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王义然 于 2022-3-17 14:49 编辑
有感于《平水韵字表》 王义然 有朋友送我一份《平水韵字表》,并要求我寻找今注为仄声的平水韵平声字在字典中标注为平声的根据。考虑《康熙字典》的注音博征旁罗,最为齐全。于是便一以《康熙字典》的注音为准,完成了这项棘手的工程。 笔者研究认为,平水韵的部目划分存在很多问题。这次整理相关资料,有关问题再次显现出来。但是,由于传统音韵学研究的缺失,至今学界仍认为今人作古体诗必须以平水韵为准。否则,就不配称为诗人。有感于此,便写下以下文字,以诫世人。 韵语说平水韵 自古诗词求音声,押韵对仗论仄平。 方音为篇本一韵,土语诵咏生异同。 一字多音寻常事,别目相叶勿莫名。 平水韵部多叠错,今人岂可作准绳。 关于平水韵来源的说明 平水韵对于韵的分类,与《切韵》、《唐韵》、《广韵》等韵书一脉相承。由于当时人们没有统一的语音标准,各地方言语音差异很大,同一个字在不同地区有不同读音,而人们作诗押韵都只能根据各自的方言语音。这样,就会出现同一个韵脚字在不同诗篇中表现为不同的韵类的情况。而在韵书的编纂者根据古诗韵脚归纳韵类的时候,无法找到统一的划分标准,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重复、交错、互容等情况。这恰恰犯了分类学的大忌,所以不可能做出合理的、国人公认的分类。结果是越分越复杂,越分越说不清楚。到《广韵》成书,已分为206韵。当时人们就感到这种分法脱离了汉语语音实际。所以,直接参与编纂《广韵》的丘雍等人又编著《韵略》,只取广韵中的重要字作韵目,以备当时科举考试之用。至宋仁宗时,丁度(990–1053)与李淑等人,又奉诏刊修《韵略》,改称《礼部韵略》,改并《广韵》独用韵为同用韵达十三处之多,成为礼部科举考试的官方用书。宋金时期,为了科举考试对韵文用韵有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金人在平水(今山西临汾市)出版了一批官版韵书,将《礼部韵略》同用之韵悉数合并,成为106韵。这就是所谓平水韵。平水韵就这样成了近代人作诗押韵的审韵标准。 对《平水韵字表》的评价 《平水韵》的韵部存在两大缺陷:一是重叠,二是交叉。所谓重叠,就是指一韵被分成数韵;所谓交叉,就是指数韵被混为一韵。韵部是从古代诗词韵脚中归纳出来的,韵部重叠是由于不同韵部归纳者占有材料不同,归纳起点、终点不同,导致归纳过程支离而引起的;韵部交叉则是由于没有把那些含有方音用韵的作品从归纳材料中剔除所致。 近期,网上常见《平水韵字表》,把一些汉字按照平水韵的韵目进行分类。因为平水韵的分类有很多地方都犯了分类学的大忌,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汉语语音实际的,所以用这样的字表规范人们韵文写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笔者用《康熙字典》所引用的《唐韵》注音证明,在平水韵中被分为不同韵目的“东”与“冬”、“宋”与“送”、“官”与“关”等字,在《唐韵》编纂者孙愐那里是被视为韵母相同的。这就是说,这些字不仅在现代普通话中属于同韵字,在盛唐时期也被视为同韵字。这就足以说明平水韵的分类不可取。 尤其是“清、青”二字,一个是形声字,另一个是它的声旁字,无论是从造字者看来还是从普通话的标准看来,这两个字都是声韵全同的,而平水韵却把它们划分在不同的韵类,实在不该。 在《洪武正韵》的序言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恭惟皇上,稽古右文,万几之暇,亲阅韵书,见其比类失伦,声音乖舛,召词臣谕之曰:韵学起于江左,殊失正音。有独用当并为通用者,如东冬、清青之属;亦有一韵当析为二韵者,如虞模、麻遮之属。若斯之类,不可枚举。卿等当广询通音韵者,重刋定之。” 这段文字说明,连文化根基不深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都能看出,“东”与“冬”、“清”与“青”不应该分为不同的韵部。所以,在《洪武正韵》正文的第一页就“东、冬”同见了。作为一个现代文人仍然迷信平水韵,就太不应该了。 唐代诗仙李白有一篇七言古诗《侍从宜春苑奉诏赋龙池柳色初青听新莺百啭歌》,全文是: 东风已绿瀛洲草,紫殿红楼觉春好。 池南柳色半青青,萦烟袅娜拂绮城。 垂丝百尺挂雕楹,上有好鸟相和鸣,间关早得春风情。 春风卷入碧云去,千门万户皆春声。 是时君王在镐京,五云垂晖耀紫清。 仗出金宫随日转,天回玉辇绕花行。 始向蓬莱看舞鹤,还过茝石听新莺。 新莺飞绕上林苑,愿入箫韶杂凤笙。 这首诗前两句是ao韵,其余则以“青、城、盈、鸣、情、声、京、清、行、莺、笙”押韵,这里显然押的是eng韵,且一韵到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李白在这里同时用“青、淸”二字押韵。这就是说他是把这两个字视为同一个韵部的。其实,我们从很多古代诗人的诗篇用韵中,都可推出“青、淸”同韵的结论。很显然,平水韵不但没有把这些诗人的用韵情况归纳其中,反而硬是把本属同韵的“青、淸”二字分在了不同的韵部。这明明是给韵文写作者制造了一个畸形的樊笼。 其实,早在《辞海》解释“韵书”这个词条时就说过:“《切韵》一系的韵书,无论如何改编,都不合实际语音。”所以今人做古体诗,按照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定韵,无可厚非。千万别太看重平水韵。尤其不能把它当作金科玉律,当作唯一的评判标准。 对方言与普通话的基本认识 这里特别强调,在语音方面,从来就是多种方言语音并存的。在普通话出现之前,既没有客观上独立存在的标准语音,也没有人为制定的语音标准,只有方言。方言是汉语语音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形式。而从语音的角度考察,方言的一般表现形式就是一个字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读音。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说话、读书、作诗、为汉字注音等都只能根据各自的方言语音。所以,严格地说,任何一本字书的注音,任何一篇诗词作品,都是在特定方言语音环境中产生,而在更广大的范围内流传,因而总会有人认为字典的某些注音和诗词某些韵脚的读音和自己不一样。所以古人在归纳韵类的时候,不可能取得统一的意见。现在我们有了普通话这个统一的语音标准,标注汉字读音、描述方音差异、评价诗词用韵等,都有了统一的参照,不容易。没有这个统一参照,音韵学研究方面的是非得失就永无公论。有了这个统一参照,传统音韵学积累的若干历史错误便可一目了然。 任何一种方言语音,都是实际的社会存在,都有一定的使用人群。在不同方言之间,没有正确与错误、高贵与卑贱、官营与民办、正宗嫡传与旁系庶出的区别。我们研究音韵学,说到底,就是要研究一个字在不同地区有不同读音这种社会存在。可以说,每一个字在历史上都曾经是多音字。现在推广普通话,为汉字正音,本质上不过是在每个字的多个方言读音中选择一个而已。如“人”这个简单的汉字,在山东西部读rén,在淄博市一带读lén,在山东的中东部则读yín。这些读音都是现实存在的读音,只能说都是方言读音。若不是推广普通话,谁也没法确定哪个读音正确,那个读音错误。普通话确定“人”字的读音为rén,只是在三个方言读音中选择了一个。做到这一点已经很难了。因为中国太大了,汉字的数量太多了,中国的方言太复杂了,而人们对方言的了解太受局限了,对方言的认识太肤浅了。我们很难做到所确定的每个字的读音都相对比较符合从众原则,让尽可能少的人感到普通话读音与其乡音有太多、太大的差别。 说明:此文系笔者著《语文新论》一书第五编《韵学解疑与批评》最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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