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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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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0 17: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字的共性

第七、八、九章,分别讲述了语音单载的语言和语音多载的语言,所对应的两类文字,各自的发展过程和基本特性。
全世界各国的文字,千差万别,但是,它们都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反应了人类文字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些普遍规律,为现代各国的文字发展,指出了正确的方向。
一个或一串语音,只表示一个词意的语言,叫做“语音单载的语言”;一个或一串语音,表示多个词意的语言,叫做“语音多载的语言”。
文字属于“符号”的范畴,但是它又不是一般的“符号”,它是“专门表示语言单词的符号系统”。
自从表事符号、表句符号,发展成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以后,文字就成为表示、记录和支持语言单词的工具了。
语言的单词,是由“词意”和“词音”两个要素构成的。在“拼音原理”发现之前,人们只能用不同的“字形”来表示不同含义的“单词”。这样的文字,叫做“表意文字”。表意文字的读音,是靠口传的。这类文字,称作“口授读音”字。
在“拼音原理”发现之后,人们便用表示“音素”的符号,来组建表示语言单词的“词音”的“文字”。这样的文字,叫做“直接表音文字”。由于“直接表音文字”表示了人们的不单词的不同语音,人们由不同的“读音”,就可以知道不同的“词意”。所以,这类“直接表音的文字”,又是“读写一致的文字”;又因为,不同的单词,其字母的结构不同,所以,这类文字,从单词结构上看,也是“意、音双表的文字”。
将单词按语法组织起来,才能成为语句;将语句按逻辑组织成文章,才能表示语言。
总结各种文字的情况,归纳起来,有如下18点共性:
1、语言系统是文字系统的存在的基础。
不同性质的语言,决定着与其最匹配的文字的最佳形式也不同:凡是“语音单载”的语言,其对应的最佳的文字是“读写一致的纯拼音字母文字”;凡是“语音多载”的语言,其对应的最佳的文字是“意、音直接双表的方块文字”。
不是随便找一些“符号”就可以当作任何语言的文字的。拼音字母文字,用来表示语音单载的语言单词,是最匹配的;但是,如果用它来表示语音多载的语言单词,它就不能区分“同音异义词”了,就是不匹配的文字了。表意的方块汉字,用来表示语音多载的汉语,就是与汉语匹配的文字;用来表示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单词,它就蜕变成“音节文字”。今天,有人企图用汉字表示英文单词,就使英文倒退到2000年以前的“音节文字”阶段了。
有人说:“文字与语言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是错误的。文字不同于“路标”、“条码”、“标志”、等之类的书面“符号”,这类书写符号,是事先通过人们的约定,来代表特定事物的。这类约定的代表特定事物的“符号”,可以越过语言壁垒,被约定的人们看懂其含意。而文字是不能脱离其对应的语言单词而独立存在的;如果文字所对应的语言消失了,即使字形还存在,它所表示的语言单词的含义和读音,就没人看懂了。例如北美洲的玛雅文,至今还存在于玛雅民族城堡遗址的石头上,由于玛雅语言消失了,今天人们就不知道这些玛雅文的含义和读音了。更没有人使用它了。荷兰的医生柴门霍夫,制造了一种不以任何语言为基础的“世界文字”,世界各国官方或文人,推行100多年,至今也没有被哪个国家的普通大众普遍使用起来。
2、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符号系统。
语言单词由两个要素构成:词意,词音。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就必须同时表示“词意”和“词音”。
   有些文字不能直接表示出“词音”,就约定口传“词音”,这样的文字,称作“直接表意、口授读音的文字”。这样,文字就由三个要素组成:字形、字义、字音。
     有些人弄不清“字”和“词”区别和联系。中国人说的“字”,是表示汉语单词或语音的最小的书面符号单位。例如:大,蜻,蜓,叮、咚。
英国人说的“词”,是指英语中含有语意的最小单位。例如:of , artisan ,plus.                                                                                                     
有人说:“文字是记录语音的”。这是十分片面的、错误的。
当文字所对应的语言是“语音单载的”情况下,文字表示了单词的“词音”,就简接地表示着单词的“词意”了。对于这类文字来说,似乎可以说“文字是记录语音的”。
当所对应的语言是“语音多载的”情况下,用只“表音”不“表意”的文字,就不能区分“同音异义词”了。所以,这时的文字,只能以不同的“字形”,来表示不同含意的单词。例如,楷体汉字和今天的英文、法文、俄文。。。。。,都是“以形表意”的文字。最明显的如英文单词,它必须靠“国际音标”给以“注音”,才能让人们知道它的读音。对于这类文字,说“文字是记录语音的”,就完全错误了。
有人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这话也不对。语言由“语音”、“语意”、“语法”、“声调”、“语气”、“节奏”等要素,综合构成。文字只能表示语言中的“词意”、“词音”两个要素,它没有表示语言的全部要素。
3、字形单载(即一字一义、义异形异),是创建文字的基本原则,也是使用文字的基本原则;违反了这一原则,就容易出现歧义和误解。因为在文字的环境中,没有对话现场的那么多的辅助参考条件,帮助听者对于发话者所说出的“词意”的理解,只有一个语句上下文的关联逻辑推理方法可用,所以,“字形多载”的使用,就受到了很大的局限。所以,“语音多载”的语言所对应的文字,就应当是“字形单载”的。
凡是同类事物,如果有两种事物的名称同音时,语境又相同时,表示这类的两种事物的字形,就不可相同,即,不允许“字形多载”。例如:“天上飞着一只yan4”。因为有两种鸟都叫“yan4”,如果不把这两种鸟分别用不同的字形“燕”、“雁”区分开来,在书面语言里,读者就不知道是指的哪种鸟了。
在口语对话时,人们为了区别两种不同的飞鸟,就说“小燕”、 “大雁”。
在不同类的事物中,如果有两种事物的名称同音时,语境又相同时,表示这类的两种事物的字形,一般也不可相同。例如:“手脚发痲”和 “一团乱蔴”中的“痲”、 “蔴”,语音相同,都是“ma2”音。
   虽然在口语中,“手脚发痲”和 “一团乱蔴”中的“痲”、 “蔴”,语音相同,都是“ma2”音,但是,在具体的对话环境里,听话方根据“ma2”的对象不同,可以判断发话方说的两个“ma2”音,不是同一个意思。
而在书面环境里,没有对话现场的具体环境作“注脚”,就可能被读者误解,所以,在1950年以前,人们把“一团乱麻”的麻,写为“蔴”;把“手脚发麻”的麻,写为“痲”。这样可以见字辨义,使文章的表达实现精准无误。
如果把“手脚发痲”, 写成 “手脚发麻”;把“一团乱蔴”写成“一团乱麻”,“麻”字就变成了一个“字形多载”的汉字。
还有另一种情况,在一句话里,表示某一单词的字形没变,但是,因为该单词与其前、后相邻的单词的词意关联,使该单词的“词性”发生了改变,从而导致词意改变,也相当于“字形多载”了。
例如:“猪八戒用耙,狠狠地耙了妖怪一耙”。在这句话中,第一个“耙”是名词,第二个“耙”是动词,第三个“耙”是量词。这样,同一个“耙”字,具有了三个含意。这是汉语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用词方法:在特定的语境下,有些名词,可以当动词用或当量词用;有些动词,可以当名词用或当量词用。“字形多载”的好处,是可以减少新创字的数量,但是,不能让“字形多载”的字无限地任意增加和让一个字的“字义”无限地任意增加。否则,就会使语句出现歧义,或者使语句变得啰嗦。
   一个字的“字形多载”,要靠大多数人们的历史上“约定成俗”,否则就是写了“错别字”。错别字就会导致表达不准确,引起误解。
4、文字的发展,不是字数的增加和字义的增加,而是字体形式和功能内容的转变升级。文字的发展,自有文字发展的独特规律。所以,要指导文字的发展,就必须按文字的特性和发展规律办事。否则,不单必然失败,还会给人民给国家造成巨大灾难。
5、在其对应的语言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文字形式,会因文字功能的增加或改进,有所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必须是继承了旧文字体式的性质和一切优点,克服了旧文字体式的一切缺点的、转换成本不超过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承受能力的新文字。否则,就转换不成。
有人看到,一种语言单词,可以用不同的文字形式来表示,(例如拉丁语单词,其文字形式有图符文字、音节文字、拼音字母文字),就断言:“文字与语言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显然是片面的、错误的;这是把文字类型和文字体式混淆了。
6、语言决定着文字发展的历史过程。
以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单载语言,其文字体式经历了表意图形文---象形音节文字----符号音节文字----拼音字母文字的发展过程。


7、表示语言不同发展历史阶段的语言单词的文字,各自具有不同的发展过程。相同发展过程中的文字,是有可比性的;不同发展过程的文字,没有可比性。
表示人类语言相同发展历史阶段上的语言单词的文字,就具有可比性,是有优、劣之分的。
例如:“拼音字母文字”和“音节文字”,它们都是表示第二阶段语言的单词的文字,如果用“准确性和书写简便的标准来衡量”,就可以看出“拼音字母文字”比“音节文字”优越。
再如,“篆体字”和“隶体字”,它们都是表示第三阶段语言的单词的文字,如果用“书写简便的标准来衡量”,就可以看出“隶体字”比“篆体字”优越。
表示人类语言不同发展历史阶段上的语言单词的文字,就没有可比性,是没有优、劣之分的。
例如, “英文”和“汉字”,它们表示的不是相同语言发展历史阶段的语言单词,是性质不同的两类文字,两者之间,无可比性。就如两类人所宜用的衣服一样:童装是配在儿童身上的,成衣是配在成年身上的,两者虽然都是衣服,但是所宜用的对象不同。所以,在功用上,就不可对比,你不可说童装比成衣好,也不可说成衣比童装好。表示人类语言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字之间,既不可对比先、后,也不可对比优、劣。 表示不同语言阶段的文字的优、劣,只能用它与其对应的语言的匹配程度高低来衡量,匹配程度越高就越优,否则,就越劣。
并且,不同过程的两种东西,可以找出很多的对比标准,谁都可以用自己所定的对比标准,得出一个结论,来否定别人用另种对比标准所得出的结论。
有人用联合国的文件来证明汉字比英文优越,说“同样内容的文件,汉字文件比英文文件篇幅短得多”。其实,这不是汉字的优越,而是汉语的优越。汉字是表示汉语单词的,汉语不言简意赅,用汉字写的文件怎么会简短呢?
8、文字是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所以,世界各国的文字体式,都经过不断升级发展的过程。
文字的发展,表现为两种过程:文字改革和体式更新。
图画到图符,图符到象形,象形到符号,音节文字到音素文字----属于文字的性质改变,属于“文字改革”。
古埃及圣书到腓尼基字母,腓尼基字母到古希腊字母,古希腊字母到罗马字母。汉字的籀字到隶字,隶字到真体,真体到宋体----属于在文字性质不变的情况下的“体式更新”。
不论“改革”还是“体式更新”,都必须遵循这样一个原则:改变后的新字系统,必须与其对应的语言单词实现匹配,并且继承了旧字系统的一切优点、克服了旧体字系统的一切缺点,并增加了新的功能,又能把新旧两种字的转换成本降到国家能够承受的程度,具有更好的实用性,能被广大使用者自愿接受,很快普遍使用起来。违反这一原则,就必然失败。
文字发展史证明,文字改革或体式更新所走的成功的路径,一般是:民间创新,政府背书。
例如,把音节文字更新成拼音字母文字的,是一伙商人(腓尼基人)。把大篆改为隶体的是管理奴隶的记账人。把楷体改为宋体的是一些木版刻字工。把隶体改为草书的是一些抄经的和尚。
民间更新的字,在社会上流传很长时间以后,才引起政府的注意,才得到政府的承认和推行。
9、  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书面符号系统。要使一种文字具有完整的,就必须遵循一个结构规则,构建这种文字。否则,这种文字就不成体统,失去统一性和规律性,乱了套,给人们的学习、使用,造成无规律可循的局面,成为很难学会的文字。
10、 文字的性能,不是取决于文字单体,而是取决于其系统的完整性;文字单体的功能,取决于文字的功能。所谓“系统”,是指在文字结构上,按一个规则构建的;在功能上,通过所有的文字单体的综合作用,发挥文字单体的功能。
就如汽车的各个部件单体一样,它们的“汽车”功能,只有在联合为一个系统----“汽车”时,才发挥出“汽车的功能”。一个汽车的轮子,装在汽车上,就成了汽车整体系统中的一个部件,它就同汽车上的其他部件,构成有机的功能联系,使汽车正常运转起来。这样,它就在汽车系统的整体上发挥了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汽车系统的整体正常运转体现出来的。如果它离开了汽车整体,它就对汽车系统起不到作用了,就成了一个孤立的普通物体,对汽车无所谓好、坏了。
如此相同,文字单体,只有通过文字的整体功能,才能体现它的功能;它离开了具体的文字,它就对原先的文字的功能不起作用了,它就是一个孤立的普通的书面符号或记号,怎么读它都行,让它代表什么都行,也无所谓好、坏了。所以,不要以为,随便找一些任意的符号,夹在一种文字中,就可以成为这个文字的成员了。
11、  由于语言具有不兼容性或叫排它性。即任何两种语言系统,都是不能互相混合使用的,只能二择其一。所以,与不同语言所对应的不同的文字,也是具有排它性的,即任何两种文字,是不能同时互相混合使用的。一种文字,虽然可以使用另一种文字“单体”,但是,这种文字单体是被该种文字,当作一个“表事符号”来使用的,不是把它当作本系统的文字来使用的。
有人说“汉语具有融合性,汉字体系具有融合性”。这是错误的。汉语虽然可以吸收外语中的一些“概念”,但是,这些“概念”是用汉语表达的,是用汉语“翻译”出来的,如果不“翻译”,直接用外语表达,在一句汉语话里,夹杂着外语语音的单词,是没有人听得懂的。当用汉字表示外语的一个“概念”时,如果不是用表示相同“概念”的汉字或语句来“翻译”,那是找不到与这个外语“概念”读音相同的汉字的。今天一些人写文章,用汉字直接表示英语单词的读音,或者直接把英文字母单词夹在汉字文章里,这不是“融合”,这是“黑、白混杂”。除了他们事先预定的小圈子之内的人能看懂以外,“圈外”的广大民众,是看不懂的,是“黑话”。这类“中外混杂文章”,只是赶时髦。时髦期已过,就成为垃圾了。
12、  文字除了必须具有和规律性外,还要求构成文字的最小基本元件,要具有规范性、标准性、
最简性、数量最少性,以便于人们的书写。
13、文字还必须具有无限的扩展性,能与语言单词的无限扩展同步前进。否则,就不能及时、正确地
表示它所对应的语言。
14、文字与所对应的语言单词系统,应当达到完全地匹配。所谓“完全匹配”,是指单个文字能把单词的词音和词意都接地表示出来,实现“形、音、意”三者合一,形成“形、音、意”联想闭合回路(即由形知音、知意;由音晓意、晓形;由意知形、知音);就整个文字来说,它通过一定的构字元件和构字规则,把其对应的语言单词的声音和含意全部表示出来,相当于单词的“像片”,或者说,就如五线谱描述音乐歌曲一样,全面地把音乐歌曲表示出来。如果达到这样的程度了,文字就同它所对应得语言一样易学了。
读写一致的文字,就是完全匹配的文字。

读写不一致的文字,就不是完全匹配的文字,最多是半匹配的文字。
  
15、由于语言没有阶级性和政治性,与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自然就没有阶级性和政治性。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只要语言相同,就可以使用相同的文字。出于政治目的,禁止使用一种文字或者强行推行一种文字,这与文字的本身无关。
16、事实上,每一种文字的被使用或者被淘汰,完全决定于它能给使用它的大多数人们带来多少实际利益。
一时成为“全球通用”的文字,并不一定代表着人类文字的发展方向。因为每一种文字的传播,是随着其对应的语言同时进行的。语言的对外传播,除了受它本身的先进性影响以外,还受语言源民族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等势力,对于别国作用的影响。如果源民族的语言不是人类最先进的语言,即使一时随着源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势力,在世界上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成了全球“通用语言”,也是暂时的,它将随着源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势力,在全球的“退潮”而“退潮”。
17、在全人类的语言没有同一之前,是不会有“世界同一的文字”的。所以,“世界同一文字”,不是语言文字学者,坐在办公室里设计出来的,而是全球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优胜劣汰”的长期的自由竞争,自然遴选出来的。因此,任何专家设计的自认为世界上最科学的文字,都是行不通的。
18、一种文字,是否难学或易学,如果用人的“接受能力和感觉”来衡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觉,本国人与外国人有不同的感觉,是因人而异的。就无法判断“难”、“易”了。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才能科学地判断出“难”、“易”呢?
唯一的判断标准应当是与其对应的语言。为什么?
因为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单词由“词音”和“词意”两要素构成的,“词音”、“词意”都是不可看见的,为了把它们变成可以看见的,所以人们才发明了“文字”。因此,文字理应是语言单词的“相片”,它理应以可视的“字形”同时表示出“词音”和“词意”两个要素。世界上的任何民族的语言,都是很易学会的,不然,就不可能让小孩子在3三岁之前就能基本学会“母语”。
由于文字是由“字形”、“字音”、“字义”三要素构成的,其中“字形”要素如果不易学或者缺少表示“字音”或“字义”的部件,都会导致“文字”比其对应的“语言”难学。
   因为,人们要使用文字,必须做到两点,即脑子必须记忆文字的“形”、“意”、“音”,手必须会写出文字的“形”。如果“字形”复杂,就不便于记忆和书写;如果不能直接表示出“字义”和“字音”,缺少哪个要素,哪个要素就得全靠脑子死记硬背了。这就增加了学习的难度。
19、在人类文字的初创阶段,各民族的文字都不是便于书写和不能同时表示“字义”和“字音”的,
所以,都比其对应的语言难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文字人群不断扩大,文字难学写难的问题凸显出来了,人们就不断地对文字实行改进,不断朝着“结构简单,字形美观,意、音双表,与语言单词完全匹配、同语言同样易学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的方向前进。人们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的:
减少文字笔画数量和简化笔画形态构字方式。这样就导致文字结构发生变化,使文字出现越来简化,越来越符号化的现象。
提高和增加文字功能。为了使文字便于记忆和美观,人们实行了构字方法规则化,从而使文字逐步具有、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并且逐渐使文字具有同时直接表示“词音”、“词意”的功能。这样又导致文字不断出现更新体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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