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不是文字发展的方向 近代以来,汉字楷体系统出现了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4大缺点和10大问题,使很多人认识到汉字楷体系统必须更新了。于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民间和政府,都有人提出了一些改革汉字楷体系统的方案。其中,汉字拉丁化的方案和简化汉字楷体的方案,影响最大,也付诸实施了。但是,这两种做法,都违反了汉字体式更换的规律。所以,拉丁化的“汉字”,根本不能实用;楷体简化字,虽然在中国大陆实行了,但是,总体后果是“弊大于利”。所以,始终都存在着“赞成派”与“反对派”的激烈争论。 汉字拉丁派和汉字简化派,为了推行他们的方案,除了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压制反对派以外,在理论上,还拿出一些“理论”,来驳斥反对派。其中一个影响最深的“理论”就是:“简化”是文字的发展方向。 为了证明他们的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就拿出了英文和汉字的体式不断更新的历史过程中的现象:一代比一代简化。并以此“理论”,来“论证”:拉丁文字比汉字简化,所以,汉字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应当是“汉字拉丁化”。当“拉丁化的汉字”经过多年的社会实验,证明根本行不通时,他们还以此“理论”为由,推行“简化汉字表”,并禁止人们使用他们规定的“繁体字”。 其实,他们的这种“理论”是错误的。 实际上,文字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是增加或提高文字的性能。文字是人们用来交流和记录思想信息的一种工具。而工具的功能决定工具的结构。功能越多,结构就得越复杂,这是客观规律。 因为,在制造工具时,必须依据人们对工具的功能的需求,来做出能够达到“需求”的“功能”的各种部件和合理的结构方式。例如,彩色电视机比黑白电视机多出了彩色功能,彩色电视机就必须比黑白电视机多出生成彩色的那些部件,其内部结构方式也不会与黑白电视机的相同。 世界上的各种文字的体式,从发展过程的总体看,都有一个“由繁变简”的变化现象,就如计算机一样,在整体上看,虽然一代比一代升级,功能一代比一代提高,但是,操作方法却一代比一代简单便捷。 但是,这样的不断地“简化”现象,是把“提高工具功能”作为追求的目标的结果,而不是 把“简化” 作为追求的目标的结果;如果把 “简化”作为工具的追求目标,把黑白电视机做成一张白纸,不是黑白电视机的最简化版吗?但是,这样的简化版,还有电视机的功能吗? 所以,“简化”现象,并不是文字发展所要追求的目标和方向。更不能把是否简化,作为判定文字优劣、先后的标准。 事实上,因社会的发展,不断对文字功能特性提出新的要求,在此要求的逼迫下,文字的发展趋向是,功能的不断增加和提高。功能的增加和提高,是靠文字结构的科学化来保证的。功能越多越高,文字的结构就得越科学;文字的结构越科学,文字功能就越高。所以,文字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应当是“科学理想的最佳文字系统”。 不同阶段的语言,会导致不同性质的与之匹配的最佳文字产生出来。在今天来看,任何语言所对应的文字,都应当具备如下6条标准,才是“最佳的文字系统”: 1、能与所对应的语言单词,实现完全地匹配。即由构字元件和构字法则,组成一个完整的文字体系,没有环节缺陷和漏洞;能正确地直接地表示出所对应的语言的词音和词意;能用构字元件,按照一种构字规则,构建出无限的新字,以适应汉语单词无限增加的需要。 2、文字体系,具有系统性、规律性、标准性和规范性;所以,人们学习起来,就有规律可循,就具有“学少知多”性。 3、能让组字元件,作为电脑的“人机信息交换代码”。电脑能用组字元件,随机组建出无限的新字,从而建立起独立自主的纯汉字的电脑信息系统;能实现汉字怎么写,键盘就怎么打,不会出现“重码字”,也便于手写输入和语音输入。从而让使用电脑的普通大众,用汉字作为电脑的指令代码,编制电脑的各种程序,解决自己所遇到的复杂难题。 4、笔画、结构简单,字体清晰美观,最容易辨认和书写。 5、同所对应的语言一样易学,儿童在家里,在其父母教会语言的同时就可以教会文字,能使全民没有“文盲”。 6、在所对应的语言没有发生本质性的转变时,其体式、功能和优点都保持稳定,不会因为字数的无限增加导致文字系统性毁坏和文字性能的退化、变质。 表示语音单载的多音节单词的最佳文字系统,是读写一致的“用拼音字母组建的线性文字系统”。 表示语音多载的单音节单词的最佳文字系统,是“意、音直接双表的方块文字系统” 用上面所说的“最佳的文字系统”的6条标准来衡量,可以看出,汉字楷体系统,不论繁体的还是简体的,都不是表示汉语单词的最佳文字系统。 “简化是文字发展的方向”的“理论”,是把组成文字总体功能的因素中的一项(第3项:笔画、结构简单),片面地当作文字发展的方向目标了,是“本末倒置”了。 “汉字简化派”在这种错误的“理论”的指导下,单单为了几百个常用字的“易写”,就随心所欲地减少一些字的笔画、合并同音异意字、更换一些字上的结构部件。。。。。。。这种没有“系统性、总体性的思维”的乱作,打乱了楷体系统的字族体系,增加了楷体系统的混乱,加大了记忆难度,削弱了文字表达的精确性。。。。。。。,削弱了楷体系统的总体性能。这种随意简化楷字做法,就如为了少耗汽油而减轻汽车的重量,不管车轮的承压能力,就把汽车轮子换成马车轮子一样。 “简化字”,在以往的各种汉字体式下都有,但是,历史上的“简化字”,之所以能延续至今,是因为:1、这些历史简化字,没有脱离汉语的功能特性,没有减少源字的功能特性,只是增强了源字的功能,弥补了源字的难记难写的缺点。2、没有因“简化”,消弱了汉字整体系统的功能。3、没有脱离源文字系统的体式,所以能与源字互当异体字使用。 今天的“楷字简化派”,以“历史上就有简化字”为由,来为自己的错误开脱,但是,他们没有把他们所制作的“简化字”,与历史简化字,进行性能对比。只要一对比,就会出现《水浒传》中的假李逵遇见真李逵的情况。 目前汉字楷体(不论简体还是繁体),所凸显的4大缺点和10大问题,是楷体字系统的整体功能,出现了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缺陷造成的,只有增加、提高楷体系统的整体功能,才能完全彻底地解决这些缺点和问题。仅仅用一个“简化”的方法来解决,是越搞越糟的。要是真的越简化越先进,越优秀,越能使整体性能提高的话,把“楷体字”改成用“0、1”编码的“文字”,不是比“简体字”更简化吗?但是,这样的编码“文字”,能让全体汉语人都学会吗?能与楷体汉字实现“无缝转换”吗? 事实上,文字简单与否,对克服“读、写”困难仅起一点辅助作用,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世界上凡是好记、好写、便于机器组字的文字,必须具备如下三个基本特性:一是与其对应的语言单词完全匹配;二是与其对应的语言一样,具有无限的扩展性;三是具有系统性、规律性、规范行和标准性,能够“学少知多”。如果没有这“三个基本特性”,即使用0和1排列构建的“文字”,也是不易读、写的。 汉字的历次体式更新,并不都是“由繁趋简”的。例如,“大篆字”更新“甲骨文”,“大篆字”却比“甲骨文”繁。“今草字”比”章草字”简化,但是,由于“今草字”难于书写和难于辨认,并没有取代“章草”成为社会通用文字,反而是比今草字“繁”的“真体字”(后来称为“正楷字”)替换了“章草字”,而成为社会通用文字。 再则,汉字体式的多次更新,多数的情况,都是新体字比旧体字简化了一些。但是,更新后的新体汉字,都会随着新造字的数量的不断增加,新造字呈现着不断“繁化”趋势。 说“拉丁文“比”汉字”简化,是不符合事实的。 例如英文,26个拼音字母只是“拼音文字”的构造“元件”,相当于楷体汉字的构造元件:“丶 一 丨 丿 廴。。。。。。。”。“元件并不等于“文字”,就如汽车轮子不等于汽车一样。英语的拼音字母,并不是“英文”;由英语拼音字母组建的英语“单词”才是“英文”。拼音文字的单词, 随着单词的不断增多,构成新单词的字母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多。这样,单词结构的发展趋势,是不断地趋于“繁化”的。现在的英文,大多数的“单词”,都比它的前身“音节文字”要“繁”,更比楷体汉字“繁”。 从以上文字的笔画数的对比来看,英文的笔画数并不比汉字的笔画数少。 “汉字拉丁派”把“拉丁字母文字”,与“汉字楷体”进行对比,得出了“汉字比拉丁文落后”的结论,是荒诞的。为什么?道理如下: 凡不是同一个发展阶段上的两种事物,是找不到一个对比两者谁优谁劣的唯一正确的令人信服的标准的。 例如,汽车和火车,虽然都是以路为基础的运输工具,但是,它们各自所使用的道路的特性是不同的。所以,各自发展的过程都是独立的、不同的,各自的性能和适用范围也是不同的。是找不到两者对比优劣的唯一正确的令人信服的标准的。你用“运载量”作标准来对比,得出的结论是“火车比汽车优”。我也可以用“能否在土路上行”作标准来对比,得出结论是“汽车比火车优”。这两个结论是互相矛盾的,所以,这两个结论都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就火车的多种类型(烧煤火车、柴油火车、电力火车、磁悬浮列车)来说,因为它们是属于同一发展过程中的东西,是能够找到两者对比优劣的唯一正确的令人信服的标准的。例如用“运行速度、操作简便、运载效率、结构简单”作标准,来对比柴油火车与电力火车,谁优谁劣,就能得出人们公认的电力火车优于柴油火车的结论。没有异议。 如上例一样,人类语言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处在人类语言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不同的语言,由于它们是同一过程的东西,是有先、后和优、劣之分的。所以,拿人类语言发展的两个阶段上的语言进行对比,是能够对比出谁先谁后、谁优谁劣的。 文字是以语言为基础的。表示不同阶段上的不同语言单词的文字,其特性是不同的,不是同类性质的文字,并且各自具有不同的独立的发展过程。就如汽车和火车一样,不是同类性质的运载工具。所以,就没有表示不同阶段上的不同语言单词的两类文字的对比的唯一正确的令人信服的标准。没有这样的对比标准,就得不出唯一正确的令人信服的结论。所以,谁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随意定立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对比标准,得出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对比结论。你定立“机器处理”这一标准来对比英文与汉字,结论就是英文比汉字好。我订立“美观性、艺术性”这一标准来对比英文与汉字,结论就是汉字比英文好。这两个结论是互相矛盾的,所以,这两个结论都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但是,每一类文字,都有一个体式不断变化和更新的发展过程。同一类文字的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文字体式,都是同类性质的,是可以找出一个唯一正确的令人信服的对比两种体式优劣的标准的。 例如,处在第二阶段上的“以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单载”的语言,其文字体式经历了表意图形文、表意象形文、音节符号文、音素符号文(即拼音字母)四种体式发展过程。那么,用表示第二阶段的语言的匹配度来对比,人们会公认:“拼音字母文字”比“音节文字”优越;“音节文字”比“表意象形文字”优越;“表意象形文”比“图形文”优越”。是没有异议的。 处在第三阶段上的“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多载”的汉语,其文字体式经历了表事图形、表意象形文甲骨文、篆体、隶体、楷体、宋体的发展过程,用表示汉语的匹配度来衡量,人们会公认:楷体比隶体优越,隶体比篆体优越。是没有异议的。 如果以隶体字比篆体字简化、隶体字比篆体字优越的情况来断言:“拉丁字母文字”比汉字简化,所以拉丁文字就比汉字优秀、先进。这就错了。因为“隶体字”和“拉丁字母文字”不属于同一个发展过程中的文字体式,而是两种发展过程中的文字体式,表示的不是同一阶段的语言单词的文字,不是同类性质的文字,是不可对比的。硬要“对比”,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 拼音字母文字,用来表示第二阶段上的“以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单载的语言”的单词,最匹配,是最好的文字。如果以这种情况断言:“拼音字母文字”比“汉字”先进。这种断言,是错误的。 如果用拼音字母文字来表示第三阶段上的“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多载的语言”的单词,它就会出现“表意”困难、出现歧义,等等问题,匹配程度,还不如汉字高,还不如汉字好学好用。如果以这种情况断言:“汉字”比“拼音字母文字”先进。这种断言,是错误的。 直接“表意”间接“表音”的方块形的汉字,用来表示“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多载”的汉语单词,是与汉语单词基本匹配的文字,但是,如果用汉字来表示“以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单载语言”的单词,它就蜕变成“拼音字母文字”的前代----“音节文字”,它就远不如“拼音字母文字”了。如果以这种情况断言:汉字是比“拼音字母文字”落后的文字。这种断言,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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