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语言文字法》 在世界历史上,只有外国用军事征服了一个国家以后,才用“法律”的方式,来强制推行一种文字和禁用一种文字。在中国的历史上,只有国家在分裂了几百年,出现了文字不统一了,国家又统一了以后,才用政令统一文字。例如,周朝分裂了500年,后来被秦国统一后,秦始皇下令,官用文书,统一使用“小篆”字体。满清入主中原后,朝廷下令,官用文件,统一实行“满文和汉字并用”。然而,新中国是1949年成立的,为什么时隔50多年,却在2001年出台了一个《语言文字法》呢? 这要从中国近代发生的“汉字改革”说起: 汉字楷体系统,不适应中国现代社会发展的许多缺点和弊病,从1840年就开始暴露出来了。从此,很多爱国之士,就开始了改革汉字的努力。但是,由于中国从来没有正确的“语言文字理论”作指导,所以,中国的语言文字的“学术权威”们,就“鹦鹉学舌”地搬用西方错误的语言文字“理论”,企图把汉字楷体改成“纯罗马字母的拼音字母文字”。 到了《民国》时期,仍然有一些教育、文化方面的人们,继续着清朝晚期的提倡“汉字罗马化”的人们的做法,推行“汉字罗马字母化”,当时称作“汉字罗马派”。在1942年,在共产党的“解放区”,曾经大力推行过“汉字罗马化”。不过称谓有别,称作“汉字拉丁化”。都没有成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以后,“汉字罗马派”与“汉字拉丁派”,合二为一了,他们在语言文字的政府部门和学术领域里,一直掌握着“话语权”,所以能够继续推行他们的“汉字拉丁化”。 1956年2月20日,搞出了《汉语拼音文字方案(草案)》,这是第一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后来人们把它称为“原草案”。“原草案”中明确指出:“拟定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目的,是要设计一套拼音字母和写法规则,来拼写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但是,这种“拉丁字母化的汉字”,经过多年的社会实验证明,是根本没有实用价值的,根本行不通。行不通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汉字保守派”的反对,而是因为: 1、根本不能区分汉语中的大量的“同音异义词”。 2、像英文那样,为了区分“同音异义词”,在拼音字母词里。夹上区别词义的“哑音字母”。这样的“汉字”,比繁体楷字更难学会。 3、完全违反了汉字的发展规律,不能与方块楷体汉字实现“无缝转换”。硬要转换,不单要付出难于承受的经济成本,更会出现历史文化断层。 虽然社会实践一再证明,“汉字罗马化(也称汉字拉丁化)”是行不通的,但是“汉字罗马派”并不甘心失败。他们在失败的现实面前,不得不把“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题目,改为“汉语拼音方案”,删去了“文字”二字。但是,换了“标签”,内容和推行目标,并没有改变。换标签是为了“瞒天过海”。 还是原封不动地把这个方案作为“小学”的必学教材。 “汉字拉丁化”行不通,又转而推行“简化楷体字”。然而,他们所推行的简化楷体字,大多数都不是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民众认可的简化字(历史沿用的简化字,民众一直在用,无需他们推广),而是他们一不顾汉字的造字规则,二不顾自己造的“简化字”会不会打乱楷体系统原有的字族统一性,三不顾“简化”后,文字、文章表达的准确性,四不顾文字的美观性,不管“简化字”的功能如何,仅以比原字的笔画少,作为追求的目标。 这完全违背了汉字“以形表意、意异形异”的表词规律。他们把他们随意乱揍的“简化字”,称作“简化字”、“规范字”把与这些“简化字”对应的原楷体字,称作“繁体字”、“不规范字”。他们禁止使用与“简体字”对应的“繁体字”。他们的这一做法,对汉字、汉语系统和中国造成了如下严重危害: 1。消减了单个字的原有功能; 2、破坏了“字形单载”的基本原则; 3、破坏楷字体系的、规律性,标准性和规范性; 4、损坏了汉字楷体的美观性; 5、增加了异体字数量,从而在整个楷字体系上增加混乱程度,增加了学习难度。 6、使“言简意赅”的汉语文章,变得冗杂啰嗦又不准确。所以,联合国的中文文字,还得附上法文或英文副本,来作“注释”。直接降低了汉语汉字的国际地位。 7、造成了两种“断裂层”。中国大陆推行的简化字毛病多多,并不比繁体字优越,所以,没有得到台湾、日本、韩国和海外华侨的认同。几十年以后,中国大陆与他们之间,出现了汉字使用上的“断裂层”。并且,中国大陆自身,也出现了简、繁汉字使用上的历史文化“断裂层”。今天,这两种“断裂层”,给大陆自身和国外汉字文化圈的人们,造成了巨大的麻烦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大陆为了弥补这两种断裂层,又不得不搞“简、繁两种字体的转换”。1958年以后出生的人们,不认识繁体字,不能读历史文献。要读,就得学习繁体字。因此,成了一国两文,增加不必要的脑力负担。 其实,楷体简化字和楷体繁体字一样,同样有着很不适应今天的现代化、信息化中国社会发展的4大缺点和诸多弊病。 自从他们一意孤行地推行“简化字”之初,就有很多学者预见到了“简化字”是“弊大于利”的,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始终都受到很多人的反对。于是,在中国的语言文字学界,就出现了三派----“汉字罗马派”、“汉字保守派” 和“楷体升级派”。“汉字保守派”,不承认汉字楷体系统在现代社会中凸显的一切缺点和弊病,说汉字楷体是“完美无缺的”,“是汉字发展的顶峰”,“是不必改进的,不可改变的”。 从1955年以来,“汉字拉丁化派”,就一直掌握着中国“语言文字”的发言权。由于“汉字拉丁派”和“汉字保守派,两派都没有正确的语言、文字发展的理论作指导,是以错误对错误的混战,谁也说不服谁。这就导致了中国语言、文字发展的停滞和语言、文字在使用上的越来越混乱局面。 自从,1983年台湾人和大陆人合作,仿照汉字机械打字机,用机械夹,从铅字字模盘里,拾取铅字的做法,在美国ASCII代码的英文电脑上,用英文字母,当“拾字夹”,从电脑“汉字字模库里”调用汉字整字,从而可以在美国电脑上,使用汉字编辑文件以后,于是“汉字保守派”就向社会高喊:“汉字跨越了电脑障碍,适应了信息化时代”了。“汉字罗马化”没有必要了。于是又引起一场“汉字罗马派”与“汉字保守派”的斗争的高潮。 在这一次以错对错的混战中,中国的广大民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分辨是非的能力,比1955年时大大提高了,“汉字拉丁派”的所宣传的“简化是文字发展方向”、“文字发展三段论”等等错误的关于语言文字“理论”,相信的很少了;社会上民办的广告词和书报文章中,出现了很多他们禁用的繁体字;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都有一些委员联名,提出恢复使用繁体字的议案等等。于是,他们感到自己的权威地位受到威胁了。为了维护他们的权威地位,他们利用占有的公权力,以“规范汉语、汉字”为由,在2000年10月31日,推出了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来使错误的“汉字拉丁化”和“简化字”合法化、固定化,以压倒反对派,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利益。 国家政府为了人民大众使用方便和政府行文精准,针对一些具体情况,对通用语言、文字作些具体的规范是必要的。但是,对于语言、文字问题,动用国家“法律”工具,却是用错了对象;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也是无效的和适得其反的。即使做些“规范”,其目的和方式、方法也必须正确,并且具有可执行性。规范的目的和方法应当一致。如果规范的方法是错误的,执行的结果违背了规范的目的,南辕北辙了,还不改正,就让人们怀疑其规范的真正目的了。 作为任何一个“国家法律”,最起码的应当具备如下基本的属性: 第一,法律必须建立在正确的理论主上。 第二,其各项条文,应当具有整体的逻辑性和系统性。不应当出现互相矛盾的现象。 第三,应当符合社会实际情况,具有可执行性。 第四,促进国家发展壮大,为广大普通民众造福,促进社会进步。 但是,这个“法”,正是缺乏上述四点基本的属性。 此《法》的一些条文的规定是互相矛盾的: 例如: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八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第二章,共12条,规定了允许和不允许使用什么语言和文字。 既然“自由”,又为什么禁止人们使用繁体字? 此法所谓的“规范字”,就是由“汉字罗马派”随意搞出来的“简体字”。这种“简体字”既没有正确的语言文字理论作为依据,更没有经过全国人民和各派语言、文字专家学者们的辩论,也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由“汉字罗马派”随意搞出后,就说是“规范的汉字”。谁给你的“规范”的权利?并且,这种“简体字”,完全违反了汉语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破坏了汉字楷体的系统性、规律性和规范性。因而,所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他们所说的“好处”。 因为,文字是一个体系,具有很强的系统性、规律性和规范性,不是一个杂乱无章的符号堆;每一个文字单体,都受这个体统性的制约,都体现着、发挥着文字整体系统作用;文字的作用,是通过文字的系统才发挥出来的,这是“表示语言单词的文字”与“不受语言阻碍、直接代表事物的普通书写符号”的本质区别。“单个文字”离开其系统,就变成“普通符号”了。汉字楷体是一个系统,每一个楷字,都体现着楷体系统的特性:笔画形式、构字规则、整体形状、等等。例如,楷体系统里的“形声字”(正确的定义应当为“意、音结合字”),其构字规则是“偏旁提示字义”、“主部间接表音”(即口授读音)。如:“登、瞪、凳、蹬、噔、澄、镫、磴、櫈、鄧、嶝、燈、簦、覴、璒、僜、嬁、竳、墱、竳、憕。。。。。”这些字,都读“登”音;其各字的意符“目、几、足、口、金、石、山。。。。。。”,提示“字义”。搞简化字的人,把“燈”简化为“灯”,这就破坏了“登音”字族的统一性。如果按字族统一性来改,“登”字族应当全部用“丁”取代“登”。但是,把“瞪”简化成“盯”,与原先的“盯”相同了;把“澄”简化成“汀”与原先的“汀”相同了;把“僜”、“璒”、“ 噔”、“ 镫”简化为“仃”“玎”“叮”“钉”,也于“丁”字族的“仃”“玎”“叮”“钉”撞车了。 因此,“澄”、“瞪”“僜”、“ 璒”、“ 噔”、“ 镫”“澄”、“ 嬁”不可简化,还必须保持原样。所以,这样的“简化”,越搞越乱;并且,原先的“登”字族中的字,都是“意、音结合字”,读音从“登”。用“丁”代替了“登”,就失去了读音提示功能了,这就从结构和表音上,都打乱“登”字族和“丁字族”的统一性。使本来很规范、很有规律的“登”、“丁”字族,变得无规律、不规范了,从而增加了学习难度。 搞“简化字”者,搞出了2236个没有字族规律的“简化字”,使本来就已经混乱不堪的楷体系统更加混乱了。搞“简化字”者,把自己搞出来的“简化字”称为“规范字”。那么,以此论推,早有的8万多楷字(中华书局1994年版《中华字海》收字85568个。)和今后新造的汉字(不论什么体式的新汉字),就成了“不规范字”、“非法字”了;然而,按这个《法》的第十八条来看,不是汉字的“拉丁文”、英文,却成了中国的“规范字”和“合法字”。这岂不是亘古未有的世界上最大的咄咄“怪事”? 此《法》所说的“规范汉字”,是以什么“标准”“规范”出来的?《法》上应当有明确的“规范”标准。可是没有。那么,所谓的“规范”,也就成了个人的或者极少数人的脱离实际的和违反汉字发展规律的随心所欲的“乱规”。 六十年来,中国和世界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进步,可是,中国的汉字楷体系统,却停止了的发展。因此导致汉字退化变质;出现了汉字、英文混用;出现汉语朝着多音节词语言快速退化现象;等等,就是这种“乱规”的结果。这种“乱规”,也把中国大陆从“世界汉字圈”里“规”出去了。 此法的第十条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谓的“法律另有规定”,就是此法的第十七条 规定:“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 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再这样的“规定下”,教育出来的年轻人只能认识“简体字”,都不认识“繁体字”了,出现了文化断层。你再“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给谁看呢?那就只能给极少数的专家看了。这不成了特权法”了? 此“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其实,把这种拉丁字母式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汉字注音工具”,也是不够格的。 因为,汉字拉丁派在做《汉语拼音方案》时,随意砍掉了《康熙字典》中的很多音素和音型,既不能完全表达北京方言语音,更不能表达全部汉语语音。 他们把汉语的“入声”砍掉了,把zi、 ci 、si三个尖音和舌面声母“尼” 、舌根声母“鄂”、韵母iai及音型tei 、chei、sei都砍去了。把读音为zi、 ci 、si这三个尖音声母的字,合并到j、q、x 声母的字中去,造成“酒”“久”不分、“清”“轻”不分、“惜”“希”不分。把“尼”音合并到“纳”音中去,使“你”音,由原先的“舌颚音”读成了“舌齿音”。再如:把读音为gei的字“隔、革、镉、膈、秴。。。。。”合并到ge音里,把“阶、节、 结”,原来分别读为“jiai ziie jie ”的,现在都读为“jie”了。从而增加了很多同音异义字,从而增加了误解率,影响了汉语的准确性。也给电脑的拼音输入法增加了很多重码字,造成很多麻烦。在使用时会发生歧义和误解,有时用改变叙述语句或用组合双音词的办法弥补之。然而,这种做法又带来新的问题,这就是使语言、文章变得冗长。文章字数多了,写文章的速度慢了,也增加了印刷成本,得不偿失。这个拉丁字母式的《汉语拼音方案》,完全违反了汉语的发展规律,不单加剧了汉语的混乱和退化的速度,也加剧了楷体系统的混乱程度,毁坏了汉字系统。 此“法”的地8条还说:“《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拉丁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实际上,根本不会有这种“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在国际场合,使用联合国统一规定的文字。没有统一规定的,用楷体汉字,下加“世界文字”翻译即可。但是,借用26个英文字母做成的《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让中国人或外国人,按汉语读呢?还是按英语读? 如果按汉语读,人名“邱喜”、“邱希”、“邱熙”都拼写为“Qiuxi”,人们怎么区分这三个人? 如果按英语读,更是不能区分“邱喜”、“邱希”、“邱熙”这三个人,因为, Q在汉语拼音中念“期”,而外国人往往念成“柯”;X 在汉语拼音中念“希”,而在英文单词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发音有不同。比如xylophone(竖琴)这个词的词首X的发音是[z];在exam(考试)这个词处在第二位的x发音是[gz];在luxuary(奢侈)这个词处在第三位的x发音是[ks],而在一些外来词如faux(赝品),处在最后位置的x则根本不发音。 再如:地名 “衡山”、“恒山”这两座山名,都拼写为“hengshan”,让读者怎么区分这两座山? 有人说,“分词连写”可以区分“同音异义词”。这种做法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例如“他拿出鲜鹿肉招待我们”。用罗马字母分词连写“ta nachu xianlurou zhaodaiwomen” 又有人说,夹上区分词义的哑音字母,就能区分汉语的同音异义词了。例如:把“同通 痛 痛 桶 童 统 筒。。。。。穜”改为“tong tonga tongb tongc tongdtonge tongg tong。。。。。。tongaa ”。如果这样做,它比楷体字更难让人们学会。况且,如果有400个同音异义字,哑音字母要加多长?要多么难记? 因此,把《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汉语的工具,是完全行不通的。因为这种做法,既是不符合汉语语音多载的实际情况的,也是被1892年以来的社会实践所证明了的。 尽管“汉语拼音教学”对于推行“汉字拉丁化”是徒劳的,白白浪费学生和老师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此“法”还是规定“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从这个《法》出台后的实际效果上看,它 “规范”语言、文字是假,毁坏汉语、汉字是真。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不论什么场合,只要用拉丁字母,就不违《法》,只要用英语语音或英语语法说汉语,就不违《法》。像“尼尔麦商贸”、“乳酸左氧氟沙星”之类的中外语言混合的,莫名其妙的广告,遍地都见;中文文章里夹杂着大量的用汉字音译的英文单词或直接用英文字母缩写词的现象愈演愈烈,汉字文章,成了中外语言文字的“大杂烩”;具有最大影响力的中国的“中央电视台”的台标,不用中文而用“CCTV”。 今天的汉语拼音字母也是英文字母的,“CCTV”能拼出汉语单词“中央电视台”吗?据说“CCTV”是“中央电视台”的英文单词的“缩写”。但是,为什么不直接用中文,而非要用英文呢?中国是英国的殖民地吗?电视台的节目,不说“中国地理”,却说“地理中国”,不说“中国文化”,却说“文化中国”。。。。。。 。,这种“邯郸学步”的违反汉语语法的做法,在美国、英国、俄国、新西兰、埃及、伊朗、希腊、印度、。。。。。。。。,有这些现象吗?为了迎合外国,把中文的褒义词或中性词“秀”、“门”。。。。。。,变成贬义词,等等,所有这些糟蹋汉语、汉字的现象,是不是违反了《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和拥护《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阀”们,怎么一直不出来说话呢? 挟洋人以自大的“学阀”们,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学风”和“国格”,不惜出卖祖产,换得他们的“洋主子”的一句“OK”。 此《法》的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有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按照此条的说法,中国的“中央电视台”的台标,不用汉字,用英文拼音字母“CCTV”,是“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有族尊严”吗?如果说“是”,那就说明,英文是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和民有族尊严”的。说“是”的人,一定忘记了自己还是“中国人”吧? 按照这个《文字法》的逻辑,来反诘制定此《法》的“权威”们: 你们制定了“英文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和这个《语言文字法》,不是要把中国统一到英国或美国去吗?。 你们不经过“台湾”、“香港”人民的同意,就推行“简化字”,禁止使用“繁体字”,使大陆与台湾、香港使用了不同体的文字,不是“分裂中国”的行为吗? 按照这个《法》,除了国家公布的“简化楷字”和“拉丁化”的拼音文字以外,其它形式的汉字和群众创建的“新汉字”都是非法的了,但英文却是“合法”的;除了“普通话”和英语以外,地方语言却是非法的。“液體的酸碱度”的繁体写法是非法的,把“液體的酸碱度”写成“PH值”,却是合法的。Pm2.5、CT、 DVD 、WTO、 CPU、 G20、GDP等等,这样的英文字母缩写词,可以上2012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可以堂皇地加入中文文章的版面;把明明是“英语英文”的单词,硬说成“汉语单词”,还用法律予以推行,真是“强奸”民意的行为!把英文字母的单词掺入中文文章里、广播电视的台词里,就如给汉语人的米饭里强行掺入砂子一样,“硌牙”得很,为民添堵,却是“合法”的。 方块汉字,既是汉语的特性决定的最佳文字形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的文化标志。“汉字拉丁化”,既不符合汉语的特性和违反了汉字的发展规律,也丢失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标志。这种强傍外国文化的做法,是真正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有族尊严的中国人应该做的吗? 此《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 这一规定,给中国的“中文信息系统”的发展,戴上了桎捁。为什么? 因为,汉字,是表示汉语单词的文字。汉语单词有两个要素,即“词意”、“词音”。 汉字,从甲骨文到宋体的所有体式,都是只表示“词意”,不表示“词音”的;汉字的读音是靠“口传”或另外“注音”的。 为什么不用汉语拼音字母元件作为组字元件来构建汉字,使之直接表音呢?因为汉语人从发明汉字时,直到公元557年(中国的南北朝时期)之前,没有发现汉语的“音素”----声母、韵母和声调。后来虽然发现了汉语的“音素”,却一直也没有用表示“声母、韵母和声调”的符号,作为构建汉字的元件,来拼写出汉语单词的“词音”。这样,就导致了从“甲骨文”到“宋体字”的所有体式的汉字系统,都是用不表“词音”的笔画元件构建的了。并且,汉字数量的扩展,都是用“以字构字”的方法实行的。因此,就导致了,从甲骨文到宋体系统,都存在着如下4大缺点: 1、汉字只直接表示词表意”,不直接表示“词音”,所以,汉字就与汉语单词只匹配了一半。只有既直接表示“词意”又直接表示“词音”,才能与汉语单词实现完全地匹配。如果说“全匹配”的汉字是汉语单词的“彩色照片”,那么“半匹配”的汉字就是汉语单词的“黑白照片”了。半匹配的汉字,其性能要比全匹配的汉字差很多。 2、汉字,除了少数200多个“独体字”以外,其它的都是合体字。这些合体字,都是采取“以字构字”的方式来构建起来的。因此,随着新字数量的增加,新字的笔画也随着增多,单字笔画越多,其读、写难度越大。 3、汉字在单字的结构上和整个系统上,都没有“统一性、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 4、在汉字系统中,还有很多“一形多义字”、 “一形多读字”、“异形字” 、“异体字”、“假借字”。这些,都违反了“字形单载”的造字、用字的原则,这不但增加了学字用字的困难,更使汉字文章表达不精确了。 汉字的这4大缺点,使汉字呈现出很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很多弊病,在今天的工业化、信息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所产生的弊病,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九项: 一、由于楷体汉字系统,不直接表音,又没有“系统性、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 所以,人们在学习汉字时,必须由教师口授其读音,学生必须死记硬背每个字的字形、字意和读音。要学会2000个左右的常用汉字,一般人都需要6年的时间;20岁以后要想学会汉字,就更困难了。汉字是世界上最难学会的文字。汉字的学习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因为,汉字的难学和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所以,学习汉字,既成了学生的沉重负担,也拘束了学生的科学逻辑思维的发展,使大多数的学生形成死板守旧的心理。 二、“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音多载”的汉语,是人类语言发展的第三阶段的先进语言,是世界上最易学会的语言。但是,在文字环境里,汉语必须汉字的支持;汉字的难学,冲消了汉语的易学性。所以,非汉语圈的人们,就感到学习汉字、汉语,如攀登喜马拉雅山一样艰难。 汉字、汉语不易于外国的广大民众学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反作用于中国,给中国带来的严重损失比外国人的更大百倍。例如: 汉字文化和中国的声音,不能再世界各国的普通民众中得到广泛传播。这就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声誉和中国经济、文化的对外发展。 中国不得不进行全民普及英语的教育。从幼儿园到大学,都要进行英语教育。这样,这就使中国的少年儿童的头上同时压着两座大山-----汉字大山和英语大山。使中国的孩子,成了世界上最累的孩子,快乐的童年变成了辛苦的童年。 三、汉字由于不直接表音,汉字对汉语没有固化作用和传播作用,不能实现汉字到哪里,“标准的汉语”就到哪里。虽然60多年来,国家每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推广“普通话”,却至今也没能把“普通话”普及到每个普通民众。至今还有几亿的普通大众不会说“普通话”。这几亿人,就不能利用电脑实现“汉语-----汉字”的互相转换;也不能用“普通话”指挥机器人。 四、今天,中国和世界多数国家都已经进入了科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大工业商品经济社会阶段了。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的一切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机器,机器成了人们生产和生活时刻不能缺少的助手。这就要求,人人都必须识字,人人都必须会使用机器。而在今天的电脑数码信息化时代,人与机器的互动,主要是通过电脑数码化的信息进行的。但是,如果不把大众不熟悉的“数码信息(源码)”转变成大众熟悉的“文字信息”,广大普通民众就不会使用电脑了。机器与人就互动不起来了。因此,就必须让文字作为电脑“源码”的“代码”,才能实现大众与机器的信息交换----在电脑上编辑汉字文件,用汉字编辑电脑程序,指挥电脑按人的意愿进行工作。 而能够作为“人、机信息交换代码”的文字,必须既便于广大普通大众的学会和使用,又能作为电脑数码信息的代码。而具备这种性能的文字,必须具有“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 目前中国正在使用的“汉字楷体系统”,是没有“系统性、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文字系统。所以就不能用其“基本构字元件”作为电脑的“人、机信息交换标准代码”。因此,即使中国有了同美国一样的制造电脑核心芯片的技术能力,也还是不能建立起“独立自主的楷体汉字代码的电脑信息系统”。 所以,在中国继续使用汉字楷体系统的情况下,中国没有“独立自主的汉字代码的电脑”,中国的汉字信息,就只能挂接在美国的“英文电脑信息系统上”,成为英文信息的附庸;中国的电脑信息产业,也只能成为美国的电脑信息产业的附庸了。这种附庸地位,绝对不是如一些人说的那样,“与国际接轨”,搭上了美国发展的便车。而是被套上了美国的“电脑套索”。 中国的电脑、手机、通讯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测试仪器等等的“制造厂”,都成了利用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零件的“组装厂”,遭受人家的制约和任意宰割。每年仅仅芯片进口的总金额,就超过进口原油的总金额。在软件方面,全部都是用英文代码编制的,软件的专利费,也是一个不小的数额。以美国ASCII码为基础的信息机器设备,中国使用得越多越广,美国套在中国脖子上的套索就越牢越紧。 从1983年以来,中国的各种用电脑控制的机器设备和通信设备、大小电脑网络等等的操作和应用程序,全是美国的(ASCII码)。所以,中国的最关键的第5国防空间(信息空间),被美国占领了,中国成了美国的“网中之鱼”。 美国在20年前,就成立了“网军司令部”,组建了几万人的“电脑网络作战部队”。中国所有使用美国电脑的领域和部门,都会随时遭到美国網军的监控和“遥控信息炸弹(遥控电脑病毒)”的攻击,这种攻击,在今天中国在一切领域和部门都使用电脑网络的情况下,其破坏力远大于“氢弹”。 五、在美国电脑上,不能用汉字的构字元件来随机构建出无限的汉字,只能让电脑带上几万个整体汉字的“汉字字模库”,然后通过英文代码,从汉字库里调取汉字整体。这样,汉字信息就受制于英文信息系统。只要英文信息系统一变动,汉字信息就必须立即跟进,否则,就立即瘫痪。 因为采用从字库里调取整字方法,而汉字数量是无限的,永远收集不全,所以,有些需要的汉字,当字库里没有存入时,就用不上了。调字时,还不可避免地出现“重码字”,从而降低了人工选字的速度,也容易选错字。 六、自从中国使用了美国电脑和加入美国的世界互联网后,电脑的“汉字字模库”里的任何一个汉字的变动,都会影响汉字库的使用统一性。于是,中国就制订了一个强制标准,名字叫做《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即“汉字编码字模库”,称为“汉字中国标准”。为了统一国际上的使用,美国牵头,又制订了一种《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如果一个新的汉字不在“国际标准”里,就不能让世界上任何一台“美国制式”的电脑使用,人们也不承认这个字。所以,中国的“汉字国家标准”就被“汉字国际标准”替代了。 在这个“国际标准的”控制下,中国人的“汉字库”,中国人说了不算了。中国人要在汉字库里添加一个新造汉字,就必须先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汉字工作组ISO/IEC/JTC1/SC2/WG2/IRG ,提交申请,然后IRG接受中国《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未编码汉字的编码请求,并给定一个编码位置,并报告WG2,然后再逐步进入SC2-- JTC1-- IEC—ISO审批、重新制作一套程序。新的一套程序做成以后,如何迅速推行并非易事。因为实行新的一套程序,以前的各种字体字库、各种字典教材都要作废,许多人名和地名都要修改,数以亿万台的电脑、打印机、手机、扫描仪以及与汉字相关的操作系统、输入法、数据库、办公软件等都要修改。再加上贸易的全球化,很多市场上与汉字处理相关的国外电子产品也都遇到这样的统一性问题。所以,这一添字过程,不是简单地、轻易地就可完成的,而是很麻烦的,而且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的。 因为向汉字字模库添加一个新字如此复杂,就导致中国的普通民众,不能随着社会上不断出现的新的汉语单词,及时创建一个新汉字来表示之。当引进一个外语单词时,也不能随时创建一个新字来表示外来单词的词意。要想为适应社会的新需要而升级更新整个汉字楷体系统,就更难办了。这就使汉字陷入了僵化状态。所以,近来,对于外来词汇,当没有相应的汉字词汇或语句进行“意译”,又不能当即造个新的“楷体汉字”来表示时,就只好用现有的汉字进行“音译(近似的)”或者直接使用英文单词,不会英文的网民,还自创了“黑话”般的“网络语言”。而“音译”外语单词的汉字,就把“表意的汉字”变质成了“音节符号”。这些只起“音节符号”作用的汉字,就使汉字出现了“歧义”,也严重地破坏了汉字楷系统的统一性,从而使中国的汉字文章,越来越不精确;有些人,就直接把缩写的英文单词或英文语句加在汉字文章理,成了中外文字大杂烩。使广大普通民众,连普通报纸、杂志上的一些文字也看不懂了。 由于近代以来,中国一些所谓的“权威”人士,一直带头违反汉语汉字发展的规律和随意破坏“字形单载”的造字、用字的规则,导致今天的汉字文章,表达很不精确。导致中国人在国际上发表汉字文件,就必须带上“英文”或“法文”附件,来作注释。由此严重降低了汉语、汉字的国际地位,被外国人误认为汉语、汉字是世界上落后的语言和文字。 七、人类制造动力机器,是为了延伸体力,从而实现了工业化革命;制造电脑,是为了延伸脑力,从而实现了信息化革命。电脑是“智力工具”,它的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解决人脑很难解决的问题的,写文章或作统计,仅仅是电脑的次要功能。英文代码的电脑,使美国的小学生都会编制应用程序,来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难题。 由于中国今天不能制造出“独立自主的纯汉字代码的电脑”,只能使用美国的ASCII码的电脑,所以,绝大多数的不精通英文的汉语人,在英文代码的电脑上,就不会用英文编制电脑程序,随时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难题了。 这样,中国的绝大多数的普通大众,在美国的ASCII代码的电脑上,既得不到电脑的根本的好处,也发挥不了应有的编程才能。阻碍了中国大众创新潜力的发挥。这相当于买了一匹千里马,不会骑,只能当毛驴用了。 八、汉字的难学和汉字文章表达不精确,又缺少汉字代码的电脑网络的助力,就使汉语、汉字、汉字文化的在今天的国际竞争中失去竞争力。 这4大缺点,关系到中国的主教育、电脑信息产业建设、普通话推广、对外文字使用等等方面。这4大缺点,让中国每年枉费资金达上万亿美元。这不单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也严重危害着国家和民众的各方面的安全,也关系着汉语、汉字的存亡。 在继续使用汉字楷体系统的情况下,不论采取什么办法,都是不能完全彻底地克服楷体汉字的4大缺点的。因为这4大缺点,是汉字楷体系统固有的。因此,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创建一种完全彻底地消除“汉字楷体系统”的4大缺点和诸多弊病的“新体汉字系统”,来替换“楷体汉字系统”。 然而,并不是随便拼揍一个“符号堆”或者借用外国的文字系统,就能成为替换“楷体汉字系统”的“新体汉字系统”的。能够替换“汉字楷系统”的“新体汉字系统”,必须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长远的前瞻性。必须符合如下9条标准: 1、新体汉字系统,是从“楷体汉字系统”的主上发展起来的,是“楷体汉字系统”的“升级版”,这种“升级版”,继承了楷体系统的一切优点,克服了旧体的一切缺点。并且,不违背广大民众的原先的读、写习惯的,以汉字为基础的一切优秀的文化特产都能保持和继续发扬下去;也不会给国际汉字文化圈的人们带来不便。 2、“新体汉字系统”能与“楷体汉字系统”实现“无缝转换”;不能“无缝转换”,就转换不成。 所谓“无缝转换”,就是新旧两种字体,在转换过程中,能够互当“异体字”混用。这样就不会出现“时间缝隙”;也不会在转换过程中出现“新旧字文盲”和“文化断层”;转换的经济成本也很小,国家、单位和个人,都能轻松承担。 3、是表示汉语“单音词”的最佳文字体式,能与汉语单词,实现完全地匹配: 能够通过每一个“字形”,直接地表示出每一个汉语单词的唯一“词意”,确保不违背“字形单载”的造字、用字原则。这样,就能使汉字文章具有“精确、简捷、丰富”的特性;并且能通过“字形”,拼读出该字的读音,能实现“新体汉字传到哪里,标准的“汉语”就能传到哪里。 能够适应汉语单词无限增加的需要。当出现的新事物而造出一个新词或引进一个外语单词时,能够当即造出一个新的汉字来表示之。并且能够让别人“见字晓音”和通过使用这一新字的书面文章,理解这个新字的含义。从而实现汉字数量的无限扩展。 4、字形必须是与楷体字样是“方块形”的,而且笔画少、结构简单,字体清晰美观,最容易辨认。 5、在整个文字系统上和单字的“字形结构”、“表意”、“表音”上,都具有“系统性、规律性、标准性和规范性”。所以,能让人们学习起来,有规律可循,能够达到“学少知多”, 简单易学。5岁以上的儿童,在家里的日常生活中,由其父母顺便就能教会读、写新体1000个汉字。学龄前,就能阅读报刊。从而使中国永远彻底地消除了汉字文盲。 6、能让电脑用这种新体汉字的基本元件,作为“人、机信息交换标准代码”, 从而使中国创建出“独立自主的纯汉字代码”的电脑信息产业体系。并且,汉字代码的电脑信息系统的性能,比英文代码的电脑信息系统的性能优越得多。 7、这种新体汉字,既能便于人工书写,也能便于机器处理。在汉字代码的电脑上,不需要背负巨大的“汉字字模库”,只用几百个构字元件,就能构建出无限个新体汉字;并且能够实现新体汉字怎么写,键盘就怎么打,不会出现“重码字”。从而让使用电脑的普通大众,用汉字作为电脑的指令代码,编制电脑的各种程序,让电脑帮助自己解决所遇到的难题。这样,就能实现汉字与电脑之间进行“双向交流”----电脑组建汉字;汉字编程指挥电脑。从而让普通大众能够利用上电脑的最根本的功能---通过编程处理问题。这样,电脑的根本功就能得到充分使用了。 8、在汉语没有发生本质性的转变时,其体式、功能和优点都能保持稳定,不会因为字数的无限增加而导致文字系统毁坏和文字性能的退化、变质。 9、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任何一种工具的改进或社会制度的改革,都必须通过“利益”和广大群众的自愿这两关,否则,再先进的东西,都实行不了。所以,要把“汉字楷系统”升级更新为“新体汉字系统”,就必须达到: (1)、必须让“新体汉字系统”,在理论上立得住。 (2)、必须让全体普通大众学得快、用得方便。能够与“楷体汉系统” 实现快速地转换。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学会新体汉字的时间,不超过4个课时。 也能让世界各国的非汉语系的广大普通民众在60天左右学会2000个常用汉字。 (3)、必须在经济效益上,大大优于汉字楷体系统。 与“汉字楷体系统”转换的经济成本极小,个人和企业、政府都能轻松地负担起来;转换后,能让与“新体汉字系统”相关的机器制造工厂和商品经营企业,有利可图。转换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比使用楷体系统时,提高百倍以上。因此,就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自愿认同和使用。 按照以上9条标准来衡量“汉字拉丁化”之类的替换汉字楷系统的方案或者“汉字形声字扩展版”之类的替换汉字楷系统的方案,显然都不合格,实践也证明根本行不通。 不怕有困难,就怕无办法。符合以上9条标准的“新体汉字系统”,在“汉语拼音原理”发现之前,是创造不出来的。而在中国已经普及了“汉语拼音原理”的今天,就能创建符合以上9条标准的能够替换“汉字楷体系统”的“新体汉字系统”了。 符合以上9条标准的能够替换“汉字楷体系统”的“新体汉字系统”,在“汉语拼音方法”没有发现之前,是创造不出来的。而在中国已经普及了“汉语拼音方法”的今天,就有了把“直接表意,间接表音”的汉字系统,改为“意、音双表的新体汉字系统”的可能了。 中国把“楷体汉字系统”升级更新为“意、音双表新体汉字系统”后,对中国的影响是全方面的:在经济上,中国每年就能比现在节约上万亿元的资金和创造上万亿元的财富;在科技上可以得到加速地提高;在国防安全上夺回了最重要的第五领域(电脑信息领域)的主权;在文化上的国际地位,能提高到与大国相称的水平;能使中国的综合国力长久地保持在世界先进水平上。 但是,此《法》的第十五条,禁止了增添新的楷体汉字和更新汉字楷体系统。因为新的楷体字和更新楷体系统,都不符合“规范”。新事物不断地出现,汉语的新单词就必须跟着创造,不然,汉语表达就不能精确。因为汉语增加新词,必须汉字的支持。所以,汉字新词不“与时俱进”地增加,汉语就不能“与时俱进”地发展,就会停滞、退化,最后被淘汰。 “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多载”的汉语,在今天发现了“汉语拼音原理”的条件下,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意、音双表”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体式。然而,这种汉语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导出的“科学理想的新体汉字体系”,即使优越于“罗马字母化的汉字”和“简化字”一万倍,也是违法的。 其实,语言、文字本身,仅仅是一种大众交流思想的两种工具,就如录音机、打字机、钢笔、纸张、筷子、镰刀、斧子、螺丝刀、扳手、汽车、等等普通工具一样。根本不具有政治性质,怎么会与“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关联上呢? 因为小偷用拆装汽车轮子的“扳手”撬门别锁了,于是就订一个“扳手法”:“‘扳手’,只准用于做有益的好事,不准用于偷东西或打人之类的坏事”。如果以此论推的活,世界上的工具有几百万种,每一种工具,都可以被人们用来做好事和坏事,那就得订几百万种工具的“法律”了:“木棒法”、“斧头法”、“绳子法”、“菜刀法”、“汽车法”、“毛笔法”、“砚台法”。。。。。。类似这样的“法律”,必要吗?有人执行吗?怎么监督实施? 商家把“大鳊鱼”写成“大便鱼”或制作“虚假广告”,或者有人散布“危害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言论和文件等等,那是“人”的错误,不是“语言、文字”本身的错误。所以,这些属于“商品广告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市政管理条例”、“刑法”的覆盖范围,不属于“语言文字”本身的管理范围。因为有的商家把“大鳊鱼”写成“大便鱼”或制作“虚假广告”,或者有人散布“危害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言论和文件等等,就制定一个“语言文字法”。这是把没有阶级性和政治性的“文字”,硬贴上“政治标签”,其实与“扳手法”一样荒唐。 如果把“干”写成“幹”和“亁”或者其他形式的“新字”,或者不用“英文字母”代替楷字,就算是“不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了。那么,用这个“法”的第二章所列条文,来判定人们是否犯法?中国现在有14亿人口,除了2亿不识字的幼儿和文盲以外,另外12亿人都会犯法的;使用汉字“繁体楷字”的香港人、台湾人、澳门人、外国华人和日本人、韩国、新加坡人等等,都成了违法者。“法不责众”,这是基本的常识。一个让80%的人们都犯法的“法律”,还能执行吗? 这个“文字法”虽然很荒唐,但是,有“法”就有“狱”。 “汉字拉丁”派,就可以依据这个“法”的第五条,给反对“汉字拉丁化”的人们,和正确地升级更新汉字楷体系统的人们,加上这样的“狱”: 不遵此《法》就被加上“不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罪名。 这个《法》虽然是没有正确的语言文字发展的理论依据的、完全违背了汉语、汉字的发展规律,脱离了广大人民使用汉语、汉字的实际情况、漏洞百出的,对于汉语汉字的发展只有阻碍和破坏作用、毫无良好作用的。但是,“汉字拉丁派”却可以利用这个“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来强制推行“汉字拉丁化”和禁止“非法”语言、文字;能以此“法”为依据,对于汉字楷体(不论“简体”还是“繁体”)在今天凸显出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4大缺点,可以放着不管;对于如何解决这4大缺点,不予讨论。(因为这些缺点和弊病,正是他们推行“汉字拉丁化”的借口。)对于民间提出的各种解决4大缺点的方案,不与理会(因为别人的方案,都是“非法”的。) 这个《法》,使“汉字拉丁派”的错误“合法化”、权利“永久化”、 小圈子“合法化”。所以,可以说,这个《法》,是“汉字罗马派”为自己打造的保护盾牌和排除异己的利剑。 这个法对于体制外的人,虽然约束力不大,但是,对于体制内的人,却是一个“紧箍咒”。自从此法出台以后,体制内的官员和戴着“学者”、“专家”、“教授”头衔的人们,对于汉字问题,噤若寒蝉,不再敢在公开场合里议论了;一切触犯此《法》的人们,全部被清除出“圈子”了;一切官办舆论传媒,都禁止了关于语言文字的探讨和争论。 “汉字拉丁化”行不通,正确的升级汉字楷体的方案又“违法”。这样,就促使汉语汉字,加速朝着蜕化变质的死亡深渊跌落下去了;就让汉字楷体系统的4大缺点和九大弊病,得不到解决,中国就只能成为美国的“网中之鱼”了。 “汉字罗马派”乘中国“改革、开放”之际,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从1980年开始,推行“全民普及英语教育”。虽然在实际工作中,能用上英语的人不到万分之一,他们还是把英语作为小学、中学、大学的主要必修课程。再加上崇洋媚外的“买办集团”的炒作,于是,中国就出现了只有奴才国家才有的现象:从幼儿园到大学,全部学英语;从考学到考公务员,再到招收环卫工,都把英语作为必考项。有些大学招生,可以免考中文,但是没有一个大学免考英语的。这样,就出现了在科技、文化、教育、政治、等领域里,故意让英语、英文挤占汉语汉字位置的情况,出现了“鸠占鹊巢”局面。这种局面,就必然使汉语向着多音节词的英语靠拢,使汉语逐步倒退到人类语言的第二阶段,也就是倒退回8000年前的多音节词为基础的汉语阶段;汉语的退化,必然使目前“表意”的汉字蜕变形成“音节”文字,比目前的英文还落后一个发展阶段。既然落后,就必然被淘汰。所以,就必然使汉语、汉字迅速地向着停滞、僵化、衰落、退化、变质、消失的深渊跌落了。所以,汉语就由世界上最易学会的、以“言简意赅、丰富精确”著称的最先进的语言,变成冗杂啰嗦又不准确的落后的“杂烩菜”了。这样,就为“汉字拉丁派”,鄙弃汉语、汉字,提供了“理由”。“汉字拉丁化”的做法,很早就被广大人民的社会实践证明,是根本行不通的,为什么“汉字拉丁派”,还一直不肯认错而坚持继续推行呢?因为在“汉字拉丁化”和“简化汉字”的推行过程中,已经造就了一个从上至下的“既得利益网络”,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他们丢弃了“学者风格”,变成了“学阀”。 “汉字拉丁派”的做法,与“汉字保守派”的做法,虽然有别,但是,同样能够达到促使汉语、汉字向着停滞、僵化、衰落、退化、变质、消失的深渊迅速跌落的效果。这样,他们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最终实现“汉语英语化”、“汉字拉丁化”了。 总之,这个《法》,使中国的“语言、文字的学术领域”成了研究商讨的禁区,在保护错误的同时,又堵死了楷体系统的更新之路,把汉语、汉字引向退化、衰落、灭亡之路。 历史事实一再证明,对于任何社会通用工具,都是不可用法律规定人民大众应该使用和不应该使用的。因为,这样的法律,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语言、文字属于“大众通用工具”,就如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农具、文具、餐具等等普通工具一样,人们是否使用它,完全由工具的使用价值决定的,与政治无关;人们对一种工具,选用什么样的功能、款式、怎么使用、该不该改进、更新,人们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自己会晓得该怎么办的,无需别人作什么“规定”来强制。任何工具都必须随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升级更新,即使用法律规定不变,也是制止不住的。假如你今天对农民下命令:“为了‘低碳、环保’不准用拖拉机耕地,只准使用铁锨翻地”,看你的这种脱离实际的“命令”,有谁会执行? 每一种语言、文字是否为广大民众所使用,是由这种语言、文字给人民带来的相对利益多少决定的。给人们带来的相对利益多,人们就用它,给人们带来的相对利益少,人们就淘汰它。除此以外,任何强制手段都是无效的。 所以,中国的历届政府,都只规定政府公文和政府人员使用“文言文”和“官话”,至于民间使用什么语言和文字,不作统一规定。世界上各国也是如此。 有人说,中国的语言一直没有统一,方言土语很多,就还因为汉字不表音的缘故。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世界上很多的国家都使用表音的文字,有的实行了上千年了,方言土语还是遍地都是。 所以,国家政府只需为人们提供学习和使用“通用语言和文字”的便利条件就可以了,无需用法律来强制人们使用什么语言、文字,不使用什么语言、文字。 世界历史一再证明,即使被别国征服的民族,政府强行禁止他们放弃原来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政府规定的语言、文字,也是无效的,反而加大了他们的民族反抗情绪。 今天,只要商家想把自己的商品推销出去赚钱,商家在制作“商品说明书”或“广告”时,就绝对不会用“甲骨文”的,因为他们知道,今天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是看不懂“甲骨文”的。广东、福建、浙江、上海、西藏、新疆的人们来“中原语区”经商者,不用别人“规定”强制,他们自己就知道必须说“中原话”的,不然,他们就无法与当地人打交道;反之,“中原语区”的人们,到广东、福建、浙江、上海、西藏、新疆经商者,不用别人“规定”强制,他们也会自觉地学习这些地方的“方言”的,不然,他们也不能同当地人打交道。 语言,不单是思想交流的工具,还是一种风俗习惯。所以,今天在学校中普遍推行“普通话教育”,学生学会了“普通话”,回到他的当地“地方语言”人群中,都说“地方语言”,把“普通话”丢在一边。 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的一种书写符号系统,也是一种“大众通用工具”。汉字的基本特性,是由汉语的基本特性决定的。汉字从诞生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它的体式发生过多次更新。这种更新的动力,也不是国家行政命令,而是广大使用者为了提高汉字的使用价值自觉而为的。国家政府,只是在新的汉字体式普遍传开以后,不得不予以认可罢了。 中国历史上,秦国统一六国后,看到由于周朝分裂了500多年,原来统一书写的文字,在各国也发生了“变异”,于是动用国家法规强行推行“小篆字”,得到的结果是失败的:“小篆字”没有推行开,反而民间的“隶体字”迅速普及到全国了。唐朝皇帝李世民,开国后,发现政务很多,行文量很大,书写较慢的“隶体字”很不适应当时的行文需要。为了提高官方文件的处理速度,需要把书写较慢的“隶体字”换成书写较快的“行书字”。但是,李世民很聪明,他没有动用国家政府的行政权力来强行规定人们“必须使用行书字(以王羲之的兰亭序为范例)”,“禁止使用隶体字”。而是采用“引导”的方式:让几个很有影响的大臣宣传“王羲之”的行书字,宣传李世民如何热爱王羲之的“兰亭序”,利用社会上的人们“崇上”和“跟风”心理,因势利导,让书写又快又美的行书字和真书字,在全国很顺利地很快地取代了书写较慢的“隶体字”。 清朝政府推行满语满文,因为满语是落后于汉语的一个语言发展历史阶段的语言,所以,满人入主中原50年以后,满语反而被汉语给取代了,满人都说汉语了,都用汉字了。 所以,语言、文字的发展变化,是由它们的客观规律所支配的。人们只能遵循它们的规律,因势利导地发展它们;如果违背它们的发展规律,任意乱为,即使一时得逞,也是暂时的,最终还是要彻底失败的。 “汉字拉丁派”不但完全不承认他们搞的“拉丁字母化的汉字”的致命缺点和“简化汉字的缺点”,而且还用“语言文字法”来堵塞沿路和固化他们的错误成果。这是公然违背“工具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无数事实证明,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得工具,再先进的工具,也是经过多次改进而成,不可改进的工具,必然因为不适应新的社会需要而被淘汰。所以,这个“语言文字法”,就是汉语汉字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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