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字的共性
第十章 人类文字的共性 全世界各国的文字,千差万别,但是,它们都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反应了人类文字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些普遍规律,为现代各国的文字发展,指出了正确的方向。一个民族的语言发展,是由其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的发展带动的;而每种语言所对应的文字系统的处理工具(书写工具和书写材料)发展变化,也是由其社会发展所带动的。文字的处理工具的改进,又会引起文字体式的改进。例如汉字:从历史上看,汉字系统的体式更新,一直是与中国的社会发展同步进行的。中国在部落酋长国时期的结绳记事或图符记事的方法,到分封领主制国家时期(夏朝),就不适应了,于是就出现了刻划文字---甲骨文;到周朝后期,刻划文字就跟不上社会需要了,于是人们用竹棒蘸颜色水书写文字,于是甲骨文被升级为“篆体字”;篆体字比较复杂难写,竹棒当笔也不便于提高书写速度。到春秋战国时期,篆体字和竹笔又跟不上社会需要了,于是人们有发明了“毛笔”,并且对于篆体字作了很大的简化,于是将篆体字升级为“隶体字”;到东汉时期,隶体字也跟不上社会需要了,于是人们又对隶体字的笔画结构进行改进,由此使隶体字升级为“章草字体”,不久又把“章草字体”改进成“今草字体”;到了唐朝时期,又把“今草字体”升级为“真体字(楷体字)”。到了宋朝初期,用毛笔手写文书,又跟不上社会需要了,人们于是发明了“刻板印刷”,适应刻板印刷的需要,刻板工们又把“真体字”改进成“宋体字”。这次更新,主要是为了提高和增加汉字适应中国现代化、信息化社会发展所需的新的功能。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 语言属于声音“信号”类。声音,是眼睛不能看见的,并且不能远距离传送和长久保存。人们为了能让眼睛“看得见”、远距离传送和长久保存,于是发明了“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文字属于视觉“符号”类。文字的发送器官是手,接受器官是眼。“语言”与“文字” 的关系:语言的最小单位是“语句”;“语句”由单词、语法和语气构成。单词由词意和词音构成。词意是单词的实体,词音是单词的传播载体。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书面符号。所以,每个字的字音,就是它所表示的单词的词音;每个字的字义,就是它所表示的单词的词意。所以,可以说,单词是文字的“源版”,文字是单词的“映像”。“源版”发展变化,“映像”就必然随之发展变化;“映像”对于“源版”也不是被动消极的,它也会反作用于“源版”。文字属于视觉“符号”的范畴,但是它又不是一般的“符号”,它是专门“表示”语言单词(有的单词还附带语法)的“符号系统”。语言的单词,是由“词意”和“词音”两个要素构成的。而文字的基本功能就是记录和支持语言单词的。所以,文字就由“字形”、“字义”和“字音”三要素构成。语音单载的语言,因为词音与词意是一一对应的,其最佳文字系统,是具有规律性、规范性、标准性的,读写一致的,直接表音又直接表意用拼音字母组成的文字系统。语音多载的语言,因为词音与词意不是一一对应的,其最佳文字系统,是由“意符”和“拼音字母”组建的、具有规律性、规范性、标准性的,“意、音双表”的方块文字系统。世界上有三大类基本的文字系统:直接表意、间接表音的文字系统;直接表音、由音哓意的文字系统;意、音都直接双表的文字系统。一、表意文字系统,包括两种:用不同的“字形”来表示不同含意的“单词”的文字,叫做“表意文字”。表意文字的读音,是靠口传的。这类文字,又称作“直接表意、间接表音的文字”。这类文字系统,包括两种:1、用不表语音的构字原件构建的方块形的文字。这种文字,让它表了“词音”,就不能表示“词意”了;反之,让它表了“词意”,也就不能表示“词音”了。对于这种字,如果用其不同的字形表示不同的“词意”,它就是“表意文字”。例如楷体汉字:水、流、霍2、表示单词的“拼音字母串中,带有“哑音字母”的,就使读者分不清哪个字母是“哑音”的,哪个字母不是 “哑音”的了,其“读音”就必须靠口传或另外注音了。这类用“拼音字母”组建的文字,是由“直接表音、由音哓意”的文字,演变而来的。例如今天的英文。Mastiff show funmy 二、表音文字系统,包括两种:1、“音节文字”。用不表语音的笔画构建的方块形的文字, 如果用其不同的字形间接(口传读音)表示不同的“音节”,再用不同的“音节字”的排列,组建“多音节单词”的文字,是“音节文字”。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2“拼音字母文字”。对于多音节单词,用拼音字母拼出每个音节的读音,是“拼音字母文字”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3.gif三、意、音双表文字系统。意、音双表文字系统有如下三种类型:1、“形声字”型:在“拼音原理”发现之前,让一个方块形的字表了“词音”,就不能表示“词意”了;反之,,让一个方块形的字表了“词意”,也就不能表示“词音”了。为了让一个方块字既表词音又表词意,就用一个字作“字义提示”,另一个字“表示字音(读音是靠口传的)”,二字合成一个字,合成字的整体字形表示“字义”。例如:汉字“铜”---金,提示字义;同---表示“字音”。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4.gif2、用“意符”、“区别符”、“拼音字母符”、“调符”构建的“意音双表”的方块文字。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5.gif3、用拼音字母(“音素”符号)的不同顺序排列,来组建表示语言单词的线性“文字”。这样的文字,叫做“音素文字”。“音素文字”的字母串中,没有夹上表示“词意”或“语法”的“哑音字母”的,是“表音文字”。 人们就可以由不同的“读音”,知道不同的“词意”了。这时,它就成为“读写一致的文字”了。又因为其表示不同单词的“拼音字母串”不同,那么,单从不同的字母串看,也能分辨出不同的“词意”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成为“音、意双表的文字”。而如果夹上表示“区别词意”或“表示语法”的“哑音字母”时, 就变成直接“表意”,间接表音的文字了。有些人不懂“文字”与“符号”的本质区别,认为上了书的一切“符号”,都是“文字”。其实,“文字”与“符号”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人们可以主观随意地设定某一事物的“代表物”,而这种代表物的形式有很多:可视的形式、可听的形式、可触的形式、可嗅的形式、可尝的形式,等等。人们一般把书面形式代表物叫作“符号”,把其它形式的叫“信号”或“记号”、“标志”。“符号”是人们随意设定的“代表”事物的书面标记。 人们可以随意涂写一种“符号”,随意设定它代表一个单词、一句话、一个事物、一种现象、一种动物、一种行动、一个特定的人或一个团体、一种国家、一种社会等等。例如, “牛”的可视符号和信号、标志,可以有无限种:图符、数码、草棒、声音、味道、等等。牛的汉语可听的信号,就是对牛的称呼niu,不同语言的人们,对牛的称呼不同,即使同一语言的人们,另外设定对牛的另一个称呼也可以。所以,可听的信号也是无限的,由人们随意设定。再如,用连续“噹噹”铃声代表“准备上课了”,这种声音,也是人们设定的可听的“信号”。由此可见,“符号”或“信号”是人们事先主观约定的直接代表事物的一种东西。以可视的形态,代表事物的符号(例如:电报码、电脑源码、路标、夜间信号弹、手势、肢体动作、旗语、物理符号、化学符号、数学符号等等),只要约定这种符号代表什么就可以了,其读音不必约定,读什么都不影响它的含意。以可听的声音“代表”事物的信号(例如:乐曲、汽笛声、铃声、钟声、哨声,暗语、咳嗽声、模仿鸟叫声、模仿兽叫声、等等),需要事先约定“什么样的声音,代表什么事物”就可以了。由于“符号”或“信号”,是人们随意约定的直接“代表”客观的事物的,与语言无关,所以,只要事前约定符号或信号所代表的是什么,它就可以越过语言壁垒,通行于约定的群体。例如,全世界各国的水兵,约定了“旗语”(易用于白天)和“灯语”(易用于黑夜)。世界不同语言的水兵,只要学会了这种“旗语”和“灯语”,就可以互相交流了。而“文字”是专门“表示”语言单词(有的单词还附带语法)的“符号系统”。 文字必须以语言为基础。语言是具有“系统性”、“规律性”、“排他性”的,所以,表示一种语言单词的文字,也是具有“系统性”、“规律性”、“排他性”的。表示不同语言单词的文字,不能越过语言壁垒而通行于不同语言的族群;不以任何语言为基础的“文字”,也不会为任何别的语言族群所使用。因此,任何“文字单体”,只有在它的原来的文字系统中,才能具有“文字”的功能和特性。离开了它原来的文字系统,被放在别的文字系统的文章里,它就变成了一个书面“符号”----让它“代表”什么,是由该文章的作者随意设定的;它是按这里的语法被组织在语句里的;它的读音,也是用这里的语音。例如,阿拉伯数字“1、2、3、113“,在汉字文章里,就是汉字“一、二、三、一百一十三”的替代符号,它的读音,还是汉语的“一、二、三、一百一十三”读音。所以,在汉字的文章里,所有汉字以外的“文字单体”,都是“符号”,并不是汉字系统里的汉字单体。在汉字文章里,夹杂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符号、外文字母单词、等等,这些东西都不是汉字系统的“汉字”;因为只有用汉语、汉字把它翻译出来,才能让汉语人理解,所以,都是“替代汉字的符号”。例如英文字母“a”,在汉字文章里,只要作者在当前的这篇文章中,对“a”做现场“约定”,让它代表“一”,代表“苹果”,代表“可能”、 代表“小狗”、 代表“菊花”。。。。。。。都可以。虽然“文字”与“符号”都是思想交流的书面符号,但是,两者的功能、特性不同,所以,不是随意搞一个符号堆,就能充当一个“文字系统”的。在一个文字系统内,所有的文字单体,都具有统一的结构规则,统一的体式,统一的表音、表意的规则,统一的书写和使用的规范标准;每个文字单体在语句中的排列位置,都由其对应语言的语法决定。不按语法的规定,随意排列的文字串,不能表示任何语意。由于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是以语言为基础。所以,就产生了“语音单载的语言的最佳文字,是直接表音的“纯拼音字母”的线性文字;语音多载的语言的最佳文字,是“意、音双表的,意异形异”的“方块文字”。这一规律,就决定了这两类语言所对应的最佳文字,是不可互相替代的。从记录和传递思想信息的功能这一点上看,“符号”与“文字”的功用相同。因此,有时它们可以在一篇文章里混用或互相转化。一些文章中,有时掺杂着很多符号(例如在汉字文章中,加杂着“a+b=c”、“5-2<4 ”、“HTTP”、等等,对汉字体系来说,都属于符号);有时在同一篇文章中,将某些文字单体当作符号来用(例如在汉字文章中,“克隆”、“汤姆”----当作“音节符号”; “李兰花”----当作“某人的代表符号”,等等),这就使一些人产生了错觉,认为“文字”与“符号”是一样的。近代有人编造了一个“文字发展三段论”:“表形文字阶段----表意文字阶段-----拼音文字阶段”。由这种“理论”,就判定了汉字是比英文落后的文字;也判定了汉字发展的方向就是拼音文字。但是,这个种“理论”和判定,在理论上站不住,在实践上,也被100年实验证明,根本行不通。 “文字发展三段论”,没有弄清“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这个本质。事实上,“文字”的根本作用是“表示语言单词(有的还附带语法)”的。语言单词含有“词音”和“词意”两个要素,哪里来的“词形”呢?所以,这个“文字发展三段论”,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际上是没有的。完全是“汉字拉丁派”编造的谎言。由于语言单词只有“词意”和“词音”两个要素,就决定了世界上的文字只有三种类型,即“直接表音、间接表意的文字”、“直接表意、口授读音的文字”和“意、音双表的文字”。现在的教科书和《字典》中,都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这一说法,是荒谬的。因为,“语言”是一个系统。它是由单词、语法、声调、语气、腔调、节奏、对话环境、话语背景、等要素构成的;同一个单词,在不同的语气或不同的语言环境下,所表达的语意是不同的,有时是相反的。文字只是语言单词的书写符号,单词只是语言系统中的要素之一,不是语言系统的全部,怎么能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呢? 事实上,文字不单记录语言单词,还支持语言单词的扩展。例如汉语,在创造一个新的汉语单词时,就必须同时创建一个表示这个新词的“汉字”,否则,就不能使脱离这个新词所表示的事物现场的人们,准确理解这个“新词”的含意。文章是用文字按语法组织起来的表达思想的书面符号集合。它只能表达出语言中的“单词”和“语法”,而“语气”、“腔调”、“节奏”等要素,表达不出来。所以,文章和口语还是有很大去别的。所以,“文章是表示语言的”的说法,严格说来是很不确切的。 语言是表示人的思想的,文章是记录、存储和传递语言的。假设语言是思想的彩色像片,那么文章就是语言的黑白相片,文字只是“黑白像片”中的“像素”。这就是思想、语言、文章、文字的真正关系。文字是以语言为基础的;“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和支持语言单词的“工具”。一种语言消失了,与其对应的文字,就不能被人们理解了。但是,不能因此就把“文字”混同于“语言”。关于“文字”与“符号”的区别,《康熙字典》对文、字的注释是这样说的:“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又说“形立谓之文,声具谓之字”。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与语音无关的书写符号是“文”,与语音相关的书写符号是“字”。所以,我们的前人,早就看清“符号”与“文字”的区别了。世界上一切文字,都受人类文字的一般规律支配。所以,都具有如下十九点共性:一、因为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符号系统,所以,语言系统是文字存在的基础。不同性质的语言,决定着其最匹配的文字的最佳形式也不同:凡是“语音单载”的语言,其文字表示了单词的“词音”,就简接地表示着单词的“词意”了;所以,其对应的最佳的文字体式是“读写一致的线性纯拼音字母文字”。凡是“语音多载”的语言,在没有发现拼音原理之前,表了“词意”就不能 表示“词音”;表了“词音”就不能表示“词意”;况且,用只“表音”不“表意”的文字,不能区分“语音多载”的语言的“同音异义词”。所以,这时的文字,只能以不同的“字形”,来表示不同含意的单词。在发现拼音原理之后,其对应的最佳的文字体式是“意、音直接双表的方块文字”。有人看到,一种语言单词,可以用不同的文字形式来表示,(例如拉丁语单词,其文字形式有图符文字、音节文字、拼音字母文字),就断言:“文字与语言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显然是片面的、错误的;这是把文字类型和文字体式混淆了。有人说:“文字与语言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是错误的。文字不同于“路标”、“条码”、“标志”、等之类的书面“符号”,这类书写符号,是事先通过人们的约定,来代表特定事物的。这类约定的代表特定事物的“符号”,可以越过语言壁垒,被约定的人们看懂其含意。而文字是不能脱离其对应的语言单词而独立存在的;如果文字所对应的语言消失了,即使字形还存在,它所表示的语言单词的含义和读音,就没人看懂了。例如北美洲的玛雅文,至今还存在于玛雅民族城堡遗址的石头上,由于玛雅语言消失了,今天人们就不知道这些玛雅文的含义和读音了。更没有人使用它了。荷兰的医生柴门霍夫,制造了一种不以任何语言为基础的“世界文字”,世界各国官方或文人,推行100多年,至今也没有被哪个国家的普通大众普遍使用起来。不是随便找一些“符号”就可以当作任何语言的文字的。拼音字母文字,用来表示语音单载的语言单词,是最匹配的;但是,如果用它来表示语音多载的语言单词,它就不能区分“同音异义词”了,就是不匹配的文字了。表意的方块汉字,用来表示语音多载的汉语,就是与汉语匹配的文字;用来表示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单词,它就蜕变成“音节文字”。今天,有人企图用汉字表示英文单词,就使英文倒退到2000年以前的“音节文字”阶段了。二、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符号系统。语言单词由两个要素构成:词意,词音。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就应当既能表示“词意”又能表示“词音”。 这样,文字就由三个要素组成:字形、字义、字音。 有些文字不能直接表示出“词音”,就约定口传“读音”,这样的文字,称作“直接表意、口授读音的文字”。 有些人弄不清“字”和“词”区别和联系。中国人说的“字”,是表示汉语单词或语音的最小的书面符号单位。例如:大,蜻,蜓,叮、咚。英国人说的“词”,是指英语中含有语意的最小单位。例如:of , artisan,plus. 当所对应的语言是“语音多载的”情况下,用只“表音”不“表意”的文字,就不能区分“同音异义词”了。所以,这时的文字,只能以不同的“字形”,来表示不同含意的单词。例如,楷体汉字和今天的英文、法文、俄文。。。。。,都是“以形表意”的文字。最明显的如英文单词,它必须靠“国际音标”给以“注音”,才能让人们知道它的读音。三、 文字最基本的功能是表示语言单词的,最佳的文字是只表示语言单词,不附加词性、语法等别的功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灵活使用和最便于记忆。 对于,“语音单载的语言”所使用的“表音文字”来说,文字的主要功能是记录语言单词的;对于语音多载的语言所使用的“表意文字”或“意、音双表得到文字”来说,文字的主要功能是支持语言单词的。四、字形单载(即一字一意、意异形异),是创建文字的基本原则,也是使用文字的基本原则;违反了这一原则,就容易出现歧义和误解,使语句表达不准确。因为在文字的环境中,没有对话现场的那么多的辅助参考条件,只有一个语句上下文的关联逻辑推理方法可区分“同音异意词”,而且还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字形多载”是不可以的;“语音多载”的语言所对应的文字,最好是“字形单载”的文字。凡是同类事物,如果有两种事物的名称同音时,语境又相同时,表示这类的两种事物的字形,就不可相同,即,不允许“字形多载”。例如:“天上飞着一只yan4”。因为有两种鸟都叫“yan4”,如果不把这两种鸟分别用不同的字形“燕”、“雁”区分开来,在书面语言里,读者就不知道是指的哪种鸟了。在口语对话时,人们为了区别两种不同的飞鸟,就说“小燕”、 “大雁”。在不同类的事物中,如果有两种事物的名称同音时,语境又相同时,表示这类的两种事物的字形,一般也不可相同。例如:“手脚发痲”和 “一团乱蔴”中的“痲”、“蔴”,语音相同,都是“ma2”音。 虽然在口语中,“手脚发痲”和 “一团乱蔴”中的“痲”、“蔴”,语音相同,都是“ma2”音,但是,在具体的对话环境里,听话方根据“ma2”的对象不同,可以判断发话方说的两个“ma2”音,不是同一个意思。 而在书面环境里,没有对话现场的具体环境作“注脚”,就可能被读者误解,所以,在1950年以前,人们把“一团乱麻”的麻,写为“蔴”;把“手脚发麻”的麻,写为“痲”。这样可以见字辨义,使文章的表达实现精准无误。如果把“手脚发痲”, 写成 “手脚发麻”;把“一团乱蔴”写成“一团乱麻”,“麻”字就变成了一个“字形多载”的汉字。还有另一种情况,在一句话里,表示某一单词的字形没变,但是,因为该单词与其前、后相邻的单词的词意关联,使该单词的“词性”发生了改变,从而导致词意改变,也相当于“字形多载”了。例如:“猪八戒用耙,狠狠地耙了妖怪一耙”。在这句话中,第一个“耙”是名词,第二个“耙”是动词,第三个“耙”是量词。这样,同一个“耙”字,具有了三个含意。这是汉语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用词方法:在特定的语境下,有些名词,可以当动词用或当量词用;有些动词,可以当名词用或当量词用。“字形多载”的好处,是可以减少新创字的数量,但是,不能让“字形多载”的字,无限地增加和让一个字的“字意”无限地增加。否则,就会使语句出现歧义,或者使语句变得啰嗦。 一个字的“字形多载”,要靠大多数人们的历史上“约定成俗”,否则就是写了“错别字”。错别字就会导致表达不准确,引起误解。有人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这是不对的。 因为,语言是由如下6个要素综合构成的:单词(由词音、词意构成),发音方式,音素(元音、辅音、声调),语法,语气,腔调。而文字,只表示语言中的单词。单词只是语6要素中的一个要素,怎么能表示语言呢?不信你试试,如果你不会英语语法,即使你把《英语词典》中的单词全背下来,你还是看不懂英文文章。当文字所对应的语言是“语音单载的”情况下,文字表示了单词的“词音”,就简接地表示着单词的“词意”了。对于这类文字来说,似乎可以说“文字是记录语音的”。五、文字的发展,不是字数的增加和字义的增加,而是字体形式和功能内容的转变升级。文字的发展,自有文字发展的独特规律。所以,要指导文字的发展,就必须按文字的特性和发展规律办事。否则,不单必然失败,还会给人民给国家造成巨大灾难。六、在其对应的语言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文字是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所以,世界各国的文字体式,都经过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文字的发展,表现为两种过程:造字方法的发展变化和字形体式的发展变化。这两种发展变化,有时是互相促进,同步进行的。这两种发展变化,在其对应语言不变的情况下,并不会改变文字的性质,只是提高或增加文字的功能,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图画到图符,从图符到象形,从象形到符号,从表意文字到表音文字,从音节文字到音素文字,从表音文字或表意文字到意、音双表文字--------都是文字性质的发展变化。拼音文字,从古埃及圣书到腓尼基字母,从腓尼基字母到古希腊字母,从古希腊字母到罗马字母;汉字从籀字到隶字,从隶字到真体,从真体到宋体,从楷体到意、音双表体------都是字形体式的发展变化。文字不论怎么发展变化,都必须遵循这样一个原则:改变后的新字系统,必须能继承了旧字系统的一切优点、克服了旧体字系统的重大缺点,并增加了新的功能,又能把新、旧两种字的转换成本降到个人和国家能够承受的程度,具有更好的实用性,能被广大使用者自愿接受,很快普遍使用起来。违反这一原则,就转换不成。七、语言决定着文字发展的方向。语音单载语言,其文字体式经历了表意图形文---象形音节文字----符号音节文字----拼音字母文字的发展过程。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6.jpg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7.gif八、表示语言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语言的单词的文字,各自具有不同的发展过程。相同发展过程中的文字,是有可比性的;不同发展过程的文字,没有可比性。表示人类语言相同发展历史阶段上的语言单词的文字,就具有可比性,是有优、劣之分的。例如:“拼音字母文字”和“音节文字”,它们都是表示第二阶段语言的单词的文字,如果用“准确性和书写简便的标准来衡量”,就可以看出“拼音字母文字”比“音节文字”优越。再如,“篆体字”和“隶体字”,它们都是表示第三阶段语言的单词的文字,如果用“书写简便的标准来衡量”,就可以看出“隶体字”比“篆体字”优越。表示人类语言不同发展历史阶段上的语言单词的文字,就没有可比性,是没有优、劣之分的。例如, “英文”和“汉字”,它们表示的不是相同语言发展历史阶段的语言单词,是性质不同的两类文字,两者之间,无可比性。就如两类人所宜用的衣服一样:童装是配在儿童身上的,成衣是配在成年身上的,两者虽然都是衣服,但是所宜用的对象不同。所以,在功用上,就不可对比,你不可说童装比成衣好,也不可说成衣比童装好。表示人类语言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字之间,既不可对比先、后,也不可对比优、劣。表示不同语言阶段的文字的优、劣,只能用它与其对应的语言的匹配程度高低来衡量,匹配程度越高就越优,否则,就越劣。并且,不同过程的两种东西,可以找出很多的对比标准,谁都可以用自己所定的对比标准,得出一个结论,来否定别人用另种对比标准所得出的结论。有人用联合国的文件来证明汉字比英文优越,说“同样内容的文件,汉字文件比英文文件篇幅短得多”。其实,这不是汉字的优越,而是汉语的优越。汉字是表示汉语单词的,汉语不言简意赅,用汉字写的文件怎么会简短呢?九、由于语言具有不兼容性。即任何两种语言系统,都是不能互相混合使用的,只能二择其一。所以,与不同语言所对应的不同的文字系统,也不具有兼容性,即任何两种文字,是不能同时互相混合使用的。一种文字,虽然可以使用另一种文字“单体”,但是,这种文字单体是被该种文字,当作一个“一般符号”来使用的,不是把它当作本系统的“文字”来使用的。所以,它的读音,不是按源文字的读音读出的,而是按现使用者赋予的语音读出的;赋予的含义,也不一定是源文字系统所约定的含义。有人说“汉语具有融合性,汉字体系具有融合性”。这是错误的。汉语虽然可以吸收外语中的一些“概念”,但是,这些“概念”是用汉语表达的,是用汉语“翻译”出来的,如果不“翻译”,直接用外语表达,在一句汉语话里,夹杂着外语语音的单词,是没有人听得懂的。当用汉字表示外语的一个“概念”时,如果不是用表示相同“概念”的汉字或语句来“翻译”,那是找不到与这个外语“概念”读音相同的汉字的。今天一些人写文章,用汉字直接表示英语单词的读音,或者直接把英文字母单词夹在汉字文章里,这不是“融合”,这是“黑、白混杂”。除了他们事先预定的小圈子之内的人能看懂以外,“圈外”的广大民众,是看不懂的,是“黑话”。这类“中外混杂文章”,只是赶时髦。时髦期已过,就成为垃圾了。十、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书面符号系统。要使之具有完整的,就必须在表意方式、表音方式,这两个方面,各自单独遵循一个规则,形成两个子系统。这两个子系统,又在字形上,合为一个总系统;所以,组建字形,也必须遵循一个规则,才能使这种文字具有完整的。如“一国不可有二主”一样,在一个子系统或一个总系统中,是绝对不可再有一个平行的系统存在的。否则,就会使文字,失去统一性和规律性,乱了套,给人们的学习、使用,造成无规律可循的局面,成为很难学会的文字。十一、 文字的性能,不是取决于文字单体,而是取决于其系统的完整性;文字单体的功能,取决于文字的功能。所谓“系统”,是指在文字结构上,按一个规则构建的;在功能上,通过所有的文字单体的综合作用,发挥文字单体的功能。就如汽车的各个部件单体一样,它们的“汽车”功能,只有在联合为一个系统----“汽车”时,才发挥出“汽车的功能”。一个汽车的轮子,装在汽车上,就成了汽车整体系统中的一个部件,它就同汽车上的其他部件,构成有机的功能联系,使汽车正常运转起来。这样,它就在汽车系统的整体上发挥了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汽车系统的整体正常运转体现出来的。如果它离开了汽车整体,它就对汽车系统起不到作用了,就成了一个孤立的普通物体,对汽车无所谓好、坏了。如此相同,文字单体,只有通过文字的整体功能,才能体现它的功能;它离开了具体的文字,它就对原先的文字的功能不起作用了,它就是一个孤立的普通的书面符号或记号,怎么读它都行,让它代表什么都行,也无所谓好、坏了。所以,不要以为,随便找一些任意的符号,夹在一种文字中,就可以成为这个文字的成员了。十二、文字在结构上和构字元件上,如果具有规律性、规范性、标准性、最简性就便于人们的学会和使用以及机器的处理。十三、文字必须具有无限的扩展性,能与语言单词的无限扩展同步前进。否则,就不能及时、正确适应表示它所对应的语言单词的无限增加。十四、文字还必须正确地完全地表示它所对应的语言的单词的词意和词音,以达到与语言单词的完全匹配。文字与所对应的语言系统达到完全匹配,就相当于单词的“像片”,或者说,就如五线谱描述音乐歌曲一样,全面地把音乐歌曲表示出来。如果达到这样的程度了,文字就同它所对应得语言一样易学了。由于文字是由“字形”、“字音”、“字义”三要素构成的,其中“字形”要素如果不易学或者缺少表示“字音”或“字义”的部件,都会导致“文字”比其对应的“语言”难学。 因为,人们要使用文字,必须做到两点,即脑子必须记忆文字的“形”、“意”、“音”,手必须会写出文字的“形”。如果“字形”复杂,就不便于记忆和书写;如果不能直接表示出“字义”和“字音”,缺少哪个要素,哪个要素就得全靠脑子死记硬背了。这就增加了学习的难度。 因为,人们要使用文字,必须做到两点,即脑子必须记忆文字的“形”、“意”、“音”,手必须会写出文字的“形”。如果“字形”复杂,就不便于记忆和书写;如果不能直接表示出“字义”和“字音”,缺少哪个要素,哪个要素就得全靠脑子死记硬背了。这就增加了学习的难度。 在人类文字的初创阶段,各民族的文字都不是便于书写和不能同时表示“字义”和“字音”的,所以,都比其对应的语言难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文字的人群不断扩大,文字难学写难的问题凸显出来了,人们就不断地对文字实行改进,不断朝着“结构简单,字形美观,与语言单词完全匹配,同语言一样易学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的方向前进。人们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的:1、减少文字笔画数量和简化笔画形态构字方式。这样就导致文字结构发生变化,使文字出现越来简化,越来越符号化的趋势。2、提高和增加文字功能。为了使文字便于记忆和美观,人们实行了构字方法规范化,从而使文字结构具有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并且逐渐使文字具有同时直接表示“词意”、“词音”的功能。这样就导致文字不断出现造字方法改革和体式更新的现象。汉字为什么要不断地进行体式更新呢?因为:人们为了提高书写速度,除了提高自身的加强书写熟练程度以外,还采取了如下4种办法:1、使用新的书写工具和新的载字材料。2、创造新的书写技巧;3、简化笔画形态和减少整字的笔画数量。4、改进整字的结构方式。十五、由于语言本身没有阶级性和政治性,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自然也就没有阶级性和政治性。因为,语言、文字只是人们进行思想交流所使用的一种工具而已。所以,互相敌对的民族或国家,都能用对方的语言和文字对敌方进行文化宣传。有些人说,语言、文字,民族或国家的“标志”,对于民族认同和国家统一有作用。这是没有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依据的。日本、韩国使用汉字1000多年了,他们也没有统一到中国来;中国很多少数民族都长期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和文字,他们还是认同自己是大中华民族的一员。语言文字本身,没有国界、没有族界,没有“专利”权,谁愿意学习和使用,谁都可以学会和使用。十六、事实上,每一种文字的被使用或者被淘汰,完全决定于它能给使用它的大多数人们带来多少实际利益。一时成为“全球通用”的文字,并不一定代表着人类文字的发展方向。因为每一种文字的传播,是随着其对应的语言的传播,同时进行的。语言的对外传播,除了受它本身的先进性影响以外,还受语言源民族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等势力,对于别国作用的影响。如果源民族的语言不是人类最先进的语言,即使一时随着源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势力,在世界上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成了全球“通用语言”,也是暂时的,它将随着源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势力,在全球的“退潮”而“退潮”。十七、在全人类的语言没有同一之前,是不会有“世界同一的文字”的。所以,“世界同一文字”,不是语言文字学者,坐在办公室里设计出来的,而是全球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优胜劣汰”的长期的自由竞争,自然遴选出来的。因此,任何专家设计的自认为世界上最科学的文字,都是行不通的。十八、一种文字,是否难学或易学,如果用人的“接受能力和感觉”来衡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觉,本国人与外国人有不同的感觉,是因人而异的。就无法判断“难”、“易”了。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才能科学地判断出“难”、“易”呢?唯一的判断标准应当是与其对应的语言。为什么?因为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单词由“词音”和“词意”两要素构成的,“词音”、“词意”都是不可看见的,为了把它们变成可以看见的,所以人们才发明了“文字”。因此,文字理应是语言单词的“照片”,它理应以可视的“字形”表示出“词音”和“词意”两个要素。世界上的任何民族的语言,都是很易学会的,不然,就不可能让小孩子在3三岁之前就能基本学会“母语”。由于文字是由“字形”、“字音”、“字义”三要素构成的,其中“字形”要素如果不易学或者缺少表示“字音”或“字义”的部件,都会导致“文字”比其对应的“语言”难学。 因为,人们要使用文字,必须做到两点,即脑子必须记忆文字的“形”、“意”、“音”,手必须会写出文字的“形”。如果“字形”复杂,就不便于记忆和书写;如果不能直接表示出“字义”和“字音”,缺少哪个要素,哪个要素就得全靠脑子死记硬背了。这就增加了学习的难度。十九、在人类文字的初创阶段,各民族的文字都不是便于书写和不能既表示“词意”又表示“词音”的,所以,都比其对应的语言难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文字人群不断扩大,文字难学写难的问题凸显出来了,人们就不断地对文字实行改进,不断朝着“结构简单,字形美观,意、音双表,与语言单词完全匹配、同语言同样易学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的方向前进。人们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的:减少文字笔画数量和简化笔画形态构字方式。这样就导致文字结构发生变化,使文字出现越来简化,越来越符号化的现象。提高和增加文字功能。为了使文字便于记忆和美观,人们实行了构字方法规则化,从而使文字逐步具有、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并且逐渐使文字具有既直接表示“词音”又表示“词意”的功能。这样又导致文字不断出现更新体式的现象。在讲完以上十章以后,我们可以把语言、文字发展的规律简单总结如下:人类语言发展的规律和过程: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单载的语言à以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单载的语言à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多载的语言。人类文字的发展的规律和过程: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8.gif1、语音单载语言的文字:表事图画--表意图符---表意方块文字---音节文字--拼音字母文字。 2、语音多载语言的文字:表事图画---表意图符---表意方块文字---意、音双表方块文字。处于人类语言发展的三个阶段上的语言,各自的性质是不同的,与之对应的最佳的文字也就不可能相同。与语音单载的语言对应的文字,其最佳的形式就是拼音为主的拼音字母文字;与语音多载的语言对应的文字,其最佳的文字形式是“意、音双表”的方块文字。拼音字母文字,仅仅适合表示语音单载的语言,是不适合表示语音多载的语言的。用拼音字母来构建语音多载的语言的文字,是用非所宜的,就如把牛当战马用一样。同样,如果用方块文字来表示多音节词语言的单词的读音,就显得很难写很难记了,也是用非所宜的,就如把战马套在牛车上一样。几千年来,虽然中国与西方交往很多,互相都从对方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中国却不能用拼音字母文字取代汉字,西方也不能用汉字来取代拼音字母文字。原因就是语言种类不同,特性不同,文字自然就不能相同。不论哪个民族的语言,都是很容易学会的,否则,怎么能普及于全民?所以,自从文字出现以来,人们一直想把文字改进得同语言一样易学。今天,绝大多数国家的通用文字,都不是同其通用语言一样易学的文字。今后,随着人类社会的加速发展,必将促使语言加速发展,也同时促使其对应的文字加速发展成同语言一样易学的“意、音双表”的文字。 一些语言文字“学者”,并不认识“不同的性质语言,决定着与之对应的最佳文字的不同”的规律。他们说:“语言与文字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以日本、朝鲜、越南为例,来证明他们的这一说法。其实,这三个国家的民族语言,都是处在从“多音节语言”向“单音节语言”过度的阶段。在他们的语言中,多音节词占了约70%左右。在中国的汉朝、唐朝时期,他们还没有表示自己语言单词的文字,于是就借用“汉字”来表示他们的民族语言的单词。由于汉字是表示“单音节为基础的语音多载的汉语单词”的,如何表示与汉语不同的外语单词呢?日本人采取的办法是:对于日本固有的单音节词,分两种情况:对于词义和汉语相同或基本相同,只是词音不同的,读音就模仿汉语。即直接采用汉语的词汇,利用汉字的形、音、意。日本人把这种做法,称为“音读”。写的是汉字,但读音按日语的读法。只是利用汉字的字义,而不用其音。例如:赤い(あかい) 书く(かく)。日本人把这种做法,称为“训读”。二、对于日本固有的多音节单词,把一个汉字当作表示一个音节的符号来使用。这样,就对有的汉字实行“音读”,对有的汉字实行“训读”。但是,这种办法,容易使人们分不清,哪个汉字是表示“词义”的,哪个汉字是表示“音节”的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后来就发明了“假名”----日语拼音字母,来表示“多音节单词”。 所以,日文就出现了汉字与假名合用的状态。这样,就能准确地表示日语单词的词音和词义了。而朝鲜和越南,借用汉字,也遇到了同日本一样的问题,但是他们没有采取日本的办法来解决本国语言与汉字的矛盾,而是用拼音文字全部替换了汉字。但是,他们的这种做法,就使文字不能准确地表示他们的很多“同音异义”的单词的词义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他们又不得不把原先的单音节词,退变成多音节词。由此使他们的语言退变得不如从前的简捷了。这三个国家的文字变革情况,也证明了“不同的性质语言,决定着与之对应的最佳文字的不同”的规律。近代,中国从日本引进的日语单词,占了现代汉语单词的70%左右,并用汉字来表示这些日语单词,使“表意”的汉字变成了“音节符号”,导致了大量的日常用字,出现了歧义,使汉语、汉字都出现了退化。这也从反面证明了语言与文字具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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