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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法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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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09: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整个第二章对通用文字的规定就一个意思——国家所有公共事业、公共场合,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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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09: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汉字改革吧”的管理员或吧主光幻无痕,如此大肆宣扬语言文字法,不如将百度原吧名改为“汉字不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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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11: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jhz001 发表于 2021-11-5 09:42
作为“汉字改革吧”的管理员或吧主光幻无痕,如此大肆宣扬语言文字法,不如将百度原吧名改为“汉字不改革吧 ...

你有病吧!谁是“汉字改革吧”的管理员或吧主?我?我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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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11: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ghwh 发表于 2021-11-5 11:02
你有病吧!谁是“汉字改革吧”的管理员或吧主?我?我才不是!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把法制宣传贴放在其他吧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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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5 11: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jhz001 发表于 2021-11-5 11:18
如果你不是管理员,把法制宣传贴放在其他吧较合适。

在汉字改革吧宣传国家、社会对汉字改革的态度,你有什么意见?早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好东西!对我完善汉字微词不断,对搞所谓“汉字改革”的却偏袒有余,其实你和其他搞“汉字改革”给国家添乱的都是一丘之貉!都是社会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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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12: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ghwh 发表于 2021-11-5 11:50
在汉字改革吧宣传国家、社会对汉字改革的态度,你有什么意见?早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好东西!对我完善汉字 ...

你认为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理解语言文字法,我也没有办法,只能承认自己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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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3:5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hwh 发表于 2021-11-5 11:50
在汉字改革吧宣传国家、社会对汉字改革的态度,你有什么意见?早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好东西!对我完善汉字 ...

光幻无痕保守反改革,文字法哪一条有绝不能改革多害汉语字?哪一条有不能走拼音化?文不对题,偷换概念!痴人说梦!文字规范使用是指乱用字,就像是乱用i药,:当然不行。汉字改革吧是生产疫苗基地,不是乱用药!你在改革吧里胡说非为,目的是破坏疫苗生产,反对快救民出多害语字疫海!害国害民!混血虫螳螂挡车!必受党民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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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5: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liming12345678 发表于 2021-11-6 13:52
光幻无痕保守反改革,文字法哪一条有绝不能改革多害汉语字?哪一条有不能走拼音化?文不对题,偷换概念! ...

这个法律仅仅管辖到大陆地区,汉字则使用更广,涵盖台湾、海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这部法律管不到汉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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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19: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禁止公民进行文字改革的尝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不要曲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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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9 23: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生活人类 发表于 2021-11-9 19:19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禁止公民进行文字改革的尝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  ...

做你的美梦去吧!你们那些破玩意儿根本不会被国家认定为“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而且《通用语言文字法》虽不禁止你们尝试,但禁止你们在社会实施,你搞清楚,你们就算自认试验成功了,也根本不允许在社会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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