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农 于 2022-4-17 21:35 编辑
附录三:神与人
东、西方文化对人与神的认识与想象是能最根本体现各自本质的观察窗口。
文化的顶层设计是秩序。秩序的基础是高低强弱之别。合理的秩序须基于真正的高低强弱,也须尽最大可能激发人的潜能,更高、更强。
基于这种合理性,神这一称谓仍被保留。“神”(必须加引号,因为中、西文化内涵迥异)代表着最高、最强的一极存在,昭示着文化的高度与合理性。 中国文化中,人与神是相通的。高人、强人约等于神,或干脆就是神,且有“神人”一说。有句俗话,叫“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里暗示出人性的潜力无边无际,如大海一般宽广深邃。中国文化敬神,一方面是相信超自然的力量存在,另一方面则是相信人有超凡出尘的潜力,足以通达神域,成神,做神。故敬神,一多半是在敬人。传说中,中国的神大多有一部由人成神的曲折经历、奋斗史,便是体现了“人=神”的基本公式。所以,中国文化骨子里是尊重人的(详细内容后面展开)。
与中国相反,西方文化骨子里不尊重人,而是重神。俗话说:缺什么,想什么。西方叫嚣人权最响亮,恰恰因为其文化本质上最忽视人。在西方,人是依附于神的。如果人对神起了“二心”,这就叫“原罪”,简直难以宽恕。你说它能是尊重人?那么,它重神又是重什么呢?没有别的,就是强大、就是力量。西方的神是以力服人的。道德?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装饰品:心情好了,玩玩(比方说所谓的“绅士风度”);心情不好,就“忘了”(这叫率性、潇洒)。 你看古希腊神话中,奥林匹斯山的众神,决定他们位次的只有力量的强弱,而不是道德水准的高下。众神间闹起矛盾来,一如凡间的家长里短,鸡飞狗跳,根本没有一点超凡脱俗的样子。后来,西方由多神教“进化”到“一神教”,主要是为了强化其力量的绝对统治性,也即强化文化对人的统治性:神(上帝)碾压一切存在,予取予求,生杀予夺,不容置疑,无从反抗。这就是西方人心中的神性。
说白了,神就是能杀死一切人和一切存在的无情力量。
这就是“暴力神”,是西方文化的绝对底色:绝对地崇尚暴力,绝对地不尊重人(当一只冰冷的膝盖跪在一个可怜人的脖子上,令人不能呼吸时,就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了),人只有依附于最强大的神,才证明自己还有点价值,有点头脑,有一丝“人性”。因为,人不过是神的仿品而已,“人性”不过就是对神的向往和膜拜。故有“因信称义”一说,即对神的“认祖归宗”。这就是《旧约》的核心精神。
这种暴戾的宗教后来有所软化,加入了圣母、再后来是耶稣,拥有了部分仁慈、温柔的特性和自我牺牲的品质。这自然是受东方文化输入的影响。即便如此,人的地位也没有根本性的提升,还是被神碾压,还是欠耶稣的血债,要以灵魂来偿付。谁要是敢不认这笔账,不肯还债,就不是人,是魔鬼,是畜生,是异教徒,地狱的大门随时为其敞开,送他下地狱,天经地义。
而假如“我”竟然没有“送”,那“我”实在是“太仁慈”了!这是神性的光辉在我身上闪耀,赶紧膜拜吧!西方的“粉丝”文化就脱胎于此:不信我者,就是敌人,去死吧!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正是一神教、暴力神教的标配。
总之,以上种种,无不显示这是一种原始、野蛮、低级的文化,注定被历史所抛弃。今日的西方,圣母情结泛滥,也正是出于抛弃暴力底色的追求,只不过还很盲目,根本就是无头苍蝇瞎撞,不明方向。
说来好笑,由于形而上学,由于崇尚暴力,西方人在追求善、仁慈上,也秉持“唯力量论”,即“魔法最强者”胜——只追求形式上的、逻辑上的绝对完善、完美,而不顾及实质内容是否真的善、真的惠及大多数人。第一,人不值得尊重,神才值得;第二,人太复杂,说不清是好是坏,是善是恶,帮人未必就对。所以,西方人只能考虑一件事:逻辑是否完美、完善、无瑕疵。于是,救一只猫、狗,比救一个人更有价值。因为,猫、狗没有什么明显的缺点,(一般)挑不出毛病来。同样逻辑,拯救一个罪犯,也挑不出毛病。因为,人家已经是“掉”到地板上了,任何提升他的行动,都是绝对的提升,绝对的善,逻辑上毫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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