儿子们才可以分家;女儿没有家庭财产继承权,只有儿子有家庭财产继承权。
    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人们家庭的兴衰会随着土地的得失而一起变化;社会地位的升降与土地的得失也会一起进行。因为土地成为这种社会里的主要的社会财富的基础。
   国家官吏分为多层等级,其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也自然分为同样的等级,他们的合法的经济收入有明显的差别。国王仍旧可以把大量土地从私人手里收归国有,然后再把它封赐给国王的家族人员或他的大臣们。被国家收去的土地上的农民就变成这一土地的新主人的农奴或佃农了。其它一般的官员,都可以凭借自己的权力和金钱,在自己的家乡置办大量土地以出租,作为自己的财产增殖和储备手段。所以,官吏一般都是地主;反之,也只有地主才能当官吏。官僚地主的家庭随着他本人在官场的升降而兴衰。
     土地除了逐步向官僚地主方面集中外,也逐步向一般有钱人家方面集中。一部分有钱的平民家庭,可以向一部分急于用钱而不得不出卖土地的人家购买土地;另有一部分因欠债无法偿还,不得不以地顶债,等等情况,都使土地逐步趋向集中。这样,社会上的家庭就逐步向贫富两极分化:少数有权有钱的人占有大量土地,靠出租发财,坐享其成;多数人失去了土地靠给富有的人家劳动为生。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越来越穷。
    但是,土地集中又会产生另一种作用,使土地向分散的方向变化(任何事物的进程变化,总是同时准备着它的逆程变化)。因为,一方面是地主垄断地占有土地,他们凭借着对土地的所有权剥削穷人,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这就使他们养成了寄生性和懒惰性,使他们变得愚蠢无知,只会挥霍享受,不会经济运筹,现有家产逐步流失或坐吃山空。如果没有官府作靠山,就逐渐衰落下去,靠卖地为生了,当土地卖完了时,他们也就变成穷人了;另一方面是,随着时间的增长,富人家通过巧取豪夺,所占有的田地越来越多,相应地,失去田地的农民也就越来越多,失去田地的农民不久也就失去了家庭,穷人越来越多。这种两极分化的情况往往以加速的形势发展下去,当土地集中到一定程度时,多数穷人被官府和地主们压迫的无法正常生活了,广大人民群众都纷纷起来反抗,最后引起社会危机,出现更朝换代。改换朝代以后,原先的地主阶级的统治集团被推翻、打散、消灭,新的地主阶级的统治集团上台。这就使原先的家庭财产格局被打乱了。多数田地等财产得到重新分配,部分失去田地的人们又得到田地,新的一轮家庭财产格局重新建立起来,又进入下一轮循环。这是地主阶级统治时期家庭财产格局特有的变化规律。
   在私有制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由于生产资料的扩大(例如土地、工场、矿山等),所有者自己使用不了或因少数人不能操作,他就必须雇佣别人或出租给别人使用。因此,这就出现了私产公用(即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向着它的反面转化)的情况:所有权与使用权在此出现了分离,使用者与所有者之间通过交易关系,取得了使用权,因此生产资料功能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它本身,同时也取决于使用者了,生产资料的前途起码有50%被使用者掌握了。由此,使用者就取得了对所有者讨价还价的筹码。这就使双方的交易向着等价交换的方向靠近。
    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出现了手工业与商业的社会分工。商人贩卖商品而到处流动,流动人口走到哪里都需要吃、住。于是,应流动人口的需求,旅店便在各城镇或交通要口而出现了。随着旅店的出现,以卖淫赚钱的娼妓也出现了。娼妓的产生,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妇女倍受压迫的一种突出表现是对爱情和婚姻家庭制度的一种否定。
    在整个小农业经济时期,一个国家之内,在一般人的生育能力正常的情况下,影响人口的增减主要因素有:食物、疾病、战争、国家政府对于家庭和生育的政策。在通常情况下,食物的丰歉,有受地理环境、气候和生产技术的影响;疾病对人口的影响,又受医疗技术的影响;战争是否发生,又受政治经济条件的影响。食物、疾病、战争,对于人口,起到了客观自然调节作用,对于个人来说虽然是残酷的,但是,它起到了“优胜劣汰”的客观作用,对于全体人口来说,促进了人口素质的提高。而国家政府对于人口的政策和医学的人为干预,违反了“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所以,有害于整体人口素质的提高。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也是民族的一个细胞,家庭形态由社会劳动生产力和民族风俗等诸因素决定。各个家庭都带有显著的民族、家族特色。在部落时期,民族形式作为部落的统治组织形式存在;在长期的民族部落战争与吞并混合中,各民族部落的风俗都在互相融合。在形成一个大国后,出现了分封领主政治统治的方式,民族的组织作用便逐步减弱了。但作为民族的风俗习惯却不容易很快改变,主导民族的风俗成为通行的风俗,其它民族的风俗,在不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统治者一般允许它存在。因为一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条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它们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民族之间的自然区别自然存在着,民族的自我倾向性也是自然存在着。以血缘关系联系的家族组织也自然保留着,各家族有族长,他负责带领本族成员办理本族的一些公共事务,维护族规风俗,主持礼仪等。这种家族组织形式,是村庄组织的一个单元。
    到了地主阶级国家时期,家庭仍具有家族和民族的属性。各个国家,一般都不是由单一的民族构成的。由几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其中必然有一个占统治地位的民族,而别的民族就成为被统治的或从属的民族了。所以,民族矛盾一般比较突出,民族隔阂一般较深,民族战争经常出现。民族战争往往导致国家分裂。每个民族都由很多姓族组成,以姓氏为纽带的家族集团普遍存在,家族统治成为地主国家统治的一种基础单位。族长一般由本族有财势的地主担任,负责维护封建的族规和道德风俗,掌管本族公地,主持各种仪式和祭祀,召集本族人员大会,惩治违犯族规风俗者,交涉外部关系等。一个村庄一般都由几个不同的家族构成。一般同姓族人不通婚,各姓氏之间通婚,构成亲戚网。各族、姓之间通常是和睦相处的。由于有国家的约束,家族之间较少发生互相争斗的现象。农村遍布全国,农村的首领都是由国家认可的当地大地主担当,负责执行国家的法规和督征赋税徭役,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和领导武装民团,管理村社公地、山河等事项。他们是当地人民的直接统治者和压迫者。
   在整个地主阶级的国家时期,是小农业经济发展的鼎盛时期。这种小农业经济,是一种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所谓自给自足,就是社会生产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家庭,国家政府组织的生产单位,只起到补充作用。一个家庭,既进行农业生产,解决吃饭问题,也进行手工业生产,解决上产工具和穿衣居住问题,用于进行社会商品交换的物品,只是自己的剩余产品,并不专门为社会交换而生产商品。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封闭”的经济活动状态。只有少数家庭生产不了的东西,例如炼炼钢铁、烧治陶器,制造武器,大车、舰船、开掘河道等,非众多劳动力合作才能完成的制作工程,才不由家庭来做。所以,商品经济范围很小,仅仅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商品经济的理念与保守的地主阶级的理念相悖,所以,始终都受到地主阶级国家的严重压制。例如在中国,地主阶级统治了2000多年,却没有发展成工业化商品经济的社会制度。只是到了清朝晚期,才被殖民主义的大工业商品经济的强国用军事大炮和经济大炮,轰碎了地主阶级的统治网络,打开了中国的封闭圈,经过几代爱国志士的殊死斗争,才使中国逐步进入了开放的大工业商品经济的社会阶段。这个转变过程,经历了100多年,其代价是中国丧失六6分之一的领土和死了几千万人民。
                 18   地主阶级国家的社会作用
  地主阶级国家,替换分封领主制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地主阶级统治的国家,把”分封领主制”时期的”土地官制”和”农奴制”,改革成”土地私有制”和”租佃制”,是一个历史性的巨大的社会进步。它激发了劳动者的主动性,提高了劳动效率,使生产劳动者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在地主阶级国家时期,人类文明有了较快较大进步。
   由于生产劳动者们都把生产劳动看成是与自己利益有直接关系的事情,只要劳动成果不被官吏们全部拿走,生活还能维持下去,他们就会在有限的土地和生产条件下,想办法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从而促进了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如选用良种、灌溉施肥、交错种植、提高禽畜鱼类饲养技术、扩大蔬菜品种等等。适应农业畜牧业发展的需求,生产工具得到较大改进。种田用的犁、耙、耩被普遍采用,代替了从前的铲翻地和手撒种,提高了生产速度。冶炼技术有了较大进步,金、银、铜、铁、锡、铅、铝等多种金属被发现和冶练出来,并且制造出了相应的用具。瓷器、火药、纸张、颜色等都被制造出来了。交通工具有了较大发展,大型轮车和帆船制造出来了,牛、马、骆驼等大牲畜被广泛用作农业、工业、交通、军事、通讯动力;指南针的发明,使江河湖海被普遍用于水路交通,使物资流通和人员的交往加快了速度,扩大了范围,遥远的国际交通和物资贸易也出现了。开始了国家间的农作物和家畜优良品种的交流及劳动技术的交流,促进了人类智慧的提高。棉麻丝绸等纺织技术有了较大发展,出现了木制纺织机械,生产工具开始了向综合化发展的起步。还有建筑、医药、工艺、文学艺术、生活用品、食品加工等都有很大发展。生产的发展促进了文化的发展。人类的文字,就是在地主阶级国家时期由图符象形形式改进成抽象的符号形式的。官用文字在一国之内得到统一,语言得到丰富和发展,文化教育不再只限于贵族阶级了,只要有条件一般人都可以学习文化。出现了一些科学理论,如数学、医学、天文、地理、物理、工艺、农艺、冶金、政治、军事、文学、艺术、曲艺、美术等。虽然这些理论有的还欠完善,但是,它们毕竟是一个发展的开端。商品发展到了一定程度,货币开始体现出一切社会财富的标志和社会财富的储存手段的功能了。人们开始象重视田地一样的重视货币了,货币开始成为人们普遍追逐的目标,资本主义的萌芽出现了。人类的科学实验、生产活动、生活娱乐、社会交往都丰富多彩起来了。人类社会比领主社会时期有了较大进步。
   但是,这种进步相对时间而言,又是很缓慢的,它没有使人类摆脱在自然力面前显得蒙昧软弱的状态。这主要是由社会的主流思想认识、生产方式和国家制度造成的。
    就整个农业经济时期的社会主流思想来说,是以”神主万物”为中心思想的。到了地主国家时期,这种思想已发展成了一种理论化系统化的思想,并且成了治国的政治指导思想。这种”神学思想”是与”科学思想”完全对立的。因为国家是建立在”神学”思想基础上的---”王权神授”。”科学思想”是讲究客观现际的,它只承认客观自然规律支配一切,解决问题从客观事物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上着手,不承认神的作用。所以,国家如果承认了”科学思想”,就动摇了它的统治思想基础。所以,国家就极力压制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自然产生的唯物的”科学思想”。使一些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不敢用唯物的观点去思考,到理论上讲不通时,就以”鬼神作用”来解释了。这样,就严重地阻碍了人们事实求是地研究问题的积极性,阻碍了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从生产方式上讲,地主垄断式地占有主要生产资料,没有竞争对手,没有随时随地的危机感。在他所掌握的财富数量限度内,他可以尽量享受。他的财富的来源不是靠他的劳动,而是靠他的权力,因此,他只注重怎样保持和扩大这种权力,而不会去考虑怎样改进生产工具提高生产力。他们以享乐为荣,没有发展生产力的兴趣和动力。一般自耕农民,由于财力弱小,赋税沉重,一般情况下仅能维持简单生产,欲想对生产工具进行改进,提高生产能力,却往往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最多只能作些小的改进。所以,生产技术的提高十分缓慢。
   其次,地主阶级的国家提倡以农为本的治国思想,把手工业、商业、矿业、工艺技术等行业都视为末,对于这些行业的劳动者进行残酷压迫和剥削,社会地位和人身权利与奴隶相当,其业主在社会上也受到地主阶级的歧视。他们赋税沉重,生产分散,本小利微,没有提高技术以求发展的财力。国家不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视此为亵渎神灵的歪门斜道加以鄙视和打击。具有一技之能的各种手艺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手艺收入,都采取手艺不外传的保守作法,再加上行会的垄断限制,就使技术难于得到推广和发展了。
   第三,由于当官是谋取私利的最好的途径,比从事农、工、商、艺、医等体力劳动的行业强得多。所以,人们把当官发财看作是最荣耀的事情,成为有文化的人们一生追逐的最大目标。一些人为了挤入统治者阶层里去,想尽了一切办法,耗费了毕生的精力。这样,一切有文化的聪明人都去钻营官场了,造成有文化的人没有技术,有技术的人没有文化,也妨碍了技术的发展。
    第四,地主阶级的国家王朝兴亡,经常反复交替,社会动荡不断,社会稳定的时期较短,社会生产的正常秩序时常遭到破坏,生产力的发展不断遭到阻碍,因此,地主阶级的国家,在几千年的时间里,仍然没有摆脱靠人力手工劳动的生产状态。
           19   地主阶级国家王朝的更替
由于地主阶级的国家本质与领主国家的本质基本相同,所以,引起朝代更换的基本原因也是基本相同的。
地主阶级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牧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种经济的主要生产资料就是土地。由于小农、牧业和手工业,可以单人进行,所以就不需要专门的生产劳动的组织指挥者,所以可以自然地、分散地进行生产劳动。只要每一个家庭占有了一块田地或者掌握了一定的手工业技术和原料,就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正常的生产劳动。但是,由于各个家庭的境遇不同和社会地位的不同,就造成了各个家庭的贫富差别,由于在小农业经济的社会里,土地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标志,所以,土地就会向富人家集中。失去土地的人们就成为贫穷者了。由此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失去土地的人们,由于贫穷,也没有了结婚成家的经济能力了,于是就成了富人家的雇工或者当起了流浪汉。这种两极分化是小农业经济社会的一种必然现象,而且是以加速的方式进行的。当着土地集中到一定程度时,社会上缺吃少穿的穷人达到3%了,就盗贼遍地了;达到5%以上时,贫穷的农民就开始占山为王,出现农民起义军了。他们劫掠大地主、官家财物为生,国家政府为了镇压他们,就必须扩充军队,军人从哪里征招?还是从种田的农民中和流浪汉中招收。农民走了,田地就荒芜了,粮食减少了,人民更加贫穷了,做贼的更多了,国家又得召收更多的人来扩充军队,如此恶性循环,内战就连绵不断了。由此造成大量田地荒芜,社会再生产出现了停顿、萎缩,社会危机就出现了。
   导致地主阶级国家必然出现社会危机的还有第二个因素,这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必然出现腐败现象。
   地主阶级国家的统治方式,基本打破了家族统治的界限,又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因此,一方面加强了统治力量,又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国家作用的看法,提高了人们参与国事的积极性。国家本来就同时具有两个作用,一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二是协调和处理社会各阶级的利益矛盾。
  地主阶级的国家实行吏治,在全国构建了一个官吏统治网络。但是,这个官吏统治网,也同时潜伏着一个官吏利益网。随着利益网的发展膨胀,统治网就随着萎缩和消弱。
地主阶级把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作为国家基本政策的出发点,由基本政策再制订出具体的法令法规及是非标准,国家官员按此法规标准处理一切事务,由此使国家以社会各阶级公正人的面貌出现,凌驾于社会之上。国王是国家的最高首领,他应当按国家法规行使权力,但是,君主专制国王具有至高无尚的权力,他可以随意更改政策和法规,各级官员必须服从于他。各级官员既要服从于国家法规又要服从国王和上级的随意指示,这就出现了个人作用与国家法规作用的矛盾。国家各级官员包括国王,都是以执行国家公务的面目出现的,当国家公利与官员个人私利发生矛盾时,国家要求私服从于公,但在实践上是很难实现的。一般在国家初创时期,能得以部分的实现,而随着时间的增长,就逐渐不能实现了。更朝后的新的地主阶级的统治集团,都是经过战争或流血政变上台的。这个新的集团的各级官员,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团结一致,听从他们的最高领导的指挥,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奋斗,终于夺得国家政权。他们在执政初期,因有敌人压力而形成的团结性和纪律性,是能够认真贯彻和执行国王的命令和国家政策法规的。但是,随着敌对势力的减小,这些新执政的官员逐步丧失了斗志,养尊处优,贪图享乐的风气逐步形成,他们逐步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各种作用,特别是认识了权力与财富的联系。因其生活奢侈程度不断升级,合法收入逐步显得不够使用,便开始以国家权力谋取非法私利了,官吏利益网开始发展和显露出来了。各级官员都有广泛的家庭和社会关系,这些关系象蜘蛛网一样牵连着他们。他们的家庭人员和亲朋好友往往会利用他的权力和威望谋取非法利益。这时,即使他想按章办事,也因受到自身或亲朋利益的牵掣而做不到了。再者,各级官员当官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谋取私利的,他们往往为了谋取个人的一些私利而上下串通,互相包庇。造成荣损一致,牵一动百的局面。因此很多官员碍着私人利益和同党的脸面等因素,也不愿意按国家法规办事了。再则,在这个等级社会里,婚姻、交际等都讲究门当户对,官员们通过婚姻等关系,结成利害关系网,特别到了第二代第三代以后,统治阶级的家庭人口成倍增长,这种关系网就更加广泛和稠密,他们更加紧密地互相支持,不择手段地谋取私利,以致出现公事私办,无钱不通,贿赂公行,贪污成风的腐败局面。这时,国家官员之间的“公务关系”就演变成“私人利益关系”了。这时,利益网就基本上取代了统治网了。
地主阶级国家虽然也有管理国家官员的严厉法规和督察机构,但是,在督察机构的官吏也以权谋私的情况下,这些管理官员的法规和机构就等于虚设了。
在国家权力私化的过程中,会同时出现如下结果:一是国家统治能力弱化,各级官员们的组织纪律性逐步淡薄,对自己有利的法规就执行,对自己无利的法规就阳奉阴违或干脆不执行,国家的权威逐步丧失,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王的命令逐步变为毫无约束力的空文。因此出现统治网络松弛破碎,纲纪失灵,各行其是的混乱的政治局面;权力弱化又加速权力私化。二是以土地为标志的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到官僚手中,多数农民失去田地而成为雇农或无业游民。三是国家以各种名目出现的赋税和徭役剧增,以致达到使中小地主都不能维持生产生活的程度。这时,各地的劳动者纷纷弃田逃亡,然后自动组成很多股“山贼、流寇”。    与国家权力私化同时进行的还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斗争。因为国王的权力至高,可以满足自己的一切私欲。所以,国王的位置,便成了国王家族和大臣们争夺的对象。他们为了争夺王位或一方面的权力,互相倾轧。他们有时为了利用国王来压制政敌,便奉国王为神明,把国王捧上了天;有时认为自己的势力可以左右全局了,留着国王反而对自己不利了,便把国王废黜。总之,从国王出现那天起,便隐藏着危机。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权夺利的斗争,也导致着统治力量削弱和统治网络破损,出现政治危机,下级官员会乘机横行不法,加剧权力的私化,从而加速社会危机的出现。
   在地主阶级国家制度下,国家权力私化和社会危机的出现,是由这种制度本身产的,它是不能自我解决这个问题的。
  地主阶级所建立的国家,当然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但是,由国家各级官员构成的统治集团,形成一个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高级利益集团。这一高级利益集团中的人员,虽然多数来自地主阶级,但是,并不等于地主阶级。他们有自己独立的利益需要维护,他们的利益是来自对地主阶级、农民阶级和一般民众利益的割取,即“税收”或“征收”。所以,当着这个集团腐败到严重程度时,连地主阶级也成了它的“宰割”对象了。这时,地主阶级的很多人,也会加入到农民阶级的造反队伍里来,扶助甚至领导人民,一起推翻现有的国家统治集团,以实现更朝换代。
   统治阶级是这种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当着被统治者们群起反抗时,他们是不会自动退出这个捞取名利的位置的。他们的一般作法是进行军事镇压或施以小惠诱其投降。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人民的反抗只会越来越频繁。他们为了加强统治和镇压人民,便不断增设国家机构和增加军队,这又进一步增加了人民的负担,人民的生活会更加困苦,从而促使人民的反抗更加剧烈,如此恶性循环下去,直至这个王朝被反抗者推翻为止。
由于国家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统治方式,因此君主专制国家的更朝换代的方式也不同于领主国家时期的情况了。一般有四种情况:
一是王室家族腐败无能,治国大权旁落于某一大臣手中,国王被架空;这个大臣逐步扩大自己的朋党,排除异己,形成集团,最后逼国王下台,自己取而代之。这属宫廷政变。
二是国家中央统治力量因其上层腐败纷争而削弱,而下属各地方官僚的武装力量逐步独立起来,不服从中央管理,各自为政,从而出现了地方力量割据称霸的局面,国家出现分裂。分裂后的各地方力量通过战争互相吞并,最后被一个力量最大的军事集团所统一,它统一后重新建立一个新的王朝,从而实现了朝代的更换。
三是有时分裂后的各个地方势力,互相之间势均力敌,他们便自成一国。这样,一个大国就分裂为几个小国了;有时这些小国为了抵抗共同的一个大国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邦制共和国。
四是国家机构普遍腐败,以致发展到使社会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人民普遍不堪忍受,劳动人民及下层官员都被逼,不断地进行聚众起义和反叛,国王对人民起义进行镇压,当镇压不下去时,最后被人民起义军推翻,起义领袖重新建立国家政权。
五是“小圈子利益”导致他们违背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反过来“报复”他们,使他们彻底灭亡。皇家集团,为了维护皇家的利益,打着“维护高贵血统”的幌子,实行近亲通婚,导致一代比一代低能,最终导致绝育。
在小农业生产方式为主的社会历史阶段,在地主和农民这两个对立的阶级,占社会主要地位的社会历史阶段,国家的朝代更换,只能是形式的变换,其国家的性质是不会变换的,不论更换多少次,它仍然是地主阶级的国家。
所以,也不会因为起义领袖或起义军是农民而建立农民阶级的政权。因为在财产私有制的情况下,谁掌握了财产权力,谁就有了支配或统治没有财产的人的权力;反过来,谁如果有了支配或统治别人的权力,谁就有了占有别人的财产的权力。所以,统治者必然就是剥削者和压迫者,必然成为大量土地的占有者(地主)。
当然,在社会实际更朝换代的过程中,以上四种情况一般不会单纯出现的,往往会混合交错出现,有时会互为因果,有时加上外国的入侵等诸因素,最后导致朝代更换。
    换朝后的第一代国王,一般会汲取前朝失败的教训,改进一些治国方法,缓和一些社会矛盾。但是,在生产工具仍旧简单落后,生产仍旧以农业手工劳动为主,社会阶级结构仍以地主和农民两个对立的阶级为主情况下,生产关系必然仍旧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国家性质必然仍旧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统治。这样,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权斗争、国家权力私化、贫富两极分化、国家统治网络逐步破碎等问题仍旧会如前朝一样产生和发展起来,最后达到彻底破坏其统治根基的程度,再次出现王朝更换的情况。
    这种王朝改换,对旧统治集团来说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灾难,对人民来说要遭受巨大的痛苦,但对人类社会来说,客观地起着调节作用,它使社会生产重新启动。它是在社会矛盾积累到极限,使社会生产不能继续下去而出现了社会危机的情况下,解决社会矛盾的唯一方式。这种方式是对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地主统治集团的一种客观性惩罚。因为在社会上出现两个利益矛盾的阶级以后,矛盾的双方在利益分割上应当适度,如果一方完全吃掉了另一方的利益,那末,它这一方也就不能生存了。
在每次王朝更换的过程中,特别是农民起义导致的王朝更换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都对劳动人民带来一些好处,对社会有所促进。这是因为:一、劳动人民乘统治力量薄弱的时机争得了一些既成事实的权利,在新王朝建立以后,为了缓和矛盾,稳定政权,便承认这些事实为合法了。二、原统治集团的人们被赶下台后,其财产虽然有一部分被新的统治者们原封不动的接占了,但多数财产在社会动荡过程中得到自然地重新分配,一部分失去田地的农民,重新得到田地,成为自耕农,进入安居生产的状态。三、新上台的统治集团,在初期其家庭人员比较少,用于奢侈享受的物质量也比较少,对人民征调的赋税和徭役也比较少,从而使被统治阶级的负担比从前减轻了,劳动人民有了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社会恢复正常发展的状态。
由于地主阶级的统治者们,看到王朝更换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每一代王朝总想长久地统治下去,便研究寻求各种统治方法,他们互为借鉴,历代相承,从而使他们的统治术达到了完整系统的程度。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策略等各方面,都有一套系统的理论和组织方法,但终究挽救不了其逐步衰亡的命运,“君子之泽,三世而斩”已成规律,这是地主阶级国家本质所决定的,任何策略、方法也是挽救不了的。
在领主阶级国家和地主阶级国家,国王独裁统治的几千年里,一直存在着这种国家政府“建立---发展---保守---腐败---衰落---垮台”的循环现象。伴随着这种循环的,是社会出现“大乱”和“大治”的循环。每一次“大乱”,都是一次巨大的社会灾难。王朝的循环更替成了领主阶级国家和地主阶级国家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成了领主阶级国家和地主阶级国家社会发展的必然的必要的方式:国家公共权力的私化,导致国家政府功能的弱化、破碎、腐败,政府功能的弱化、破碎、腐败,导致政府治国无能;治国无能,使国家政府更加腐败,如此恶性循环下来,不超过4代人,必然出现全国动乱,由动乱深化为大乱。大乱的社会环境,把那些腐败无能的官员淘汰了,有治国才能的人物被自然地锻炼和遴选出来了;于是,旧的统治集团被淘汰了,新的统治集团上台了。新上台的统治集团,把混乱的社会秩序重新恢复正常了,社会环境又和平稳定了。新上台的统治集团,仍然避免不了国家公共权力的逐渐私化。。。。。。。。。。。于是新一轮的旧戏又开场了。天下乱---天下大治----天下大乱,这样的循环,就不停地进行着。
一些人把这种“循环现象”,称作“天道循环”,即属于“自然的,天生的不可扭转的现象”。其实,这是他们看不到原因的自我愚弄的说法。出现这种循环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一家私天下”的政治制度造成的。这类“私天下”的政治制度,是以剥削和压迫人民为宗旨的专制统治。这种专制统治的国家官员,不是把“国家”视为人民的公国家;不是把自己看做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而是把自己视为高高在上的统治和压迫人民的“天神”,拒绝广大民众参与国家管理,拒绝广大人民的合理诉求,拒绝广大民众对于国家政府官员的监督;他们只维护“统治集团”的私利,使他们“统治圈”之内的人们私利不断扩张,逐渐吞噬光广大民众的利益。就如人身上长的“癌瘤”一样,癌瘤扩散到人的全身了,人就必死无疑了。所以,凡是专制的国家统治集团,都是这个国家的“癌瘤”,这种国家,必定摆脱不了“天下乱---天下大治----天下大乱”,这样的兴忘循环圈。
               20  农业经济时期的主流文化思想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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