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天”不能维护人们的根本利益时,人们就会自充权威,“替天行道”,维护人(们)的根本利益。可见,真正的“天”其实就是人(群)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所以,才有“民以食为天”、“人命关天”这样的用法。类似的还有,如,一个男人/女人会说:我妻子/我丈夫/我孩子是我们家的天。他(她)要是不在了,我们家的天就塌了! 我们今天还会说,人民利益大于天,公平正义高于天。这其中的天,都点到了天的利益属性(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根本利益所在)。 因此,剔除掉笼罩在“天”身上的蒙昧色彩(宗教、神话、迷信),天的意涵也会进步到指向人(群)行动的终极依据:整体利益/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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