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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24 09: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郝贵生:是辩证法,还是诡辩论?——评某报对资本的所谓“辩证法”认识



2022-06-23 17:05:14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郝贵生





  近些年来,***同志特别强调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十分尖锐激烈。这种斗争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最近某报发表了一篇如何对资本进行“辩证法”认识的文章。笔者读后,认为这篇文章不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识问题,而是讲诡辩论、诡辩术,是中国当今社会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一个重要表现。


  一、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对立

  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同志都知道哲学有两个对子:一个是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另一个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所谓辩证法就是运用发展的、联系的、矛盾的观点认识一切事物。所谓形而上学就是用孤立、静止、片面、否认矛盾的方法认识事物。形而上学还有一种貌似辩证法的极端表现,在哲学发展史上就称之为“诡辩论”。辩证法大师黑格尔以及列宁对“诡辩论”的思维方法做了较为全面和深刻的阐述。

  黑格尔认为“诡辩论”主要有四种特征:一是哲学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黑格尔在《逻辑学》中说:“人们常常把辩证法看做一种技艺,好像它是基于一种主观的才能,而不是属于概念的客观性。”(《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2页)这种所谓“基于主观的才能”和“技艺”就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诡辩术。而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实质是指客观辩证法。二是抽取事物的片面现象作为论辩的根据。黑格尔的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具体的即多样性的综合,而诡辩论则从具体事物中随意抽取某一个片面、现象、枝节、实例或规定当作事物的根据和本质。列宁充分肯定这一思想说:“诡辩家任意抽出某一个‘论据’,而黑格尔早就正确地说过:人们完全可以替世上的一切找出‘论据’。”(《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307页) “在社会现象领域,没有哪种方法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了。”(《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64页)三是鼓吹“抽象的否定”,排斥肯定的绝对的否定。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和相互否定。但这种否定是具体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而诡辩论则把矛盾双方绝对对立、完全割裂开来。黑格尔说:“因为诡辩是依据未予批判和不假思索的无根据的前提而作的推理;而我们称辩证法是高级的理性运动,在这种运动中,那些似乎是全然分离的规定通过自己,通过它们本身而相互过渡,前提则被扬弃。”列宁摘录这句话,并在旁边批注:“诡辩和辩证法”(《列宁全集》第55卷,1990年版,第89页)。四是割裂或混淆一般与个别、相对与绝对的关系。辩证法认为,一般与个别、相对与绝对既对立又统一。一般不是个别,绝对不是相对,但任何个别中有一般,相对中有绝对,没有不包含一般的个别,不包含绝对的相对;也没有脱离个别的一般,脱离相对的绝对。但是诡辩论往往主观主义地应用二者关系,要么割裂其关系,把一般、绝对脱离个别、相对;或者把个别、相对脱离一般、绝对。要么混淆其关系,把一般、绝对等同于个别、相对,或者把个别、相对等同于一般、绝对。列宁在谈到辩证法与诡辩论在相对绝对关系问题上的区别时说:“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来说,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列宁全集》第55卷,第306-307页)


  、某报如此“辩证”地认识“资本的逐利本性”

  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诡辩论比比皆是。列宁批判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观点时,就具体揭露其种种诡辩论的手法。前不久某报一篇重要文章《引导资本充分发挥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简称“引导”一文)中竟然也出现了这种典型的“诡辩论”现象文章的一个小标题就是“辩证对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追逐利润属性”。文中如何“辩证”地阐述资本的追逐利润属性呢?

  第一,资本有二重性,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资本逐利的本性即增值性,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二重属性中的自然属性的一面。”

  第二,资本的逐利性如硬币的两面,既有积极性,也有消极性。“资本逐利就像是硬币的两面,一方面,资本逐利的本性会推动经济发展和极大繁荣。……资本的合理逐利是创造财富、积累财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资本逐利的本性也可能会导致经济失衡的不断加剧。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逐利往往会失去控制,一味追求资本增值而不择手段,忽略长远的、全局的、人民的共同利益。”

  第三,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不仅为资本家拥有,也可被劳动者拥有。“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也是一种具有生产性的资源,既是社会发展所需要,也可以被所有劳动者拥有。”

  第四,社会主义执政者应为“资本”设置“红绿灯”。既要“激发资本逐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积极效应。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设置资本发展的‘红绿灯’”。也要“科学控制资本逐利的‘速’与‘度’,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应防止资本扩张‘超速’。……一旦资本规模失去控制,可能对经济发展带来致命打击,必须控制资本过度扩张,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实现多方共赢。”


  三、为什么上述“辩证法”是诡辩论?

  笔者第一部分已经指出,诡辩论是冒充辩证法,辩证法与“诡辩论”其根本区别是前者是客观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应用辩证法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地认识事物的本质。而后者是主观主义地应用辩证法的范畴,是歪曲事物的本质,而“引导”一文就是主观主义地应用辩证法。

  第一,杜撰出“资本的二重性”和“资本的自然属性”的概念学过《资本论》的同志都知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讲过“商品二重性”和“劳动二重性”概念。都有其特定的含义。而且马克思把“劳动的二重性”看做理解他的整个《资本论》的枢纽。这是马克思应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典型的科学的思维方法。但是《引导》一文却从“商品二重性”、“劳动二重性”推导出“资本的二重性”?笔者也许《资本论》读得不好。马克思究竟在《资本论》三卷本及其它著作中什么地方讲过“资本二重性”概念呢?希望“引导”一文作者给与指出。也许有同志说,毛泽东说过,任何事物都有二重性,资本为什么就没有二重性呢?难道马克思没有说过,我们就不能讲“资本的二重性”概念吗?这一推理是有道理的。不能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说过,我们就不能使用“资本的二重性”概念。所以问题的要害不在于是否马克思说过,而在于如何解释“资本的二重性”的含义。“引导”一文首先是把资本的二重性解读为资本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这种解释是错误的。马克思一再说过,资本不是物,而是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这里明明确确告诉我们,资本只有社会属性,怎么会有“自然属性”呢?商品的二重性中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自然属性,劳动二重中具体劳动具有自然属性。但绝对不能推导出“资本的二重性”也有自然属性。作者也许认为,逐利性自资本产生之后,自然就有的,这就是资本的自然属性。这种解释完全错了。如果按照这种解释,“国家”一产生就具有阶级性,难道阶级性是国家的自然属性吗?“自然属性”是一种事物所具有的“自然界”的属性。如“人”的自然属性即吃、喝、性行为,它不是产生了社会的人之后出现,而是它同所有的动物一样共同具有的属性。但人同动物获取的方式不同,人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通过劳动获得。这就是人的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且马克思从来没有说过资本具有自然属性的特征。如果承认这一点,岂不是与马克思的资本不是物,而是生产关系的观点自相矛盾吗?马克思自己不就打自己的耳光吗?马克思《资本论》确实从多个角度揭示资本的辩证法,如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个别资本与社会资本,但从未划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引导”一文利用“自然”是从来就有的含义,杜撰出资本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辩证”的二重性,这完全是作者主观捏造出来的诡辩论的一种手法。

  第二,从“好坏”角度揭示“资本的二重性”是照抄照搬蒲鲁东的不讲具体历史条件的抽象的“好坏辩证法”马克思《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中应用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资本放在一定的历史环境、条件下进行分析。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就是资本主义,资本或者说资本主义是在封建生产关系内部成长起来的对封建主义的否定,它代替封建社会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共产党宣言》中从六个方面高度肯定了资本主义的进步作用。但伴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促进生产力和社会的进步作用逐步转变为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内部的生产社会性与私人占有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马克思《资本论》的写作正是在《共产党宣言》对资本主义认识基础上进一步揭露资本的本质、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阻碍和破坏作用。更深刻论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灭亡的历史必然性。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的辩证法认识。

  19世纪40年代出现了不同程度批判否定资本和资本主义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其中以蒲鲁东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潮就照搬了黑格尔的“矛盾”思想,机械地把一切经济范畴划分出好、坏两个方面。认为资本和资本主义对社会发展有好的积极的方面,也有坏的消极的因素,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机器生产、垄断等都有好坏两重性。他所理解的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就是保留资本的积极的好的因素,消除其消极的坏的因素,归根结底还是维护和保存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批判蒲鲁东的所谓“辩证法”时说:“蒲鲁东是天生地倾向于辩证法的。但是他从来也不懂得真正科学的辩证法,所以他陷入了诡辩的泥坑。实际上这是和他的小资产阶级观点有联系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7页)

  没有想到的是,在马克思主义诞生170多年后,中国的某些权力者和学者竟然把早已被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过的蒲鲁东的“辩证法”思想原封不动地照搬过来,也对“资本的逐利性”进行“好坏”的所谓“辩证”分析,既要承认资本逐利的“好”的本性会推动经济发展和极大繁荣,创造财富、积累财富、促进共同富裕。另一方面,资本逐利的“坏”的本性也会导致经济失衡的不断加剧。这典型地是对马克思辩证认识资本思想的歪曲和诡辩。马克思是把资本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认识其积极作用和破坏作用,而《引导》一文在抛开资本发展过程和具体条件下,主观抽象地地推断,“资本”在任何历史条件下都有其“好坏”两方面,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发展经济也应该如蒲鲁东那样消除“坏的方面”,保留“好的积极的方面”,以促进所谓“社会主义”的发展。这种“辩证法”难道不也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蒲鲁东那种“不懂得真正辩证法”而“陷入诡辩的泥坑”吗?事实上,从《共产党宣言》写作之前,“资本”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大阻力和障碍,人类当今一切罪恶现象包括战争最深层次的根源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帝国主义。当代中国的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也是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资本”是万恶之根源。《引导》一文作者及编辑们无论嘴上如何“主观分析”出多少资本逐利性的所谓“长处”和“积极性”,都根本改变不了资本当今社会“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吃人肉喝人血的本质,改变不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根本对立的本质。


  第三,主观制造“资本是生产要素”的论据和前提,并推导出“劳动者也拥有资本”的荒谬结论来
  主张对资本的“逐利性”进行所谓“辩证”的“好坏”分析的鼓吹者又制造出一个荒谬的大前提即“资本是生产要素”的观点。他们认为,任何物质生产劳动离不开生产的基本要素,“资本”既然是生产要素,社会主义物质生产活动当然离不开“资本”这种生产要素。所以“资本”必然起好的积极的社会作用。这典型地是歪曲、混淆和偷换唯物史观的基本概念。唯物史观在生产问题上有三个基本概念:一是生产劳动,它的基本要素如马克思《资本论》中说,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资料,或者简单说就是人与物。二是生产关系即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结成的一定的关系。它包括三种要素即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产品的分配。三是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任何人的劳动过程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生产劳动不能离开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绝对不是生产劳动的基本要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是决定和反作用的关系。同理,资本本身是生产关系、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必须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下进行,资本家必须通过“资本”购买劳动力、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才能进行生产活动。但绝对不能由此推论说,资本本身摇身一变为生产要素。主张“资本是生产要素”的观点实质是抹杀“生产活动与生产关系”的本质区别,把二者之间的依赖关系歪曲为一方包含在另一方,变为另一方的内在因素之一。这也是借口辩证法的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特征不加任何分析地主观把对立一方捏合到另一方中去。这也是典型的诡辩论的方法。如此主观地捏造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荒谬”的前提,由此作为“论据”论证资本的积极的社会作用显然是极端荒谬的。在“资本”的关系中,只有“资本”、资本家才掌握生产资料,“资本”的本质是在劳动过程中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劳动者在“资本”的关系中,永远是把自己出卖给资本家,永远是雇佣者,它怎么也摇身一变而“拥有资本”呢?也许作者认为,劳动者能够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就是“拥有资本”,这完全是诡辩和胡说八道。劳动者难道拥有“劳动力”这种所谓“资本”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就能够“占有他人的劳动”吗?就是“剥削”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部著作中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资本是占有他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但“引导”作者突然从“资本是生产要素”的无任何逻辑联系主观主义变戏法般地推导出“劳动者也拥有资本”的极端荒谬观点。黑格尔说:“诡辩是依据未予批判和不假思索的无根据的前提而作的推理。”“引导”一文作者杜撰出一个不加证明、不加思索的、无根据的、荒谬的“资本是生产要素”作为推理的论据和前提难道不是诡辩论的典型手法吗?如果按照“引导”的观点,马克思的《资本论》就要全部改写,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关系就绝对不是剥削被剥削的关系,而是平等关系。资本主义就是人类社会合理的永恒的社会制度。这岂不是从根本上颠覆《资本论》的全部观点,把中国彻底“引导”到所谓“公平、正义、平等”的资本主义方向上去吗?岂不是从根本上否定和推翻中国共产党的“消灭私有制”的初心、使命吗?岂不是要把共产党转变为维护资本和保护私有制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吗?


  第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究竟设置什么样的“红绿灯”?
  《引导》一文从“资本”的“好坏辩证法”推导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应该设置“红绿灯”,用红灯限制“资本”坏的因素,避“资本”短处,“防止资本扩张‘超速’”,用绿灯扬资本的长处,“创造条件”“促进资本发展”。应该说,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确实要设置“红绿灯”,问题在于设置什么样的“红绿灯”,限制什么?促进什么?任何社会发展都有进步和反动、积极和消极、阻力和动力的对立、问题在于社会主义的进步与反动、积极与消极、善与恶的对立究竟是什么?我们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主义社会的对立因素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对立、真社会主义与假社会主义的对立,而不是资本的好与坏的对立。列宁说,社会主义就是成长着的共产主义和衰亡着的资本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社会主义的红绿灯就应该为一切社会主义的因素和新生事物大开绿灯,对资本主义、假社会主义和一切腐朽没落的因素设置红灯。共产党人流血牺牲革命的目的就是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实现没有剥削压迫的共产主义。而当今某些媒体却大力为“资本”的所谓“长处”大唱赞歌,大开绿灯,他们不是重新要把中国拉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去吗?


  四、用“诡辩论”取代“辩证法”的社会根源

  “引导”一文的出笼有深刻的社会根源。这个题目较大,笔者这里简要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第一,它是整个社会是非美丑善恶观念颠倒扭曲的表现之一。

任何社会都存在具体的是非美丑善恶观念的对立。社会的发展就是正义战胜邪恶、先进战胜落后、进步战胜反动的过程。社会主义也是如此。社会主义社会最主要的对立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对立。一切是非美丑善恶的对立都是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对立中派生出来。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在领导人民同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一切腐朽没落的反动势力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的每一个成员最重要的素质、能力就是要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对立有清醒的认识,能够识别什么是社会主要,什么是资本主义?并对资本主义进行不断的批判斗争。而当代中国最主要的社会问题就是不同程度丧失了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的识别能力,导致资本主义及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在中国大地蔓延和泛滥开来。党的重要报刊媒体及《引导》一文作者正是这种连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都没有分清楚,竟然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批判过的丑恶东西当做灵丹妙药、把毒草捧为香花供奉起来。他们不仅不配做一名共产党员,甚至连做一个正直人、善良人的资格都不具备。而当今鼓吹用西方“资本”理论救中国、发展中国的论调就是西方文化影响和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具体表现,是意识形态领域里斗争的突出表现。其实质就是要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引入到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去的目的。


  第二,它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猖獗的具体表现。

毛主席在世时,反复强调全党要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学会用唯物论和辩证法指导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仍然十分严重,毛主席称之为“猖獗”。毛主席去世40多年来,这种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较比毛泽东时代更加猖獗,包含冒充辩证法的“诡辩论”。十多年前,在中央电视台及各个高校流行的“大专辩论会”本质上不是培养青年学生运用唯物论和辩证法分析问题的科学的思维方式,实质是培养形形色色的诡辩人才。笔者2011年6月3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文章《辩论活动的实质和灵魂究竟是什么?》,就对这种辩论赛中表现出来的“诡辩”现象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引导》一文表现出来的“诡辩”现象实质是中国当代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不讲科学真理的“诡辩”现象的浓缩。


  第三,它是当代知识分子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世界观的突出表现。

马克思揭露蒲鲁东的“诡辩”的思想根源是其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引导》一文作者及有关编辑也有其阶级根源,这就是他们头脑中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和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揭露和批判“资本”的本质,就因为他们是站在无产阶级和绝大多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表现。而一切希望和竭力维护和保留“资本”的权力者和学者的深层次的阶级根源就是立足点和世界观已经完全转移到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少数人的立场方面来,由此使他们借助“辩证法”的词句运用“诡辩”的手法充当“资本”的辩护士和卫道士,最终成为社会主义发展的阻力、绊脚石。

  2022年6月21日


  /郝贵生,大学教授,红歌会网专栏学者。发表至本站时略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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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格尔认为“诡辩论”主要有四种特征:

一是哲学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黑格尔在《逻辑学》中说:“人们常常把辩证法看做一种技艺,好像它是基于一种主观的才能,而不是属于概念的客观性。”(《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2页)这种所谓“基于主观的才能”和“技艺”就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诡辩术。而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实质是指客观辩证法。


二是抽取事物的片面现象作为论辩的根据。黑格尔的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具体的即多样性的综合,而诡辩论则从具体事物中随意抽取某一个片面、现象、枝节、实例或规定当作事物的根据和本质。列宁充分肯定这一思想说:“诡辩家任意抽出某一个‘论据’,而黑格尔早就正确地说过:人们完全可以替世上的一切找出‘论据’。”(《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307页) “在社会现象领域,没有哪种方法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了。”(《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64页)


三是鼓吹“抽象的否定”,排斥肯定的绝对的否定。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和相互否定。但这种否定是具体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而诡辩论则把矛盾双方绝对对立、完全割裂开来。黑格尔说:“因为诡辩是依据未予批判和不假思索的无根据的前提而作的推理;而我们称辩证法是高级的理性运动,在这种运动中,那些似乎是全然分离的规定通过自己,通过它们本身而相互过渡,前提则被扬弃。”列宁摘录这句话,并在旁边批注:“诡辩和辩证法”(《列宁全集》第55卷,1990年版,第89页)。四是割裂或混淆一般与个别、相对与绝对的关系。辩证法认为,一般与个别、相对与绝对既对立又统一。一般不是个别,绝对不是相对,但任何个别中有一般,相对中有绝对,没有不包含一般的个别,不包含绝对的相对;也没有脱离个别的一般,脱离相对的绝对。但是诡辩论往往主观主义地应用二者关系,要么割裂其关系,把一般、绝对脱离个别、相对;或者把个别、相对脱离一般、绝对。要么混淆其关系,把一般、绝对等同于个别、相对,或者把个别、相对等同于一般、绝对。列宁在谈到辩证法与诡辩论在相对绝对关系问题上的区别时说:“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来说,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列宁全集》第55卷,第306-3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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