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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农

【完整版】取经为啥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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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19: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孙悟空三打白骨夫人,在“失策”的问题之上,更有态度的问题。而态度问题才是最核心的。这个态度,就是如何从根本上看待人与人的联系、强者与弱者的关系,集中到一点上,就是——是否认同乃至皈依仁善的问题。答“是”,就是善;答“否”,就是恶。那么,孙悟空心中的答案是什么呢?我们可以借着回顾孙悟空与观音菩萨的典型互动表现,来考察这一点。


    在两界山,孙悟空咒骂过观音,因为观音害他套上了紧箍;在观音院,因为丢失了袈裟,孙悟空去南海找观音,却不是去求助,反是兴师问罪,后来还曾调侃菩萨是妖精,态度根本谈不上恭敬,反倒是颇有些自鸣得意,结果被菩萨借机点化了一番;他也一直不把观音的叮嘱放在心上,在鹰愁涧,观音曾嘱告孙悟空,前面还有归降的帮手,要他留心。可是,孙悟空自以为是,根本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他从心底里觉得——凭他齐天大圣一个人的本事,足可包打天下!请人帮忙?不光是多此一举,简直是对他的侮辱!所以,他一点也不把收服帮手的事挂在心上,一路上只是一味地恃强、逞强、用强,还受不了半点气,若非早早被安上紧箍,更不知会跑到哪里去闯出大乱子来。


    显然,孙悟空只崇信武力,不相信仁善。即便表面服从了观音,也是口服心不服。说到底,一个人执迷不悟、死不放手,是因为痛得不够。孙悟空直到在枯松涧被红孩儿、一个儿童给烧惨了,几乎死在涧水里,才彻底相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才知道自己真的也有成为弱者的时候,才明白仁善存在于世的博大与普遍的意义,才真心皈依敬服。而此时此刻在白虎岭上,说老实话,孙悟空心中的仁善成分还是“负值”呢,给自己用都嫌不够,遑论他人。


    孙悟空之所以会有这种问题心态,在于他头脑中依然顽固存在的一种迷信:这世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被淘汰、被踢开。用他大闹天宫时的口号就是“强者为尊”,调过头来,就是“弱者该死”。


    孙悟空的态度问题,也是他性格和思想意识上的弱点,是导致他和师父关系恶化的主因,是他自己身上的尸魔。就性格讲,不用说,孙悟空是个骄傲的人,甚至可以说是目中无人——在人群中总想争面子、拔头筹,不甘落一丝下风的。因为,他到目前为止,一直从骨子里鄙视弱者、失败者、失意者,且唯恐自己也变成这样的人。而一旦自己碰上任何有受气,受屈、被鄙视嫌疑的情形,对他可能都意味着变成弱者或失败者,这是他无法忍受的。为了不使自己成为自己心目中可耻的失败者或弱者,只要有人攻击他,甚至只是揭他的短(如叫他“弼马温”)他都会毫不留情且迅速地给予严厉的回击,哪怕是稍有宽柔、犹豫或示弱,都是不可接受的。象鹰愁涧对付小白龙(包括收八戒和沙僧时)明明只要孙悟空一通报身份,便可“秒和”,他也不肯给对方这个面子。还有,如除六贼、观音院助火、五庄观推倒人参果树,以及下面要说到的痛击花果山捕猴猎人等,有许多例子可以清楚地证明孙悟空一味恃强、用强、绝不示弱这一特点。很显然,至少到目前为止,他的心中绝对还没有对弱者主动施行仁善的意识(对自己人有时除外),这更是一个思想意识上的大问题。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孙悟空被唐总冤枉,驱逐了,他也不去找观音,求安慰(在“真假猴王”一难里,他正是这么做的)。这说明,他在情感上,与善是不亲的(观音就是善的象征);在价值观上,对于仁善是不信任的。


    取经一路上,唐总一直在仁善这一点上对他进行批评、帮扶、教育,但因为没有找对病灶,未发现他崇尚武力、鄙视弱者的心病,故至今仍是收效甚微。眼下,刚到白骨夫人的山场、白虎岭不久,唐总提出搞点斋饭的要求,这孙悟空的老毛病就又犯上了。这个阶段的孙悟空还是打心眼里看不上凡人的脆弱劲(这脆弱正是需要仁善意识去包容的)。偏偏唐总还是其中的典型:动不动就担心害怕,还不扛饿——动不动就要吃饭,真是啰嗦!不耐烦的孙悟空就想赶紧让他断了念头,消停会儿。于是勉强掩饰了一下态度,开始怼唐总,“行者陪笑道:‘师父好不聪明。这等半山之中,前不巴村,后不着店,有钱也没买处,教往那里寻斋?’”这是跟师父恭敬回话的样子吗?明明是在居高临下教训凡人嘛。唐总法力是不行,但脑子够用呀。他当然不能接受孙悟空这样不逊的态度,当即教训、指责起来:“你这猴子!想你在两界山,被如来压在石匣之内,口能言,足不能行,也亏我救你性命,摩顶受戒,做了我的徒弟。怎么不肯努力,常怀懒惰之心!”孙悟空在道理上说不过去,只能硬给唐总贴标签、暗暗给他安了个“不体恤下情”的罪名,安抚一下自己受挫的尊严。“行者道:‘师父休怪,少要言语。我知你尊性高傲,十分违慢了你,便要念那话儿咒。你下马稳坐,等我寻那里有人家处化斋去。’”几句对白,孙悟空此时的心理状态就显现出来了。作者用这样简明的手法揭开了白虎岭危机的幕布,并提示了危机爆发的一个核心爆点——孙悟空的个性因素。


    孙悟空的个性让他容易与众人疏远,脱离群众,结果就容易变成涸辙之鱼,离干死也不远了。作者以此为焦点、拖放长线的动作便体现在下一回的开头,用浓笔重墨大幅渲染了孙悟空的个性因素,借此透视危机发生的内在原因。


    “却说那大圣虽被唐僧逐赶,然犹思念,感叹不已,早望见东洋大海,道:我不走此路者,已五百年矣!”这一声望洋兴叹,饱含着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的怅然,正是那“海底游鱼乐,天边过雁愁。”眼看就要回到当年的乐园——洞天福地花果山水帘洞了,孙悟空非但不乐,倒反兴起“过雁”之愁,满腹的委屈、哀怨,无尽的空虚、凄惶,可见,失去了取经人的身份,对他是多么大的打击。这不仅是“失业”的问题。在孙悟空看来,自大闹天宫被压五行山下,自己就成了可耻的失败者,所谓:“我不走此路者,已五百年矣!”浸透了一个曾经骄傲无比的失败、失意者内心无限的曲折、辛酸和凄楚。虽说已摆脱了五行山的重压,可取经才是他翻身的最佳、甚至唯一的机会。丢了取经资格,就丢了全部,将永远是个失败者,人前抬不起头,话也说不响,此生再无乐趣。可是,自己的委屈根本无人谅解,无从解释,自己也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真是进退两难,无计可施。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正是他自己。而孙悟空暂且还无法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故此,除了郁闷之外,还是郁闷。即便回到花果山老家,他也高兴不起来。


    偏偏就有一伙不识相的“无良”猎人,还无休无止地上山抓我猴子猴孙,吃肉、戏辱,真是得寸进尺,哪壶不开提哪壶,直戳我心头最痛处,是可忍,孰不可忍!孙悟空一肚子怨气,便一股脑倾泻在这群不幸的猎人身上。等他下死手一举消灭了上千的平民猎户,造完了孽,“大圣……鼓掌大笑道:‘造化!造化!自从归顺唐僧,做了和尚,他每每劝我话道:千日行善,善犹不足;一日行恶,恶自有余。真有此话!我跟着他,打杀几个妖精,他就怪我行凶,今日来家,却结果了这许多猎户。’”至此,吐出了胸中一团恶气之后,孙悟空也已经不否认自己的的确确就是个恶和尚了,唐总不要他做徒弟,绝对是正确无比的决定。至于孙悟空打死的白骨精是不是真妖精,倒是个次要问题了。孙悟空自己认清了这一点,接下来如何反思自己的问题,就是他“宅家隔离”、自问自答的事了。作者很明智地搁笔不写了。直到“猪八戒义激猴王”时,作者才让行者自道,这次回家沾了妖精气了,需要下海净身,才敢去见师父云云。这表明,孙悟空的确完成了反思,明白了善恶不并立的道理,心甘情愿去努力做一个好人——即第三十回,小白龙口中“有仁有义”的人,甘愿为他人负重、付出,不再做一个任性挥洒、无牵无绊、来去自由的“妖仙”、“野神”。


    因此,我们可以说,“三打白骨精”时,孙悟空在思想意识上,还是个“恶人”;而当他再次出手拯救师父时,已经蜕变成一名堪称好人的“新人”了。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要留到下一章“智取黄袍怪”来揭开谜底。我们在此要关心的是,造成孙悟空这个恶人之“恶”难以为继的白骨夫人,为什么能如此恰逢其时地出现,几次三番地“帮助”孙悟空充分展示自己的“恶面目”,从而诱发了其随后的成功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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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19: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在许多读者中间,流行着一种关于《西游记》内涵的庸俗关系学式的观点,认为西游路上妖怪的最后死活,不是由其罪恶的大小来决定,而是取决于妖怪的后台背景和人脉关系,是所谓“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没有后台的妖怪才被打死。”白骨夫人就是这样没有后台的妖精,所以才被“凄凉”处死,仿佛白骨精的死还染上了一丝值得同情的悲情色彩。显然,故事是死的,听故事的人是活的,有人能从故事里听出这种社会不公来,那自然是“酒不醉人人自醉”,“醉翁之意不在酒”,却与作者的意思没什么关系。


    中国人向来重视人脉背景、人际关系,这是职场风气、社会关系学。但不能拿来随意套在《西游记》身上,张冠李戴。《西游记》是一部创新之作。作者自有一整套创新的价值理念,为的就是释社会之“厄”(《西游记》开篇诗云:“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他怎么肯轻易落进庸俗关系学的死套子里去,那又谈什么释厄?岂非老方一帖,明珠暗投么?


    单就妖怪在故事中的结局是死是活来说,起决定作用的根本不是什么人脉,而是它在人生修行寓意上的象征内涵和作用。象前面解析过的黄风怪(黄毛貂鼠)没死,不是因为有如来在罩着它,而是因为它象征的教条主义在现实中很难根除,容易死灰复燃(参见前面的相关解析)。而白骨夫人的灭亡,也是因为人群的进步,新的最终必定会取代旧的,这是哲理,不因其他。同时,孙悟空强行超越人群进步的节奏,过分超前时代的脚步,早早打死白骨夫人,则暴露了他的“少”不更事和性格弱点。作者也借此提出了释厄的策略问题、态度问题。


    那么,作者为何在此处提出了策略问题和态度问题呢?取经队伍来到“蛇回兽怕”的白虎岭,遇到的却是个善于迷惑人的白骨夫人。它可怕在什么地方呢?可怕在容易让自恃高手的人轻敌:好像面对的是一个孤身妖怪,好对付,可速胜;其实,孙悟空的对手是整个社会,是一个软性的观念之网。一旦轻敌,必然摔一个大跟头。这样就反映出一个基本的策略要求:什么样的妖,用什么样的“药”。而白虎岭的特殊之处在于,尸魔、白骨夫人的“妖”是人心中的“老妖”,人们“病”的很重,而不自觉,故是“慢病”,需要耐心对症施治,急郎中下猛药,容易把人治死。所以,这既是策略问题,也是个态度问题。这一层,咱们前面已经在孙悟空的“急”和“猛”上分析了。至于妖精的“妖”,我们要到随后的几个章节中去一一具体详察。毕竟,尸魔只是个统称,只代表妖的共性,前面也已说过了。因此,我们在此着重考察的是白骨夫人出现的时机问题,也就是它在整部《西游记》的修行“路线图”中所处的位置问题。


    从全局看,取经人来到这儿,出现了多个第一:这是取经队伍汇齐后第一次降妖,也是取经路上第一次有妖怪为了“唐僧肉”的奇异功效来主动算计取经人,之前从未听说过“唐僧肉”的传言。再有,这是取经人吃过人参果,离开五庄观后的第一场磨难。有了这些背景变化,表明取经人(修行者)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修行阶段和新状态了。


    之前,取经人刚在五庄观有幸吃到人参果,这神奇珍贵的果子,“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堪称“长生不老果”,故第26回结尾时说:“那长老才是:有缘吃得草还丹,长寿苦挨妖怪难。”(“草还丹”是人参果的别名)这是书里第一次将唐僧与长寿联系到一起。换言之,唐僧不是天生就长寿的,而是有缘吃了人参果之后,才变得长生不老的。是不是有点意外呢?而白骨夫人说:唐和尚“本是金蝉子化身,十世修行的原体。有人吃他一块肉,长寿长生。”这显然是带有误解的真话,误解了唐僧长寿的“原理机制”。关于这个机制,咱们不妨脑补一下:具有长寿属性的唐僧却还附带有能传递长寿属性的特异功能,不能不说,和他珍稀的原体“体质”关系密切。大约由于这样的“体质”,人参果的长寿“功力”也能直接保留在这样的身体里。因此,这样的身体从一定程度上看,就是“人肉版”的人参果了。而孙、猪、沙三人不具有原体体质,无法保留人参果的功力在体内,这一功力只是被身体吸收转化掉了。故而,其身体不具有助益他人长寿的功能。当然,这种推论即便成立也只是天方夜谭式的故事逻辑,至多算作故事情节得以成立的隐含前提,不足为训,不值得明言。作者姑妄言之,读者姑妄听之。


    但从修行寓意上讲,人参果故事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转折点。人参果故事之前,取经队伍刚刚汇齐,从寓意上说,这标志着修行者的内心世界或心理结构的各部分都已被充分激活动员起来,不论是意识(孙)、情绪本能(猪),还是无意识或潜意识(沙),也都得到有效的梳理,凝聚为一个初级的整体,朝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一齐努力修炼,从而达成了一个初步的可贵成果,作者谐趣地称为“草还丹”(修炼初成之意)。它标志着修行者已赢得了初级的自觉意识和自律精神。这种状态,尽管只属初级,但已超越了人群中相当数量的人们,是相当优秀了,其最典型的一个特征(但决不仅限于此)就是有恒心,做事能持之以恒,不会半途而废。反之,许多人若没有外力约束,很难长久地坚持一件事,无论是健身、减肥、戒烟、戒酒、学习、工作、恋爱、持家、创业。“草还丹”的人,离精英大约也相距不是太遥远了。这样的人,一旦认同了一种思想观念,就会相当坚定持久,能持之以恒。假如他不巧选择了错误的的思想观念或固化了某种性格缺陷,也同样会顽固不化、冥顽不灵,这就相当于妖怪吃了唐僧肉而长生不老。所以说,这吃人是从精神意识层面上讲的,是统治人的思想、精神的意思。而许多人可能多半是今天热衷这个,明天又迷上那个,三分钟热度,没有长性,妖怪吃了他,是没法长生不老的。就拿《西游记》中的女妖来说,她们之所以痴迷于唐长老,没准儿是指望能与“唐哥哥”有一份不朽的爱情,谈一场永不结束的恋爱吧。


    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取经人(修行者)到了这一阶段,很自然就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自我成长的责任。古人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对于孙悟空来说,光有火眼金睛已经是不够的了,而是还要“明明德”(充分而全面地把握善的思想),还要“亲民”,还要达于“至善”。因此,取经人的使命就格外地任重而道远了。要负重,就不能独逞个人英雄,要团结众人。要亲民,就要隐恶扬善,不断磨练自己的性格、意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还要逐步提升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学会乃至创造有效的方法策略。这些都要求取经人(修行者)不断除旧布新,迭代升级。而除尸魔就成为当务之急。尸魔不仅象征旧文化的精神、思想糟粕,还象征一个人心理和人格上的“负资产”。孙行者的“傲”与“恶”,就是他自己的尸魔。不斗倒自己性格上的尸魔,也无法应付外在的旧文化垃圾。因此,尸魔就成为凝结着个体的历史之厄与社会的历史之厄的浓缩符号,成为一系列具有历史回溯性之难题的标签。白骨夫人的作怪,看似仅黄蜂一刺,实则绵绵不尽,如滚地闷雷,自深处摇撼灵魂,一遍遍警醒着取经人——不了解自身来路和历史、不能有效突破旧我的人,找不到未来。这样的提醒,对于那些打算探索未来、创造未来(如创业、创新)的人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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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19: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取经为啥靠走的——《西游记》正解之认知卷


致所有人生路上的有志者



作者:愚夫老戎

QQ:821892804



第四篇 一件大活儿



第二章 智取黄袍怪




        写下 “智取“ 二字,笔者忽然醒悟到,正是在这里,孙悟空第一次不再单凭以力服人的老招数降妖立功,而是真的用心、用智慧做事,也就是走心了。过去随心而动、肆意追求征服快感的行事风格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这可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行事风格的改变通常经由三种途径:1、其人受到突然激发或强刺激(如大辱或大怒),或者是酒精、精神刺激类药物的作用导致性情大变(比如俗话说的“酒壮怂人胆“,“吃枪药了“,“打鸡血了“),这是由冲动或激情所致,往往缺少冷静的谋划,很难与智取挂上钩;2、其人思想意识发生改变,并以意志做助力,由理性来落实。这是最普遍的途径。比如,“知耻而后勇“。思想意识的改变却可以由激情而引发。比如,孙悟空在被唐僧驱逐后所发生的思想改变,就是在情绪的激荡之下诱发的;3、长期的渐变过程导致了性格的改变。如洗心革面、君子豹变。由性格改变造成的风格改变,是最持久稳定的。不用说,孙悟空此处的改变,应当走的是第二种途径。即便如此,这也是极不容易的,同样会有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因为,要克服某些普遍而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恰恰是十分困难的。而我们正好也能看到:整部小说中,五个篇幅最大的降魔故事(每个均有四回的篇幅),有三个就在这 “尸魔系列“ 中,就是我们接下来依次要解析的“黄袍怪“、“平顶山“和“乌鸡国“故事。经过了这三道难关之后,取经人便一步跨出了中世纪的堂屋,脚步直接同我们21世纪的人们对接同步了。这其中出人意料的、近乎“穿越“式的表现,要等解读完第三关才能完全揭晓。而这三个难关,也是 “尸魔系列“ 中具有最典型和最突出 “尸魔“ 特征的,堪称三出 “大戏“ 。取经人(修行者)将会在其中遭遇许多意料不到的阻碍和波折,经历诸多超乎想象的奇遇,窥见若干梦寐以求的胜境,达成种种实至名归的正果。而 “宝象国“ ,就是带来这些个好事与坏事的第一处妙所。

        这宝象国本该是取经人离开白虎岭之后的下一站。但书中说唐僧 “听信狡性,纵放心猿“,也就难免要多走些弯路和岔路了。这不,唐僧一不留神,就被远处一座宝塔的金光吸引,自投罗网跑到碗子山波月洞黄袍怪的巢穴里去了。——“噫!长老一时晦气到了。你看他拽开步,竟至塔边。但见那:石崖高万丈,山大接青霄。根连地厚,峰插天高。......这所在分明是恶境,那长老晦气撞将来。“ 唐僧真是活该倒霉,用黄袍怪的话说:“这叫做个’蛇头上苍蝇,自来的衣食。’ “ 黄袍怪这样说可不是偶然的,他还说过:“上门的买卖好做。“  可见,他很有一种 “皇帝女儿不愁嫁“ 的底气。实际上,这妖怪还说出过比这两句更托大的话。抓到唐僧后,他第一时间就对唐僧做出如下宣示: “你该是我口里的食,自然要撞将来,就放也放不去,就走也走不脱!“ 这气焰,只有做垄断生意的大亨才能如此豪横。那么,黄袍怪究竟是做啥买卖的呢?

        看过故事的谜底,我们就能了解黄袍怪这份豪气的来头了。原来,黄袍怪就是天上的奎星,也叫魁星,属二十八宿之一,是天上正儿八经的 “在编“ 神仙,可小觑不得。正所谓 “奉天承运“,他主管着人间读书人的文运与科举呢。想来,那时的读书人想要科举高中,都少不了要拜求魁星多赐好运。故而,明清两代许多城市都流行建造魁星楼(阁),供人拜祭魁星,护佑前程,不少楼阁至今尚存。每逢科举考试,不少考生还会去考场门前的摊贩那里买一个魁星的小塑像,随身供奉,保佑自己的科考前程。这魁星俨然就是科举的形象大使。很自然,这黄袍怪做的买卖就叫做科举。

        这买卖可是皇帝开办的,而且是面向天下读书人开放的,正所谓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谁若通过了一系列考试,最后得中进士,那今后就是朝廷的人、百姓的 “父母官“ 了,锦绣前程、荣华富贵,不可限量!这样的好事谁不向往?就如今天的人们对公务员的 “金饭碗“ 趋之若鹜一样。读书做官,如此好梦,人人在做,是天下所有读书人的第一要务,谁肯落后,谁敢落后呢?它可关乎整个家族的荣辱兴衰啊!科举也正是在皇权的主导下,以如此的魅力和迫力,控制了人们的思想,统治了人们的心灵。历史上,唐太宗曾就科举说过如下得意的话:“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作为皇帝统治天下,控制人们精神和思想的一件利器,科举自然就是皇权的一个分支,一种延伸,说它披着象征皇权的黄袍,可谓形象准确,毫不夸张。

        既然科举是 “正经买卖“,是世人向往的大好前程,说它披着黄袍就披着吧,可干嘛要称为黄袍怪呢?科举咋就成了妖怪呢?

        要说这科举,可谓是源远流长,正如前面的引文里形容的:“根连地厚“ ,早在隋代便开始实行,以后还被欧洲人效仿。它本是选才用人的良法,且鼓动着天下人读书的风气,大益文教。然而,到了明代,科举的弊端却日益加重了。

        首先,天下承平日久,人口繁密,读书人日益众多。而科举却门狭窄难进(三年考试选拔一次,且名额稀缺。《西游记》中说天庭对奎星是“三日点卯一次”,正是指 “三年一考“ 。因小说中设定 “天上一日,就是地上一年“ ),绝大多数人终究是淘汰的下场,幸运儿仅是凤毛麟角,科举考试早就从人才通道变为了士人进步的拦路虎。千千万万的读书人即便皓首穷经,也难得一第。

        再者,自明太祖朱元璋起,统治者大大强化了科举维护皇权的作用,只许人专注于“四书五经“,一味地教人死读书、读死书,搞得读书人思想冬烘、保守、僵化,不仅无助于文教,简直是毒害精神,摧毁文化。它在正直、进步的文学家眼里,当然就成了妖怪了!

        在民间,魁星的形象本就取自“魁”字中的“鬼”字,吴承恩再给这个“鬼“披上象征皇权的 “黄袍”,于是就有了如今的黄袍怪。这也是深受科举制度荼毒的读书人才会有的创造。清代人就指出过这一点: “今揆(揣度)作者之意,则亦老于场屋(喻举业无果)者愤郁之所发耳。黄袍怪为奎宿所化,其指可见。”

        这样,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黄袍怪那么轻易地就把唐僧给放走了,根本没把唐僧肉能 “延年益寿” 的 “功效“ 放在眼里。因为,有皇权的支持,科举自能年寿绵长,万寿无疆。世人为了功名利禄就会源源不绝地自动向黄袍怪(即科举)投怀送抱,供他“享用”。黄袍怪自己就说:“我要吃人,哪里不捞几个吃吃,这个把和尚到得哪里,放他去吧。” 不过,放归放,黄袍怪可是还有一个要紧的条件的:“若再来犯我境界,断乎不饶!”
——本老爷的独门生意可不许旁人打搅,谁敢打破我的饭碗,我让你好看!

        然而,正是在这条边境线上,黄袍怪的好日子遭遇到了严重的危机。

        与碗子山接壤的是宝象国。宝象国里尽是凡人,本无力干犯黄袍怪。可黄袍怪却从这国里抢走一个 “妙人儿“,也就给自己竖立了一个 “敌国“。然后,这个敌国又变成了黄袍怪儿子的姥姥、姥爷家。这其中的关系可就纠结难缠了。原因就在于那位 “妙人儿“ 和黄袍怪做了夫妻,还生了孩子。比这更麻烦的是,这位 “妙人儿“ 原本在天庭就与奎星相好,两人是偷下凡间,来了结 “前定姻缘“ 的。没有这位 “妙人儿“ 下凡,也就没有黄袍怪上场。这样连环套的复杂纠葛,想要弄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自然要占不少的篇幅,也就难怪作者要写四回的内容了。

        因此说,这位 “妙人儿“ 才是故事中的关键人物。她一面勾连着天庭与妖怪,一面又勾连着人间与取经人。她的悠悠青丝,纤柔又多情,织起了一片纷扰多事的天地,又织就了一幅久远多彩的历史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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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19: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妙人儿“就是天宫中披香殿侍香的玉女,又是人间宝象国国王的三公主百花羞。前面我们分析了,天庭中的奎星和地上的黄袍怪象征了同一个对象:科举。那么,与奎星相对的这位上天又下凡的“妙人儿“象征的又是什么呢?这可是故事中最大、最关键的谜题。解开了它,故事的主旨、寓意就清晰呈现了,上面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也能迎刃而解。那,就让我们来看看吴承恩这位爱跟读者“逗闷子”的作者,究竟有没有留给我们足够的解谜线索吧。


    作者留下的第一个线索,似乎是这位人间公主的名字:百花羞。多么浪漫、绮丽啊,还带着一丝民间的泥土芬芳!然而,把它当作乳名,又嫌太文气了,叫着也不方便,显得有些矫情。故事中,国王就只称其为“百花公主“,而且在《西游记》的留传过程中,就有将其改换成“绣花公主“或“百花公主“的实例。显然,这样更改后,才更接地气,更象乳名该有的样子:通俗、顺口、自然、不矫情。那么,这么特别的称呼,可是为了强调公主的美貌?但婴儿再美,能赛过百花吗?很不切实际啊。那么,成年后的公主是否美若天仙,羞闭百花呢?作者似乎根本不在意她的容貌,故事中除了一句“女貌郎才“的泛泛之语外,就没有其他表示了。所以,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百花羞“与公主的美貌无关,而与公主所象征的对象有关。那么这个对象是什么呢?


    说起来,这个作者真是会难为人。故事中其他有关公主的信息都正常得毫无异象,实在找不到任何破绽。我们不得不撒开更大的网,在她的关联人身上寻求线索。果然,一番搜寻之后,终于有了难得的收获。故事中初次描写黄袍怪模样时,给了我们重要的启发。作者先借唐僧之眼向读者呈现了一个青面獠牙、面貌骇人的活鬼形象,随后却很意外地写道:“他也曾月作三人壶酌酒,他也曾风生两腋盏倾茶。”这里,前一句明显是借用了李白的诗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后一句借用了唐朝卢仝《谢孟谏议寄新茶》中的诗句“惟觉两腋习习清风生”。这又是品茶,又是对月饮酒,还遐想联翩。如此鲜明、脱俗、浪漫、风雅的诗人气息怎么会突兀地出现在恶煞般的妖怪身上呢?这实在是不搭啊!事出反常必有妖。恶煞身上的诗意不由让人想到“百花羞”名字中蕴含的浪漫、风雅气息以及它所牵连的文学典故——羞花的杨贵妃,和同样出自李白的赞美杨贵妃的华丽诗篇:“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秾”。……这一番联想,让人不禁豁然开朗了:原来,“百花羞”所指向的就是浪漫与诗意,背后寓意的正是文人那能令百花也害羞的华丽文采,可概括为“文艺”(或文才)。文学的妙笔不仅能生花,更能赛百花,令百花含羞。于是,宝象国的寓意也可一气贯通了:“宝象”就是文人用生花妙笔对现实世界做的文学化的描绘。你看故事中描写宝象国景致的那段文字文学趣味浓厚,诗意盎然,果然华丽的是五彩宫殿,清远的是山水田园,逍遥的是渔樵野处,神气的是宫城街巷。宝象国自然是“出产”和收藏无数“宝象”的文学世界喽。但是,在人间贵为公主的“百花羞“,为何在天宫只是一位普通的侍女呢?其实,想想李白的经历就不难明白个中的意味了:在民间,李白是“诗仙“,可在唐玄宗和杨贵妃眼里,他也不过是个“供奉“,诗写的再好,干的也无非同“披香殿”里“侍香”是一个性质,都是御用之物而已,专为皇家增光、润色、添香。古人有言:“习得文武艺,货(即卖)与帝王家。”小说中还特意虚构了两篇冠冕堂皇、文字妥帖、格式规范的皇家文书:一篇唐天子的通关文牒及一篇公主家书,以渲染此意。至此,,宝象国、百花羞这一组独特名号的整体意象就明晰了,正是文学和文艺。


    这可真是叫拍案惊奇,出人意料呢!


    以奎星象征科举,这还容易想到,也容易理解;但以“百花羞“隐喻文艺(文才)、以宝象国隐喻文学这可就让人猝不及防了!谁会往这方面联想呢?更难的是,文学、文艺都很抽象,远比科举要冷门得多,读者们根本就缺少这方面的心理准备啊,做《西游记》的读者实在是太难了!而且,这多少也超越了中国人普遍的思维方式:在比拟、象征上总是遵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原则,即大多数人能想到,能认同。但在这个个案中,作者以人物象征抽象对象,则突破了这一默认的原则,更具有个人化特色,倒是很接近西方文化的习惯(常以人物象征抽象事物,如自由女神、爱神等等)而这也正是《西游记》具有强烈作者个人创作特征的一个具体体现。那么,作者这种特殊处理是否又尽在情理之中呢?


    当我们的目光通过“百花羞“聚焦到文学世界后,首先会惊奇地发现,百花羞公主的被劫经历恰恰就脱胎于我国文学史及文化史上一位杰出女性的真实人生故事。这位杰出人物就是蔡文姬。东汉末年,大文人蔡邕之女蔡琰(文姬)遭遇战乱,被匈奴劫走,后来成了匈奴左贤王的夫人,历经十二年,期间还生育了两个儿子。后来,曹操用财宝赎回文姬。归汉后,文姬继承其父的文化事业,做出不少杰出贡献,青史留名。这个历经劫难的曲折故事,似乎引发了作者的强烈共鸣,并被他拿来当作讲述另一个“劫难“故事的模版了。


    这后一场“劫难“,一开始居然还是很浪漫、很感人的呢!事实上,就笔者目前所见的所有对此故事的解读,无一例外地都把故事内涵往爱情方向上解析(赞美或贬抑均有),这明显是被作者带跑了节奏。的确,这场“爱情”确实拥有极大的解读空间,也很容易引发读者的共鸣。但“爱”和“情”未必就只能是“爱情”,作者设想的要比读者更深远些,也更个人化些,是寄予他对读书人命运的深度反思——表面上看,两个深深相恋的天上男神女仙,彼此一往情深,相约私奔,双双逃离人人向往的天宫,投奔人间,并结合在一起,相守相伴,哺育子女。这被称作是“女貌郎才“的“前定姻缘“,看上去还是挺圆满的。但“爱情”却只是表象,它蕴含的实际上是读书人对自身前途命运的理想化期待。原因也很好理解:奎星配公主,就等于文运配文才,相当于读书人有文才又有奎星保佑,绝对是珠联璧合,再合适不过了!只等着蟾宫折桂、金榜题名、实至名归了。它当然就是一般人眼中求之不得的“前定姻缘“了。

    那么,这么圆满的“好事“,旁人求还求不来呢,怎么才一碰上取经人,就开始破裂了呢?而且越裂越深,最终连个渣都没剩下呢?其中的原因恐怕有两个:首先,你黄袍怪“抢“了人家文学家的文才去陪伴科举,就该保佑人家科举顺利,高中、高中、高高中才是。可传说中美满的“前定姻缘“却只留给我们的文学家很“骨感“的现实:吴承恩一辈子别说进士了,连举人也没捞上一回,真是“起个大早,赶个晚集“,别提多郁闷了!再者,既然不能保佑人家科举成功,那你就该早早把公主好好送回宝象国呀,让文学家能在文学的世界里尽情发挥。可这妖怪偏不,足足霸占了人家公主十三年,耽搁了文学家的大好年华。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你耽误了人家十三年,得赔人家多少金子才够啊?人作者能轻饶了你!说笑了。严肃地说,在作者的立场上,即便是让他当了高官,他也一样会反对什么“前定姻缘“的。故事的结尾就很好地体现出这样的价值立场(后面再分析)。单说玉女私自下凡这一节,也同样表明作者对文学、文艺成为御用工具的不以为然。总之,文学就是文学,服务大众,推进文化提升,才是它真正的用武之地。吴承恩一生致力于创作《西游记》,使之能雅俗共赏、老少咸宜,就是最好的立场证明。与此相左,无论是御用还是被科举所用(去谋求功名利禄),都无非是服务于皇权,是公器私用,与作者的文学理想相悖。在作者看来,就如文姬被匈奴掳劫一样无道。那您说,这“前定姻缘“碰上取经人,还不跟露水碰上阳光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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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19: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这作者厌见“前定姻缘”,但他已经借“尸魔事件”告诉我们,霸王硬上弓是要不得的。黄袍怪的势力可不是好惹的,“前定姻缘”在人间那可是大有市场呢!多少人睡里梦里想的就是这样的“好事”啊!在他们眼里,文才或者文艺如果不能带来实际的好处,也就没必要看重。因此,他们的逻辑就是:假如一个人有文才,那就该去求取功名。如果连功名这么要紧的东西都换不来,那文才等于没有。所以,看一个人有没有文才、文艺,全看他能不能高中。比如“范进中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中举前,范进是老丈人眼中的废物。可一旦中举,“废柴”女婿马上就成了令岳父畏惧的“文曲星”下凡了。科举对文才标准的垄断由此可见一斑。至于小说,那是无关痛痒的“小儿科”,做不得数。所以,你让他们废掉“前定姻缘”,把“百花羞”放回“宝象国”,那真是跟吝啬鬼借钱,比剜他们的肉还难!正象作者在故事里总结的:“妄想不复强灭”,黄袍怪也决不肯主动放弃这段姻缘。

    然而,你强任你强,明月照大江。碰上了取经人,这“姻缘“就立地开裂,不但不会愈合,而且越绽越开,逼得黄袍怪不得不设法善后-------跑去宝象国安抚老丈人。那谎言,一个跟着一个,终于牵扯出文学王国的一桩久远公案。老实说,还不止一桩,而是接二连三。

    在此多插一句。文学象征不同于数学公式,不追求严格一一对应,而是会依据创作需要,生发出种种灵活变异。比如说黄袍怪,穿黄袍时,他象征着科举在人间的统治势力;一旦换了衣衫、面貌,变作个斯文的帅哥,来到宝象国时,他的象征意义可就变得复杂了。下面将次第展开探究。

    首先,第一桩公案:明明是妖怪抢亲,为何却说是有媒人呢?这桩公案的判决影响重大,将直接认定唐僧就是老虎,真实不诬。

    其次,第二桩公案:活活摔死两个小孩,孙悟空真的有必要那么残忍吗?剖析这桩公案,将让我们得以用作者的视角洞见《西游记》奇特的前世今生。

    最后,第三桩公案:孙悟空从黄袍怪手里抢来的是什么内丹舍利?通过它,我们将看到黄袍怪最隐秘的身份,并追忆那西游“路”上的似水年华。

    三桩公案件件要紧,还须一一道来。



公案一:我“亲爱”的老虎



    《西游记》第三十回回目(即标题、题目)说:“邪魔侵正法”。什么是正法?自然是文学。什么是邪魔?当然是科举。科举如何侵犯了文学?且看第一桩公案。

    按说黄袍怪抢了人家公主闺女,就该消消停停过自己的日子,最怕娘家人上门吵嚷,索女拆婚。当初,八戒在高老庄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赶出门,丢了老婆。可黄袍怪却胆大包天,不但不躲,反而倒找上门去认亲,要去做什么驸马。这又是搭错了哪根筋呢?用上海话说:难道是“伊脑子瓦特(坏掉)嘞”?他真的脑子进水了吗?显然没有。那黄袍怪为什么要冒险自己送上门去呢?因为啊,他是有恃无恐。而他所恃仗的竟然是有唐僧在!奇怪吗?可这却是黄袍怪亲口所说啊!他对公主这样讲:“趁那唐僧在那国里,我也赶早儿去认认亲也。”显然,唐僧在黄袍怪眼里还是蛮亲的。可究竟怎么个“亲”法呢?咱们拭目以待。

    前面我们提到,文艺配上魁星,在世俗眼中,堪称班配,即所谓“前定姻缘”。同样的,世人也很真诚地期望自家的读书郎都专心用功在科举正途上,把文才奉献给八股文章。因此,他们从心里巴不得把(自家儿孙的)文艺(才能)交到魁星手里。而这样的世人,对于吴承恩来说,几乎就是妖魔奎星的同伙。既然是一伙儿的,他们自然就很“亲”了。小说《红楼梦》中,贾宝玉极不情愿地被其父贾政逼迫着读四书,做八股文,求取功名,痛苦而无奈,时时想着逃避躲懒。贾政也总是对儿子“围追堵截”、“严防死守”,誓要令其就范。父子俩为此如猫鼠一般斗智斗勇,时不时就会搞得家中鸡犬不宁,上下不安。这样的活剧,当年一定也曾在许多家庭中上演过,包括在吴家。就在吴承恩的《禹鼎志序》(参见拙作《西游·奇游》相关内容)中,还无意中透露出吴承恩儿时畏惧家长老师干预其文学爱好的一个细节:“余幼年即好奇闻。在童子社学时,每偷市(市即“购买”之意)野言稗史,惧为父师呵夺,私求隐处读之。”这是说,吴承恩做“小学生”时,常到街市上偷偷买些杂书(即“野言稗史”)看,又害怕被家长、老师呵斥并没收(杂书),就自己找个隐秘的所在去读。这是多么平常的生活细节啊,却恰恰折射出所谓“正统思想”对世人的统治力量与牢笼般的压迫。因此,假如吴承恩将自己父亲比作老虎,贾宝玉一定会深有同感,引吴承恩为知音。中国人似乎一直有将家长比作老虎的传统,现在也常常听到“虎妈狼爸”的称谓。而事实上,吴承恩也的确就是这么设计了唐僧变老虎的情节。这一点可以从孙悟空的一番抱怨和挖苦中见出。在故事的结尾部分,孙悟空面对仍是虎形的唐僧说了一番话,相信各位朋友自会品咂出作者心中的隐情。原文如下:“别人看他是虎,独行者看他是人。原来那师父被妖术魇住,不能行走,心上明白,只是口眼难开。行者笑道:‘师父啊,你是个好和尚,怎么弄出这般个恶模样来也?你怪我行凶作怪,赶我回去。你一心向善,怎么一旦弄出个这等嘴脸?!’”(您当年可是把我逼得好紧,把我害得不轻啊!)作者通过展示唐僧的虎形,等于借妖魔之手对家长“助纣为虐”的言行思想作出了有力的揭露与象征性的惩罚。

    为了让唐僧的虎相显形,作者做了许多铺垫。最重要的就是让黄袍怪编了一套真实的“谎言”——黄袍怪对老丈人、宝象国王宣称:“那十三年前……见一只斑斓猛虎,身驮着一个女子,往山坡下走。……公主娘娘教且莫杀,说道:‘……前世赤绳曾系足,今将老虎做媒人。’……臣闻得昔年也有几次取经的,都说是大唐来的唐僧,想是这虎害了唐僧……今在朝中哄骗主公。”

    我们试将其中的要点抽取出来,并转译其象征寓意:
1、虎驮公主离开宝象国,来到黄袍怪面前——虎即家长,公主即文才,宝象国即文学世界,黄袍怪即科举。其寓意即:家长要求孩子把心思和文才用在科举正途,不能沉迷在文学世界里,“浪费”才能。
2、公主教且莫杀(虎)——文艺配科举,世人认为正经、班配,是“女貌郎才”,心甘情愿“做媒”。即便孩子是被家长督促着用功于科举,也会认为家长是对的,是为自己前途着想,而不会(或不敢明着)抗议、反抗(即不杀虎)。相反,还要感激老虎做媒。
3、昔年也有几次取经的……——科举“正途”并不能真正吸引有才华又有文学志向的吴承恩,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一边应付举业,一边琢磨着创作自己喜爱的《西游记》。然而,因中科举之毒过深,吴承恩的文学创作也颇受影响,虽几度创作,却未离科举的“魔窠”。在他自己看来,算不得真正的文学作品。“今在朝中哄骗主公”,“主公”即是文学国的主公,就是咱们各位读者。

    此处需要着重说明一下,唐僧在这里象征着吴父。吴承恩在后面的情节中,借孙悟空之口申明:“岂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父子无隔宿之仇’!你伤害我师父,我怎么不来救他?”这里强烈地暗示了师与父在身份上的重合,尤其是“父子无隔宿之仇”一句也非常贴合故事的背景。而将前面那句俗语调个个儿,作“终身为父,一日为师”就正是吴承恩将父亲比作师父写进《西游记》的真相了。(当然,这也意味着孙悟空就是吴承恩自己了。)但同时,当黄袍怪说“老虎唐僧”是“变作那取经的模样,今在朝中哄骗主公”时,唐僧却又以取经人的身份而象征受科举思想浸染的《西游记》旧作了。

    这样,我们也就基本解决了公案一,判定了唐僧=吴父=虎(这虎是科举伤害文学的帮凶)。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独行者看他是人”。是什么人呢?是世人,也是家人,是父亲。虎为世人,虎为父,父为“虎”,其中的爱恨交织紧密而纠结!

    当然,吴承恩早就超越了对父亲的怨念情结,只是为了能更好地启发世人,方以自己的经历作为触媒,去象征全天下的“笼中人”与“笼中虎”。因此,这里并没有任何的冒渎和报复。所有的,更多是对人世的感慨与叹息。以往,人们评价《西游记》是游戏中“暗传密谛”。今天,看“黄袍怪”一节,正可印证吴承恩自己说的“盖不专明鬼,时纪人间变异。”(《禹鼎志序》)


公案二:有“姻“必有果



    在公案一中,我们已经触及了吴承恩创作《西游记》的经历了。但历史早已跨越了四个多世纪,谁能说清吴承恩当年创作《西游记》时经历了怎样的曲折呢?别急,问当事人不就有答案了吗?赶紧的,开始审议第二桩公案。

    这桩公案论的是:百花羞的两个宝贝儿子无端惨死于孙悟空之手,孙悟空真的有必要那么残忍吗?

    说起来,妖怪的儿子,摔死就摔死了,终归也是妖怪么。可这一段情节实在太突兀,显得很扎眼。黄袍怪的两个儿子忽然出场,又迅即殒命。难道就为了给孙悟空的“智取“做个道具吗?而且,他摔死的又不仅仅是黄袍怪的儿子,也是百花羞公主的孩子、宝象国王的外孙,认真算,也是皇亲呢!他们即便没能被哪个菩萨要去当个什么童子之类的,也不至于当着亲外公的面给摔成肉饼吧,而且是有预谋、有计划地行凶。这么凶残,近乎没有人性,这怎么配的上“智取“的光环呢?让人不好接受,也十分困惑。但作者这么自信地安排了,自然一定有他的道理。

    照《西游记》中的惯例来看,凡不是太坏的妖怪,有很多最后都被神仙、菩萨收作部下,避免了死于孙悟空之手的下场。象黄袍怪的两个儿子,应该没做过什么坏事,甚至都不曾走出过碗子山,始终呆在娘亲身边,顶多在波月洞口玩耍玩耍。作者何不让孙悟空把他们送给菩萨做个人情,彼此都体面些呢?然而,大家不要被他们的年幼柔弱所误导,以为他们无足轻重。恰恰相反,这俩小儿都曾经是名噪一时的头条“网红”呢!这话从何说起呢?

    俗话说:孩子没娘,说来话长。咱们就先说那“短”的:俩孩子是有娘的,就是百花羞。百花羞是谁?是文艺嘛。文艺的“孩子”是什么?就是作品呗。两个儿子,就是两件作品,却都是在科举思想(黄袍怪)渗透浸淫下产出的“妖儿”。这就注定了他们的下场不妙。再说那“长”的。当年吴承恩去世后,过了三十多年,他的家乡淮安府编写地方志《淮安府志》,认定创作了《西游记》的吴承恩是家乡难得的大贤高才,理应荣登榜首。于是,就将吴承恩列为“近代文苑”第一人,说他“复善谐剧,所著杂记几种,名震一时。”并在“淮贤文目”中列举了他的作品。但在此处,人们看来看去,“杂记”却只有一种,就是《西游记》。这就不好懂了:被如此看重的家乡瑰宝级的大作家,却对他的大作如此漫不经心,明明说好的有“杂记几种”,而且“名震一时”,为啥只记了一种呢?这是几个意思呢?说起来,这都已经不是“孩子没娘”了,更象是“娘丢了孩子”。这事,单看地方志是搞不懂了。同样,单看《西游记》,我们也不明白为啥非得处心积虑摔死两小儿。可是,一旦将这两部书的这两处内容联系起来看,那就玄机泄露啦!如此联系着看,我们大致可以这样推测:当年,大约在吴承恩年青或壮年时,曾两次写成情节不甚相同的两部《西游记》,暂且称为《西游记》1.0版和2.0版,即前桩公案里说的“昔年有几次取经的”。这两部书先后都流传到地方上,受到极大欢迎,如《淮安府志》所记载的,令吴承恩“名震一时”(但吴承恩自己却认为是“今在朝中哄骗主公”。见前)。等到《西游记》3.0版传出,自然更是令他名声大振。只不过,这名主要都出在家乡及亲友故旧之间,外界知之甚少。

    照一般看法,“名震一时”,至少说明作品是受欢迎的,可算是成功了。但在吴承恩自己看来,3.0版获得认可没有问题,可1.0、2.0版若还留传人间,就是遗毒害人了。对于要追求“立德立功立言”的人来说,理应将谬种清除干净,勿使其遗祸误人。故而,在3.0版里直接来了个“主动召回”,特意将“妖儿”在宝象国(即文学世界)里当众“摔死”,以昭告天下和乡亲,彻底否定。果然,今天的我们对它们的存在的确是浑然不知的。对《淮安府志》来说,不管是《西游记》1.0、2.0还是3.0版,不都是《西游记》嘛。这样,表面上是一部书,内里面却是三部书(所以府志在《西游记》后也不标注它有几卷几回了)。这种写法,古话讲,叫“微言大义”;今天看,似乎涉嫌“套路太深”。吴承恩写过多部《西游记》的事,在其家乡应该是曾有印象的。但年长日久,物故人非,流传到清末,甚至变成揣测《后西游记》是吴承恩的作品,可谓是捕风捉影了,但也并非是纯粹的空穴来风。

    至此,我们审完了公案二,查明《西游记》曾有两位“亲生哥哥”,被作者狠心“毙”掉了。可惜吗?也许。但又不尽然。审完公案三,我们就会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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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20: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案三:你且认认看,我是谁



    第三桩公案,会审开始。

    亲手“毙”掉自己的作品,且是大获成功的作品,搁谁都会心疼的。果然,作者写道:“(黄袍怪):‘浑家,你且莫哭。你如今觉道怎么?且医治一医治。’(假扮公主的)行者道:‘我不怎的,只是舍不得孩子,哭得我有些心疼!’”有意思的是,黄袍怪竟有件宝贝能治心疼。是什么呢?显然要比“速效救心丸”稀罕得多——只见“那怪携着行者,一直行到洞里深远密闭之处。却从口中吐出一件宝贝,……是一颗舍利子玲珑内丹。”据黄袍怪说,这内丹能让他现出本相来,却被孙悟空给吞到肚里了。然而,我们翻遍整个故事,乃至翻遍整部书,也不清楚这内丹究竟是什么,它所牵连的黄袍怪的本相又是什么(若说其本相即奎星,那奎星又与内丹有何瓜葛?),也自然搞不清孙悟空吃了这内丹又有什么意义。这个无头案似乎是最难索解的一桩了。当然,我们也没那么容易就放弃,且再研究下去。

    虽说黄袍怪一时没显出本相,可孙悟空却按捺不住现出本相来,惊得妖怪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说:“我象有些认得你哩。......一时间却想不起姓名......”等到孙悟空报名说:“我叫做孙悟空行者。”还说:“我是你五百年前的旧祖宗哩!”却见黄袍怪大为诧异,连声道:“没有这话!没有这话!我拿住唐僧时,......何曾见有人说个姓孙的,你不知是哪里来的个怪物,到此骗我!”这段话,很是古怪,而黄袍怪也显得格外慌张。

    如果对照后文,揭晓黄袍怪的身份是二十八宿中的奎星,那么,奎星当年曾亲身参与围剿孙悟空与花果山。后来,孙悟空上天庭,四处闲游,广交仙友,再加大闹天宫等等,奎星必定是很熟悉孙悟空模样的,怎么只“像是有些认得”呢?待孙悟空报了真名,就该确认无疑了,他反倒大惊小怪说孙悟空“不知是哪里来的个怪物”。明显与奎星身份不符。

    仔细研究前后文,我们会注意到,黄袍怪身犯宝象国不是科举份内之事,而是另有缘故。科举有文艺助力就足够了,目标是擢第登科去得功名,无须再“侵占”文学的领地。没听说过八股文堪比优秀的文学作品,那只是做官的敲门砖而已,离文学的境界还远着呢!故事里,作者为黄袍怪指定的“官方定位”是“碗子山波月洞”。波月即水月,水中之月;碗子即小碗。合起来就是一小碗水中月,那不就是个笑话吗?这就是黄袍怪的文艺“境界”。

    那么,黄袍怪去认驸马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黄袍怪也想攀附上真正的文学境界,以延续与百花羞(文艺)公主的“爱情”。而公主对此也颇有兴趣,还认真指点了一番。因为,取经人的出现,让喜好赏月玩月的公主再也不愿过着终日局限于“碗子山波月洞”那点可笑的文艺“境界”的委屈日子,想要重拾文学的美妙境界。这就有了黄袍怪的“跨界”之旅。这样一来,黄袍怪的象征意义已非科举所能覆盖了,而是进入到文学世界中了。故事中说,黄袍怪变作一个斯文的帅哥去了宝象国,就标志着一种身份转换。那是怎样的转换呢?很明显,是能获得文学世界认可的转换,即所谓“认驸马”。“那国王见他耸壑昂霄,以为济世之梁栋。”这似乎意味着黄袍怪已经转换为文学世界中的某个形象了。具体是什么形象呢?前面引用的一句话给出了些微线索:“那怪携着行者,一直行到洞里深远密闭之处。”孙悟空又说一句:“我是你五百年前的旧祖宗!”则是更明确的提示。至此,我们不免要联想起《西游记》的整个演化史了,尤其是要想起《西游记》的鼻祖——《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以下简称《取经诗话》)来。在本篇开始时,我们提到学术界有观点认为《西游记》是世代累积型作品,那是因为西游故事的确有一个自唐至宋、经元到明、绵延数百年的流传演变过程。而《取经诗话》是最早将唐朝玄奘法师的取经事迹转化成神幻小说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故而,黄袍怪说自己的宝贝“若使大指弹着就看出我本相来了。”其实,这里的重点不在“弹”,而在“大指”。“大指”寓意就是“老大”嘛(当然,“弹”也可理解为“谈”)。那么,黄袍怪在此时的本相是什么呢?正是《取经诗话》中的猴行者。他在《取经诗话》中一出场,以一个白衣秀才的形象现身:

“(唐僧一行六人启程后),行经一国已来,偶于一日午时,见一白衣秀才从正东而来,便揖和尚:‘万福,万福!和尚今往何处?莫不是再往西天取经否?’法师合掌曰:‘贫僧奉敕,为东土众生未有佛教,是取经也。’秀才曰:‘和尚生前两回去取经,中路遭难;此回若去,千死万死。’法师云:‘你如何得知?’秀才曰:‘我不是别人,我是花果山紫云洞八万四千铜头铁额猕猴王。我今来助和尚取经。此去百万程途,经过三十六国,多有祸难之处。’法师应曰:‘果得如此,三世有缘。东土众生,获大利益。’当便改呼为猴行者。

僧行七人,次日同行,左右伏事。猴行者乃留诗曰:百万程途向那边,今来佐助大师前。一心祝愿逢真教,同往西天鸡足山。

三藏法师诗答曰:此日前生有宿缘,今朝果遇大明贤。

                前途若到妖魔处,望显神通镇佛前。”

                       (《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行程遇猴行者处第二》)

    而黄袍怪窜到宝象国时的形象也与此白衣秀才相仿,书中说他:“形容典雅,......言语多官样,行藏正妙龄。才如子建成诗易,貌似潘安掷果轻。......身上穿一件玉罗褶,广袖飘迎......” “玉罗褶”正是白衣。而他的新变身份正是白龙口中的“俊俏文人”。

    如此看来,黄袍怪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吴承恩在孙、黄相见的戏剧性时刻,设计的其实已不是行者大战魁星,而是孙行者与猴行者比拼的戏码。“老”行者认不得新行者理所当然。黄袍怪说:“我拿住唐僧时,......何曾见有人说个姓孙的”,真实的意思是,猴行者与唐僧(取经故事)结缘,辅佐取经时,还不曾有人构思过猴子的姓氏,当然就不存在姓孙一说。更关键、也更要命的是,既然有了更厉害的孙行者,就没了猴行者的位置了。失去了在(文学)宝象国中的立足根据,黄袍怪与公主的姻缘也就没了根基,这是他绝难接受的。因此,他认定孙行者“不知是哪里来的个怪物”,是来骗人的,言语中流露出十足的慌张和狼狈。吴承恩这样虚中有实、实中衍虚的游戏笔法,使我们也很难判断,究竟是猴行者穿越五百年,从宋朝的《取经诗话》跑到了明朝的《西游记》里,还是孙行者穿越(文学)宝象国到了五百年前的《取经诗话》里。反正,孙悟空是一贯爱逞强、夸口,硬说自己是人家“五百年前的旧祖宗”也并非没有依据,毕竟,唐朝的确是超前宋朝大约五百年。总之,按孙悟空的逻辑,强者为王,让说惯了大话的占了便宜。这也符合孙悟空的脾气个性。

    不管谁认为自己是祖宗,也不管黄袍怪多么想借猴行者的形象恋栈宝象国,继续霸着百花羞不放,反正,从“猴行者”到“孙悟空行者”的历史发展是真实存在的,这才是吴承恩要强调的幽深意思。《取经诗话》开创了《西游记》的神幻架构,很可能让一位宋朝的秀才美美地爽了一回,圆了一次西游梦。而这位秀才猴行者也就自然拥有了文学意义上的“舍利子玲珑内丹”。所谓“舍利子”是肉身火焚后留下的神秘结晶体,喻意自《取经诗话》以来的既往西游故事不随时间变化而始终保持的神幻基因。“玲珑”形容内核精妙,可变可化。而“内丹”就是发源自唐朝玄奘法师,并贯穿所有西游故事的共同内核——梦想基因。无论各个时代、各位作者梦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但不变的总是梦想的引领价值。这神幻与梦想的组合相当于今天咱们说的“诗与远方”。吴承恩让孙悟空吞服了这秀才肚内的宝贝,等于说他的《西游记》继承了其中的神幻基因和梦想基因,又摒弃了与科举相关的秀才相,实现了梦想与神幻的双重升华。孙悟空说要黄袍怪伸出头来让他敲一棍当茶待客,着实刁蛮、顽皮、幽默,但又何尝不是后来者对先行者抱有的亲切感与优越感的体现呢!这是唯有大功告成者才会自然展现出的内心喜悦。有了这份喜悦,当然足以医好曾经割爱旧作的心疼了。而这一切之能功德圆满,自然少不了要感谢先行者的一番开创之功。孙悟空吞下黄袍怪的宝贝内丹,正是在向先行者们表达敬意,同时也添上了孙猴子特有的顽皮精神和战斗精神。看着这颗“诗与远方”牌内丹舍利,“行者心中暗喜道:‘好东西耶!这件物不知打了多少坐工,炼了几年磨难,配了几转雌雄,炼成这颗内丹舍利。今日大有缘法,遇着老孙。’……那猴子好不溜撒,把那宝贝一口吸在肚里。……道声:‘妖怪!不要无礼!你且认认看,我是谁!’”在此,必须强调一句,孙悟空的这句台词已经鲜明地否定了那种说《西游记》只有“写定者”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作者的滑稽论调。同时,也要看到,孙悟空的战斗精神体现的不是吴承恩对既往西游故事传承历史的背弃,而是对这份传承的最强有力的责任担当,也体现了吴承恩及其《西游记》所具有的最宝贵的超越精神和创造精神。正是凭着这份担当、这份精神,吴承恩才能在一次次的学习、继承与创造中,不断精进、提高、超越,最终,令这古老的题材和历代累积的参差驳杂的素材完全脱胎换骨,升华为出类拔萃的旷世杰作。那种说吴承恩充其量是“最后写定者”的说法,实在是大大低估了孙悟空的一身傲骨、吴承恩的韧性的战斗精神和他奇迹般的精妙创造。说到底,吴承恩并未把文学创作视作个人的事业,甚至仅仅是沽名钓誉的勾当,而是将之看作追寻天地间大道的集体使命。从孙悟空一个人的单打独斗转变为取经团队的合作前行,从孙大圣到孙行者的蜕变,都体现出对这一崇高使命的体认与坚守。也因此,吴承恩视以往的西游故事,也包括既往的一切传统文化,都是取经的“同伴”,一切有价值的因素都值得吸取采纳,没有门户之见。而对它们身上不符合“大道”的妖气、魔性,自然也不肯放过,一定会在继承的基础上加以改造、熔炼和升华。故事里,吴承恩借孙悟空之口明确说道:“莫说(妖怪有)百十个,就有几千、几万,只要一个个查明白了好打,棍棍无空,教你断根绝迹!”连小妖都要“一个个查明白了好打”,如此严谨的“操作”,当然不是说行者除妖,应是说作者改造旧素材(中的思想糟粕),令其脱胎换骨,彻底升华。

    说到继承和改造,还得再说一说《取经诗话》,来看一个具体的改造实例。

    《西游记》中,黄袍怪跑到宝象国做的最阴险的勾当就是用法术和一口清水把唐僧变成了老虎。而最后,孙悟空将老虎变回人形,用的也是一口清水。这个斗法情节的原型,正是源自《取经诗话》。

    《取经诗话》中,当取经队伍经过“树人国”时,一位随员(小行者)被当地的刁徒施法变作了驴子。猴行者为救回同伴,将刁徒的媳妇变成一束青草,放在驴子嘴边。刁徒无奈,“巽(+“口”字边)口水,驴儿便成小行者;猴行者巽(+“口”字边)口水,青草化成媳妇。”

    这种粗疏枯涩、意义单纯、有骨无肉式的斗法情节,很容易激发起后来者的改造热情。吴承恩便用他“点铁成金”之笔,通过有章有法的前后铺垫、陈设,让这样戏剧性的魔法时刻,变为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逼真地呈现在读者心中,有力地推动着故事情节和读者的思想情感向纵深、向矛盾的更高潮进发。但作者显然不想、也不愿白白掠人之美。故事中,当孙悟空准备解除唐僧所受的魔魇时,作者特意安排八戒飞奔回驿馆住处,取来紫金钵盂盛水供悟空施法,而不是就近在皇宫里取个碗,其含义就是要突显自己是在传承以往的取经故事,再现既有的素材,故而,一定要用取经路上专用的钵盂。其诚意可见一斑。

    如此郑重其事的传承,自然也不会是简单地换个“马甲”了事,而要“换汤、换药”:不仅要旧貌换新颜,更要令其脱胎换骨,蜕变升华。赋予其丰富、深厚的社会生活内涵正是核心的工作。如在叙述黄袍怪对唐僧施妖术时,作者介绍其法术叫“黑眼定身法”。这在《取经诗话》中是没有的。这个煞有介事的名目看上去很“专业”,很有“说服力”,同时也赋有象征之意:黑眼即瞎眼,就是盲目。喻意中招者因盲目而被科举困住(定身)。故事里说:“那师父被妖术魇住,不能行走,心上明白,只是口眼难开。”实际也是说世人,包括吴父,被科举迷住眼,心里知道科举纯粹是求官求禄的工具,不是真正的学问,很局限人。但举世皆如此,吾家、吾儿焉能例外!而孙悟空以彼之道破彼之术,照法还原回来,正喻意不再被其迷惑,破除盲目,从而为唐僧解除迷局。

    正是通过这样从内到外,从皮肉到骨髓的全面再造,才真正实现了孙行者对“猴行者”们的李代桃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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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7 19: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智取黄袍怪(下)




黄袍怪的大秘密

(一)错过、对过,一一走过


    然而,故事所表现的蜕变决不仅限于文学方面,更是关于实际的人和他们的头脑,这才是更到位的伐毛洗髓呢。作者在第29回有感悟诗一首说:


妄想不复强灭,真如何必希求?本原自性佛前修,迷悟岂居前后?       悟即刹那成正,迷而万劫沉流。若能一念合真修,灭尽恒沙罪垢。


    这诗给人一种很强烈的唯有过来人才有的沧桑感与历史穿透感,妄想与迷误是其中的焦点,是人生很难绕开的一个个泥潭。它们可不仅仅是唐僧及其所代表的芸芸众生的,更是作者自己的。不然,他也不会在此引入如此具有深切体会的警句来。那么,作者曾经关于黄袍怪的“妄想”、迷误又是什么呢?


    假设我们跳出《西游记》作者的文本,悬想一下奎星下凡后的各种选项,不难看出:他的最佳选择应该是直接去宝象国当驸马,而不是在碗子山“落草”,那也太“掉价”了嘛!毕竟,奎星下凡是为了“爱情”,而非为了占山为王。在国王的殿阁、花园里与公主“风花雪月”,岂不比在草莽山洞里更应景。那他为什么不呢?因为,不难想到,那就是作者真实命运的写照啊。


    所谓奎星下凡落草,其实就是对作者由科举移情小说的隐喻。在当时,与诗、词、曲、赋等“正统”文体相比,小说在主流社会与一般文人眼里是“下里巴人”、“不入流”的“草根”玩意,写小说是很掉价、失身份的事,会遭人鄙视和排斥。“鼓捣”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名堂,一般是不敢公开让人知道的,颇有点搞“地下”活动的味道,故可比作“落草”。而在文学上,吴承恩这种由科举向小说的直接转移,带来的后果则是科举思想流毒于小说之中。比如,把唐僧出身故事纳入《西游记》中,其中陈光蕊中状元、做高官女婿、当官,这又是金榜题名,又是洞房花烛,还得官进禄,是标准的“前定姻缘”之美梦成真。以“落草”之身,谋“正统”之业,如此俯仰错乱、尴尬悖谬的行事,当然就是“黄袍成怪”(科举与小说的杂拌)。做了“怪”的黄袍,既上不了天(仕途),也入不了(宝象)国,只能呆在碗子山。


    而科举功名思想的流毒还不仅限于损害文学,更直接影响了吴承恩的命运选择。向来清高孤傲的他,到了六十岁居然还去尝试首度入仕,去浙江长兴县做了一名区区八品的县丞,图的是给自己背负的家族使命和健在的老母亲一个并不理想的交代,聊尽人子的孝道。这是“妄想不复强灭”的第一重原因,即“本原自性(可理解为是其家族几代人的理想、家族使命)佛前修,迷悟岂居前后?”


    第二,作者自幼便是神童,一向自视颇高,总想干一番大事业。好高骛远的他,尤其倾向于成为李白那样能令天下人都赞赏的文学高人、连皇帝都认可的杰出人士。正因为吴承恩看中的是这一件“黄袍”,所以,才有了描写黄袍怪的所谓“他也曾月作三人壶酌酒,他也曾风生两腋盏倾茶。”也因此,对于举业,吴承恩反倒有些轻忽,以为只是小事一桩,易如反掌,显不出自己的特别来。他特别期望能通过文学才干赢得伯乐的赏识(他也的确在青年和中年阶段,一直因文学等方面的才能得到家乡及部分地方官员、贤达人士的钦赏),希图借此能直跃龙门,平步青云,一伸己志,成就大业,光耀门庭。《西游记》中写孙猴子由山野草莽直登齐天大圣的仙位,体现的正是作者当年的浪漫幻想。这同样也是黄袍怪前往宝象国“认驸马”、充当国之梁栋的深心。而百花羞公主热心为“夫君”出谋划策也是真心实意的。因为,这追求也曾是作者欲借文学(主要是正统思想认可的文学样式,不包括小说)达到的重要目标。“百花羞”又怎么会不倾心尽力呢?这便是作者特有的不足为外人道的“妄想”——把文学当成获取功名的一条捷径。那么,这“妄想”又怎会轻易“强灭”呢?结果,作者科举不成,文学不利,一切都变得十分“拧巴”,背后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则是“黄袍”所象征的皇权:由皇权所塑造的世界,决定了人们没有多少自由的选择,只能随着“天心圣意”舞动。


    选择小说这样“不入流”的玩意,注定是不可能遇到仕途伯乐的。可偏偏吴承恩天才的敏锐性却执拗地抓着小说不肯放手,自然就耽误了他自己的前程。原因也容易理解——那些能得到主流人士认可的文学形式(比如古文、诗、词、曲、赋)已经臻于成熟,文学家在其中能够创新的余地基本失去,天才无用武之地,吴承恩又怎么会倾心其中呢?吴承恩未必不清楚这些“奥秘”,但是,天才的天赋不是他自己所能泯灭或埋没的,吴承恩一颗骄傲的心始终被天赋的动力驱使着,一步步走向那近乎命定的目标,最终摆脱了科举功名的黑洞,成就了伟大的文学作品,当之无愧地成为文学王国不可撼动的“济世栋梁”。这天赋则是吴承恩自己的“本原自性”,并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体现为文学创新的高远理想。


    妄想也好,命运也罢,终究败给了理想和坚持,并成就了“斗战胜佛”光荣的履历。此所谓:“悟即刹那成正,迷而万劫沉流。若能一念合真修,灭尽恒沙罪垢。”历史不会批评胜利者,只因那胜利不只属于胜利者,更是属于所有人的;荣耀也不只归于胜利者,也归于所有支持正义的人们。



(二)最严厉的惩罚也许就是自己的命运


    正因为作者有文学王国的智珠在握,故而,黄袍怪的妖法妖术到了孙悟空的面前,也就现了底了——只不过是半碗子水的深浅。孙悟空举手之间如游戏般便解决了难题。而奎星的下场,更从另一面反衬出文学的胜利,光耀人间。


    奎星被收上天后,玉帝罚他去给太上老君烧火。在通常理解中,这似乎属于内部处理,从轻发落,显失公允。其实,作者有更现实的寓意在其中。


    明朝嘉靖年间,皇帝妄求长生而痴迷于道教,十分起劲地办道场,祭拜、烧香、供奉……还要向上天进表输诚。这就需要那些有文才的重臣、近臣来写文章,颂扬道教神明,申述皇帝的诚心,以求感动上天,为皇帝赐福赐寿。这些浮华虚文最后要用朱砂“敬写”在青藤纸上,投入火盆中,随火焰、“清气”上达“天听”。故而,这类宗教文章又统称为“青词”。


    儒家传统是“不语怪力乱神”的,对玄虚缥缈的事物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偏偏嘉靖皇帝极为看重这项“专业服务”。于是,那些饱学之士为了“尽臣子之忠”,而不得不象道士一样,向玄虚的道教神明(三清五帝们)谄媚逢迎,极尽华丽的文才、辞藻,实在滑稽透了。当然,“皇帝不差饿兵”,嘉靖皇帝对于“服务”优异的臣子,那是决不吝啬的:那些“能干”的臣子无不官运亨通,直入青云。当时最著名的就有一批所谓“青词宰相”,如李春芳、严讷、郭朴、袁炜。这李春芳还是吴承恩的好友,是个好人,早年状元及第,入了翰林院,绝对是科举的正统苗裔。后来,他也同前前后后的诸多文臣一样,因撰写青词甚合帝心,而步步高升,直至入了内阁。


    因此,吴承恩在这里借奎星给太上老君烧火,揭露的是当时迎合帝心的上层文官群体的卑屈命运(孔孟苗裔却委身于道教“杂役”),并不局限于个别官员。于是,这也同时成为对嘉靖帝滥用文学之士及文艺,崇奉神明、滥赏官爵的荒唐行径的曲折的控诉,也是拿好友在开谑而不虐的玩笑,实无恶意。这一惩罚居然还是“带俸差操”,是有俸禄的,应该还是“宰相”待遇呢!即便如此,它也依旧是科举光环下悲哀的滑稽戏。透过这看似不经意的戏谑之语,举重若轻之间,流露出作者明确的态度。那些看似光鲜、尊荣的科举宠儿,其真实命运实等同于傀儡木偶,不过是皇帝手中的玩具、打杂守炉的奴仆!两相对比,谁才是那个有理由自豪的胜者呢?


    这样的对比,也更加重了如下之反思的意义:文学(乃至是一个有志向的人)应当做什么用途(为谁服务)——是很功利地把它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还是让它成就和展现人性的独有价值?在这个问题上,尽管吴承恩还达不到真正自觉的人民立场,在思想上止步于旧文人的视角。但在艺术实践上,他却实实在在突破了封建文人的狭隘格局,摆脱了孤芳自赏、高高在上,轻视大众的旧文人习气。反映在他的创作上就体现为小说高明的白话写作成就和小说中诗作的通俗化风格等。单是文体的转变(白话小说),就是在文学立场上对旧观念、旧价值一种彻底的超越。反映在故事安排上有诸多具体表现,如:第九回渔樵对诗,初看似乎是传统的、作者刻意卖弄文才的套路。但最后,二人分别时,竟因互不服气而致相互诅咒,由此引出泾河龙王被诛的严重事件,将渔樵二人一下打回“是非人”的原形,体现出二人貌似超脱,实则俗气的肤浅本性,这是对旧文人清高孤傲习气的有力否定。再如:到西天前,“天竺国招婚”中大量诗作刻意的“俗”与“土”,还营造出浓厚的怀旧氛围(给孤园典故、陈光蕊绣球招亲故事、嫦娥往事……),这些无不体现着对文学顽固的旧价值传统的坚定告别和对即将脱胎换骨的新面貌的强烈期许与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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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7 19: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水落石出黄袍怪


    文学与科举的旧日恩怨纠葛,曾经是作者,作为一个读书人,在个人命运、前途上的两难选择:是屈从于利益考量、权力秩序、传统习俗、众人意见,还是坚持个人的志向、理想?对于这样进不得,退亦不得、近乎无解的僵局,很难有真正的出路。


    然而,非常人就是非常人。吴承恩在经历了人生深刻洗礼之后,超越了利益得失、恩怨情仇的纠缠,洞穿了小我的逼仄格局,窥见了整个社会共同命运的“天机”——历史和文化的重大危机(即全书开篇诗所说“西游释厄传”中的“厄”),给出了极具创造性的答案:取经——一个通过深刻的自我精神和思想改造,赢得个体精神自由,从而自主开拓命运的大胆方案。这实质上,是一场文化与哲学上的自我思想革命。而作者在此处,借着反思科举,这一关乎天下所有读书人命运的大事,提出了这个“经”的大致轮廓,给冲破人生的思想困境提供了一份有效的“路线图”。这就是第31回的回前诗,也是故事的主旨诗:


    “义结孔怀,法归本性。金顺木驯成正果,心猿木母合丹元。共登极乐世界,同来不二法门。经乃修行之总径,佛配自己之元神。兄和弟会成三契,妖与魔色应五行。剪除六门趣,即赴大雷音。


    乍一看,这诗写的,极象是儒、释、道思想理论术语的杂烩乱炖,不伦不类,似乎是某种敷衍凑数、故作高深的东西,看着让人头晕。但实际上,它是极富思想价值的理论结晶,浓缩了作者真实的人生经验,是其思想和理论的独创。正是与此相关的一整套思想、理论创造,才是《西游记》能达到经典水准的内在思想原因。正是在这些创新思想的引领下,《西游记》才会如此和谐完美而又妙趣横生、挥洒自如。可以说,离开了这颗强大的“硬核”“创造心”,单凭“诗和远方”,是到不了远方的。比方说,《封神演义》向《西游记》借鉴了不少东西,包括其中的诗词,可它连形似都未必做到了,更别说神似了,两者的“神”(或“心”)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上,这是无庸质疑的。


    而《西游记》中的这些主旨诗词,正是作者展现作品的“神”(或“心”)的重要窗口,读者一定不要轻忽、错过了。在此,笔者有必要和大家提前打个招呼:如果说笔者之前对黄袍怪故事的解读,还有些须内容值得大家一瞥的话,那它们和接下来要呈现给大家的内容相比,只能算是“小炒”。后面的解读才是真正的“大菜”、“硬菜”,当然也会格外长些,大家要有个心理准备。只希望大家读的时候不要嫌老夫太罗嗦就好。


    那么,主旨诗为“释厄”指出了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呢?


    第一句就提到了“义”。其中的“孔怀”喻兄弟,转指一个人内心的各个层面,如“金”和“猿”指意识层面;“木”、“木母”和猪八戒指本能和情绪层面等。“义结孔怀”即是说要让内心依从道义而凝聚一体。这样内与外就有了确定无误的联结,就如同孙、猪、沙围绕唐僧而成为一个整体、一个团队。道义(唐僧)就是“灵魂”。如果一个人没有这样的灵魂,内心要么是混沌一团,要么就是歪门邪道,用句文言:“不知伊于胡底!”


    这灵魂也是“正”与“邪”的分水岭。因此,一众妖怪才千方百计要“吃掉”它,或渗透到这个灵魂中去(即女妖要取唐僧的所谓“元阳”)。而吴承恩同时代的许多人,则缺失了这个灵魂,头脑中没有义,只有利。因此,小说写孙悟空初出花果山,看到人们都是利欲熏心之辈,而如来更是激烈抨击南瞻部洲人道德沦丧,只能靠好人取经来救赎。这些人显然是从心里丢掉了“义”字的。对于他们,如果非要说“义”,那也是“义”=“黄袍”。自然,更多的人则是“义”=“孔方”。


    说到这,或许有人未免要猜疑作者这么大唱高调,自居于道德制高点,批判世人,讽刺“成功人士”,是“骚人泛酸水”,“野狐狸怨葡萄”(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前面提到的清代人的揣测(“老于场屋者愤郁之所发”)就有此意。实话说,谁也不是天生就有高境界的。早年的吴承恩又何尝逃出了黄袍怪的势力圈呢?然而,吴承恩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的的确确战胜了自己,超越了自己,也彻彻底底从内到外战胜了黄袍怪。一个明确的标志就是他在小说中首先刀刃向内,暴露自己,批判自己。


    第29回的回目(即题目)就赫然写着:“承恩八戒转山林”。“承恩”是双关,就是吴承恩“承”了皇恩,当了官,这样的吴承恩就和贪图利益、享乐的猪八戒是一样的人,此即“承恩八戒”;“转山林”指的则是去浙江长兴任职:官位低微,仅只八品县丞,且时间不长;长兴小县,当年民穷地瘠(今天的长兴则欣欣向荣,蒸蒸日上,正在积极建设“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县”呢),多是山地,故云“转山林”,亦是言其时间短暂,意义有限,价值贫乏。这是十分辛辣的自嘲。正所谓:“知耻而后勇。”如果作者没有彻底跳出科举功名思想的无底深渊,到达了思想的更高境界,他是不可能这样轻松而冷静地自嘲的。与此处类似,在小说第九回开头,作者也写过:“承恩的,袖蛇而去”,这除了批判官场险恶,仍是影射了他自己为官长兴的经历:任职一年多,功劳没有不说,反惹上难缠的官司,背上了不实的污名。摊上了如此祸事,故云“袖蛇”——袖子里揣了一条蛇,这“承恩”承来的是福是祸,不问可知。可以说,吴承恩是以十分惨痛的亲身经历,领悟了“皇恩”的“度数”——实在高攀不起!不是我的“菜”!我还是专心“取经”去,踏实得多,也自在得多。


    既然作者不是故作姿态,沽名钓誉,那他想对我们说什么呢?


    “义”是社会认可和赞同的、行为的核心价值与逻辑。但现实中,一般人的追求恐怕并不会总是以“义”字当头,而多是追随社会的主流意识。比如,天下人都渴望科举成功,那我为什么不奋起直追,却要“多此一举”地质疑追求科举成功的正当性呢?但问题在于,事情永远在变化。稍一疏忽,“义”就不是“义”了。杭州人有句俗话:“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比如在本故事中,原本主流的奎星、黄袍忽然就变成妖魔“黄袍怪”了。人们若是再被科举(黄袍)的宝塔尖的金光盲目吸引而去,那就是“情思紊乱,却走错了”。所谓“情思紊乱”正与黄袍怪的“生成原理”有关,不“紊乱”,也就不会“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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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7 19: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袍怪”这样生成


    黄袍怪之所以是“怪”,不仅因为科举,还因为有“前定姻缘”。这“姻缘”始于何处?自然是在天庭。奎星是在天宫与玉女开始了私情,然后才下凡的。下凡之后,才有了“黄袍怪”。原本,奎星是奎星,玉女是玉女,各不有染,也没有什么“黄袍怪”。


    那为什么下凡了,就有了黄袍怪呢?过去有句形容科举的俗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称颂科举为有才能的平民打开了“登天”的云梯。由于万众争先,科举就成了荣耀的通道,自然就等于披上了“黄袍”,高居众人之上,有了金榜题名,独占鳌头,蟾宫折桂等诸多美誉。这“黄袍”加身,也有认可其才能的郑重之意。这本是科举选贤任能的应有之义。


    然而,到了一般民众这里,科举被视作“登天梯”,官位被当作谋取最大个人利益的通行证。于是,就有了“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算计,这点私心私意就成了把天神拉下凡尘的“前定姻缘”。


    奎星与玉女早早就“私定终身”了,目标就是赢得那件“黄袍”。选贤任能的本意已无足轻重,“黄袍加身”才是让人关切的重心;而且,“黄袍”本身也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它能换来的实际利益。从“天宫”大义坠落成凡尘算计,这才是奎星堕落的文化实质。而所谓“私定终身”,就是在本故事中,取经人刚上路时作者所说的“唐僧听信狡性,纵放心猿”。“狡性”就是私心,个人算计便是“纵放心猿”。


    “前定姻缘”在一般民众心里便是这样的利益算计。对于吴承恩,他的“前定姻缘”则是直接把文学、文才当作“天梯”,其中的私心,便是把“上天”当作体现个人价值、实现家族使命的“大道”,骨子里同一般人是一样的“纵放心猿”,那就是一个字:货(即卖);两个字,是:交易。当然,它们后面要加上“心态”二字。


    交易就是交易,本是商业行为,本身能够被社会认可,但不该把一切都泛化为交易。正如人们能认可私心的存在,但不会同意让私心主导人心。所谓“交易心态”:看上去,一个人是在很认真地做一件事情,其实,图的不过是在接下来能做笔交易,卖个好价钱。这就是“前定姻缘”——看着是婚姻,其实是交易,是桩买卖生意而已。做事情不是为了它本身的价值,而是为了其他,那件事情的价值最终是要被丢给与己无关的别人的。于是,交易心态便“易”走了人心中本该有的“义”。这就是交易心态对事情最严重的腐蚀作用。说白了,“前定姻缘”就是“露水姻缘”,且是“暗地里诱拐”,不是“明抢”,是机会主义,是投机心理。它让事情悄无声息地变了质,变了味,失了“义”(因此,故事里,国王是一直不知道公主的下落的。直到取经人出现,才让“自家人”知道了“自家人”的“下落”)。


    在作者看来,科举也好,荐举也好,文学也好,本来都有“义”内含其中,都有各自的价值。然而,一旦沾上了交易心态,即便披上黄袍,也无非是个“戏精”。那它究竟是什么、价值几何,就没人搞得清楚了。因此,在哲学意义上,天宫或天神代表着事物的源头、本来的样子和理想的样子,也包括“义”。可一旦,它与“人”的狡性“私通”,有了“私情”,就背离了本来面目,偏离了理想,抛弃了“义”,忘本变质,就堕落了,这既是“下凡”,也是离“家”。


    要克制人的“狡性”,不使交易心态肆意泛滥,肯定离不开“义”。可今天的人们不仅不大喜欢谈“义”,还以为谈“义”很“装”,很令人反感,甚至用一个不雅的词“装X”来形容。但人们往往忽略了,私心通常就是与“义”相抵触的,而“装”就是私心对付“义”的一种狡猾策略。所以,不谈“义”,不触动私心,而要反对“装”,那就是在玩“擦影子”的游戏,徒劳无益。


    而且,即便你不谈“义”,而是卖萌、“自黑”,那就不“装”了吗?恰恰相反,那也可以是“装”的一部分。所以,重点不在谈不谈“义”,而在内心真不真——是狡性在装神弄鬼,还是诚心实意有情怀。


    于是,人们出于要远离虚伪、回归真我的目的,又自觉不自觉地要疏远“眼前的苟且”,向往“诗与远方”。然而——


    “情怀”在黄袍怪手里,根本就是小儿科。现实是,只要有黄袍在,你通常就自然会被吸引,就想披上黄袍。而一旦在思想上披上黄袍,即便身上还没披上,那你也无法摆脱“装”的剧本,就会迷失真实的自己,跑步向“黄袍怪”报到。结果,你的心就成了被劫的“百花羞”,还会替黄袍怪“生”下诸多“孽种”,还视如珍宝。

    我们的心、我们每个人最美好的本质都可能沦为被劫的百花羞,因为——

    黄袍怪真的很厉害!


    比如,今天的一大“黄袍怪”就是金钱。


    人人都爱钱。可谁都知道,谈钱容易伤感情。可见,“爱钱”的这份感情是很自私的一种“爱”情,它的心里没给别人多少位置。自然,“天宫”里也没有它的位置,它只能躲进“山洞”里,悄悄地滋生。即便有朝一日“认了驸马”,上了朝堂,成了“济世栋梁”,仍难免不时露出“吃人”的本相来。所以,我们最好能在思想上卸下“黄袍”(也就是后面要说的“打怪”的事),不要在精神上成为它和“狡性”的俘虏,才能保持灵魂的自由。有句俗话讲的好:“金钱就是王八蛋!”诗人讲得更动人:“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样,好歹是人在自由地支配金钱、财富,而不是相反。不过,这样的情怀也只能抵挡“黄袍怪”于一时、一地,充不得大将、元帅,制不住他的肆虐。


    而且,今天的世界就只有金钱,这一种“黄袍怪”吗?


    怎么会呢!


    千百年来,人性是相似的。


    在吴承恩的时代,黄袍怪的“朋友圈”就很繁盛。吴承恩借“黄袍怪”之口就指出了,他洞里有百十个妖怪呢!那今天在我们身边,“黄袍”一族有几多?自然是星罗棋布,琳琅满目,从具体具象的,诸如:名校、名师、学区房、好成绩、好分数、名牌包包、名牌鞋、名牌手机、……,到抽象的价值观,如:“好大学就有好前程”、“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出名要趁早”、“千辛万苦不如有个好爸爸”、“有房有车、成功人士”……,凡是能让人趋之若骛、神魂颠倒、迷失本性的东西,都可能是“黄袍”。这一点,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告诫过我们:“众人皆知善知为善,斯不善矣;众人皆知美知为美,斯恶矣。”然而,尽管有先哲的告诫,后人还是会前赴后继地投入“黄袍怪”的怀抱,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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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7 19: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地鼠OR打孩子

    黄袍怪如此凶悍,又如此之多,怎么办呢?当然要打!孙悟空直接说了,要“一个个查明白了好打”。


    所谓“查明白”,指的是小说的作者比较彻底地扫荡了以往的西游素材中与科举相关的各种糟粕。这个,我们就不做展开了。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对黄袍怪具体“怎么打”。


    咋打呢?


    象唐僧那样生硬说教?象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样“霸王硬上弓”?或是象故事里那上千的猎人,大规模“围捕”野猴子?这些应该都不合宜。毕竟,这不是“打地鼠”,有个锤子就OK了。


    前面我们分析了,黄袍怪的问题其实是与“百花羞”联系在一起的。“百花羞”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的建设性力量的代表(比如,在这里她象征读书人的文才)。正因为人想发展自己,才有可能急于求成(“情思紊乱”),走错了路,落入了“妖洞”。这其中,其实包含着基本的人性。因此,解决黄袍怪的问题,就象故事里讲述的那样,关键是先分化妖怪与“百花羞”的关系,将人的建设性力量解放出来,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棍统统打死。


    落入“妖洞”中的“百花羞”,是一个人的建设性力量走偏了路线,是发展中多多少少必然会遇到的问题。比如第二十九回回目就说,“邪魔侵正法”,即作者吴承恩,由于将功利心、名利心混入了文学创作活动,而生下了文学王国中的“孽种”、“妖儿”。人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在某些“岔路口”,遇到了错误的指引,就不知不觉走错了路(唐僧被奎星的宝塔金光引诱,自投罗网)。而他们当时却无法觉察,反以为是很正常、很自然的选择。这是人性常见的表现。于是,这些问题、缺点之于人,就如“孽种”之于百花羞,花果山上的小猴子之于孙悟空,是亲如一体的深厚关系。假使“操刀操棍者们”无情地围猎“野猴子”,施以捶楚、羞辱、严惩,必会招来妖猴“孙悟空”的“凶性”勃发,将“猎人”们统统拒之山外,甚至是“痛击”或“团灭”。


    因此,正确的态度,不是视问题如妖怪,视作痛恨的对象,而是视之如迷路的“百花羞”,当作自家孩子,要以爱心“智取”和耐心帮助。智取的前提则是要看到问题背后存在着哪些人性的必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否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倍功半,麻烦不断。一定要记住:光讲正确(或正义)是不够的,人性才是关键!


    解决源于人性的问题,自然要有关于人性的回答。吴承恩的答案是:“法归本性。”


    很显然,这句与前一句构成了一个平衡的杠杆——义,要人依从外在,依从社会的要求,那就容易忽略乃至牺牲人的内在价值、人本身。人本身、人的内在价值是无法取消、无法被忽略的。那就要理解人性,尊重人性,在行动上,合理地解放人性,而不是以“义”压人。举例来说,中国人常说的“有理让三分”就包含着这样的智慧。反之,“得理不饶人”,则会失去别人的尊重。因为,那表明一个人缺乏智慧与涵养。


    因此,“法归本性”就是要在道义与人性之间寻求一种智慧的、可持续的平衡,让道义真正有效、可行,且持久,有活力,有创造性,而不是以所谓“仁义”禁锢人性,乃至变成老虎“吃人”。(比如改革年代,搞土地承包,却不搞土地私有化,今天也不搞,就是这样的智慧。)而吴承恩在几百年前,就能有这样深刻、灵动的哲学见地,思想的确比许多封建时代的儒士要先进得多。


    自然,人性深处的问题,仅仅靠思想意识层面的批驳、指正是难以取得根本成果的,正如白龙马想偷袭黄袍怪无法得手一样。白龙马象征的就是意念,故称为“意马”,它只在意识层面活动。故而,要深入“敌营”,就必须由孙悟空出场进行智取。他是怎样对待妖洞中的百花羞的呢?他先用妖儿做人质,换回沙僧。这就是“法归本性”的做法。“妖儿”是什么?是百花羞非常在乎的对象。用它就能触动百花羞;沙僧是什么?是人的无意识或潜意识,是人深层的心理内容。把他拉回到孙悟空的一边、正能量的一边,而不是待在妖洞里、负能量的一边,相当于从内心里赢得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正如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一样。完成了这关键的一步,后面的就相对容易许多了:在故事的随后进展中,孙悟空能够象一位卫道士一样,义正词严地规劝百花羞公主,并争取到公主割断“前定姻缘”,关键正是前面的工作到位。


    因此,“义结孔怀,法归本性。”这两句是全诗的主旨、核心。但两句一道说,则又有更值得深思、咀嚼之处。是什么呢?这实际关乎黄袍怪更深层的象征意义。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从上述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两句主旨,一个是要以道义为舵,另一个则是要以本性为助力。然而,假如本性是这么容易把握的东西,那世上也就没那么多麻烦事了。老实说,这黄袍怪就是个十分复杂的“贼家伙”。否则,也不会由精于变化的白骨精做他的代表了。


    前面咱们已经指出了,黄袍怪象征科举、皇权,又代表作者以文学谋前程的“狡性”。可仅仅指出这些是不够的!


    如果黄袍怪的意涵仅此而已,那么,作者要怎么解决黄袍怪的问题呢?


    难道要他否定科举,否定皇权吗?当然不可能啦!事实也不支持这样的假设。晚年的吴承恩就很用心地把自己的表外孙培养成为科举的成功人士(而这位外孙子,也极为尊敬自己的这位外公,并在外公死后,为他整理、出版文集,应该也包括《西游记》,这后一点,目前还缺少相关的直接证据)。


    如果,吴承恩既没有否定科举,也没有否定皇权,那他打黄袍怪,究竟针对的是什么?如果是针对众人追求科举的痴心,那他又不能取消科举考试,想奉劝世人,不也是无的放矢吗?若是针对自己的一点妄想、私心?那就是小题大做了!而且,他写的这首主旨诗,又针对什么呢?难道也是针对自己?那纯属多此一举嘛。他都说了,“妄想不复强灭,真如何必希求?”作者自己的命运已经是这样了,上升到哲学、“真如”啥的,也不可能改变什么了。


    所以,这样的思考告诉我们,目前长篇大论的分析仅管看来没错,但也还没有到底。那么“底”到底在哪里呢?恐怕还是在于作者这首主旨诗要针对的对象,也就是黄袍怪究竟指向了谁。


    既然诗句中提及了本性,那显然,它要针对的问题(即黄袍怪)必然与人性或人的本性相关,而决不只是谁的具体的欲求及其欲求对象。科举当然不能算是人的本性了。那么,黄袍怪体现了人性的哪个方面的问题呢?


    “黄袍”这个词应该已经说出了问题的实质。披上了黄袍,人就“了不起”了呀!就能决定别人的命运了呀!这样的人,我们叫他什么呢?自然是“人上人”呀!由此,黄袍怪是谁也就清楚了,他不就是那个人人都有的、“想要胜过他人”的执念吗?!这可是比“狡性”藏得更深的东西,是深植在人的本性之中的妖孽。对于这样近乎“绑定”了人的本性的“妖怪”,如果要“法归本性”,那“法”不也要成为妖法了吗?这可很不妙啊!幸好,作者前面已经说了,要“义结孔怀”。有了“义”的约束,妖怪只能遁形。

    但是,对于心中“义”字植根并不坚实的诸多人士来说,“义”是难得能占上风的,获胜的常常会是妖怪一方。这是相当平常的结果。对于这样的情形,要怎么办呢?依然要“法归本性”,也就是要从本性中寻求对付它的办法。

人为什么那么执着地想“胜过别人”?


    这可以说是动物的本能,是为了生存、保命。这种“固执”的本性,维系了生命和种族的延续,促进着物种的不断进化、演变,是大自然根植在动物基因中顽强的活力源泉之一。


    不过,当人脱离了动物界,进入人类社会,过度的“好胜欲”就成了无穷麻烦和混乱的源头:小到意气用事(如路怒症、为琐事大打出手、一言不合拳脚相加),大到争夺霸权,发动战争,涂炭生灵,这些都可说是动物本能——攻击性和恐惧感——的过度释放:因为害怕被人超过,就要一心超过别人。这种动机很简单,也很普遍。它在社会生活中更一般的表现形式,则是过度的“生存竞争”,体现在个人心理上就表现为总想出人头地,争做“人上人”(过去叫野心,现在叫“野望”)。明明大家可以和睦共处,有序竞赛,愿赌服输;可野心却令人执意要独吞果实,不择手段,不惜毁掉一切,你死我活。人类的历史一再告诉我们,这种顽固的偏执是相当难克服的,没准儿要伴随人类始终。


    但对于个人而言,想要更好地生活,必须在合理进取与过度的野心之间有个取舍。毕竟,个人的力量有限,无限的“野望”注定要毁灭自己。齐天大圣则是作者安排的最生动、最典型的例子,而他才是作者隐藏得最巧妙的黄袍怪的原身,是黄袍怪如假包换的“五百年前的旧祖宗”。


    在《西游记》第四回“官封弼马心何足,名注齐天意未宁”中,作者写孙悟空不满弼马温官位低微,“反”回花果山。恰逢此时,两个独角鬼王前来投奔,献上赭黄袍一件。这才是“黄袍”真正的出场时刻。猴王穿上它,鬼王又进一步奉承猴王堪当“齐天大圣”,猴王欣然采纳。至此,我们才发现了黄袍怪的真实履历。第28回说:“他也曾小妖排蚁阵,他也曾老怪坐蜂衙”,原来,其出处在齐天大圣身上。后面第29回说黄袍怪:“闷游海外浪滔滔”,却是指“500年”后的取经途中,孙悟空离开唐僧回归花果山的旅程。


    这还真是深不可测呢!简直是无间道啊!


    恐怕谁都会以为,咱们解读出黄袍怪的两个身份,揪出了猴行者,应该已经对得起作者下的功夫了。可不曾想,作者居然是这么的用功!他在黄袍怪身上竟然还藏了这么深的一个大秘密,把齐天大圣也推进了黄袍怪的怀抱里。而无限的野望,则是联结二者的隐秘思想节点。如此说来,孙悟空大战黄袍怪,竟然还是孙行者对战齐天大圣的戏码呐!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的自我批判呢!而且,在故事情节上,孙悟空貌似离开了唐僧,可实际上,却换了一副面孔,暗暗潜了回来,一点都不曾“缺席”。原来,第一主角根本就不曾退场!那么,在此上当受骗的人就不止是黄袍怪一个了,作者可是把我们大家伙都骗得团团转哩!你看,他正躲在自己的书斋里,偷着乐呢!


    解读到此,恐怕我们才敢说,黄袍怪的身份之谜,算是有了大致的眉目了。


    《西游记》的解读如此艰深,真不愧称“天书”之名!


    这样,我们发现了,原来之前所看到的黄袍怪的“真身”(奎星、猴行者,以及我们为他所联系上的“现代范儿”:名校出身、名牌傍身、名利加身……)都不过是真正的黄袍怪手下的小妖而已,他们共同的名字叫“功名利禄”。在他们的背后站立着一个真正的“大boss”,他的名字叫“人上人”。不用说,有许多人根本不会认为“做人上人”有什么问题,相反,还觉得这是人生的一种基本动力,能推动人前进,推动社会前进。没错,它是能推动人,那贫穷、疾病、灾难也能催动人快跑呢,莫非谁会希望有人能把这样的“动力”送货上门?毒药有时能替人治病,不代表它不是毒药;妖怪能“催”人进步,他还是妖怪。


    人自己就能站立在大地上,干嘛非得要站在别人头上?如果不是因为腿软站不住,就是因为心理扭曲,非要欺压别人才“爽”。总之,这是病!得治啊!不治好,药不能停啊!孙悟空当面对妖怪说了:“教你断根绝迹!”因此,孙悟空的棍子上一定刻着两个大字: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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