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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论(二)方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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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8 09: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义然 于 2021-8-28 06:29 编辑

方  言  论(二)
王义然
二、方言词
        1、《方言》中的方言。翻阅《康熙字典》,常见源自《扬子·方言》的引文。《扬子·方言》即汉代流传下来的《方言》一书,全名原为《輶(yóu)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因为历史上学界无据推定其为汉代学者杨雄所撰,故有《扬子·方言》之称。这里列示其中三条有代表性的释文,从中分析归纳全书主旨。
      《方言》第八卷第一词条,全文是:“虎,陈、魏、宋、楚之间或谓之李父,江淮、南楚之间谓之李耳,或谓之于纤。自关东西或谓之伯都。”
      《方言》第八卷第五词条,全文是:“猪,北燕、朝鲜之间谓之豭。关东西或谓之彘,或谓之豕。南楚谓之豨。其子或谓之豚,或谓之貕,吴扬之间谓之猪子。其槛及蓐曰橧。”
      《方言》第四卷第三词条,全文是:“汗襦,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褕。自关而西或谓之袛裯。自关而东谓之甲襦。陈、魏、宋、楚之间谓之襜襦,或谓之襌襦。”
      细看这三条释文可知,在汉代中华大地上,老虎这种动物就有“虎、李父、李耳、于纤、伯都”等多个不同的名字;猪这种动物也有“猪、彘、豕、豚、豭(jiā)、豨(xī)、貕(xī)”等多个不同的称谓;贴身短褂会被叫做“汗襦、褕、袛裯(dīdāo)、甲襦、襜襦、襌襦”等等。
      只要把《方言》中的方言与本文的五条方言词实例稍作比较,就很容易看出,同一事物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称谓,这是古今汉语的共通之处。《方言》一书的基本解释方法,就是把同一事物的不同称谓比列在一起,并指明各自出处。固可概括地说,《方言》所展示的方言现象,都属于方言词的范畴。
      2、方言词的概念及本质。 所谓方言词就是指不能通行全国,仅在有限地域范围内适用的词。语言约定有原生与次生(用已有约定组合而成的约定)之别,所以,方言词也有原生与次生之异。本文着重论述原生的方言词,也就是人们开始用特定音节命名特定事物时产生的方言词。
      原生方言词一般表现为单音节词。有少数多音节方言词也属于原生,如“旮旯、腌臜、忐忑、尴尬、囫囵”等等。区分这类方言词的明显标志,就是词语中的单个汉字没有独立的字义,因而不能单独使用。
      在国人的语言实践中,同一表达对象在不同地区被用不同的音节去命名,赋予不同的称谓,这就是原生方言词的本质。如前面的例子,在古代,老虎这一表达对象就有“虎、李父、李耳、于纤、伯都”等不同的称谓。这些不同称谓都是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分别用“hǔ、lǐfù、lǐěr、yúxiān、bǒdū”等音节命名老虎这种动物才形成的。这就是与老虎有关的这些方言词的本质。这一本质告诉我们:
      一个方言词的产生,属于语言发展进程中的随机事件,在用什么音节命名这一表达对象的问题上,全凭始倡者临机随意选取,没有人们共同商讨的余地,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3、方言词的初始状态。 依笔者论述,语言是用口腔发出的声音来表达思想意义的一种约定。一个特定音节与一个特定事物对应关系的确立,标志着一条语言约定(即一个词)的诞生。在人们没有为其确定记录符号(即制造或假借汉字)之前,这一约定只能以口耳相传的单纯语音形式存在,处于单纯口头语言状态。这就是方言词的初始状态。事实上,有很多方言词一直处于这样没有文字记载的初始状态。如笔者故乡诸城话中的“包团(轻声)、多当(轻声)、方古(轻声)热、振拔(轻声)凉”等等,这些词语从产生那时起,就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在人们的口语中使用,只有口头语言,没有书面形式。因为没有人为之制造或假借相应的汉字(这里是笔者临时使用假借字表达),难以进行异地广泛传播,所以,这些词语只能长期甚至永远滞留在初始状态,在历史典籍和文学作品中找不到它们的踪迹。所以,这类词语虽在本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但若到远离故土的外地去使用,便似对牛弹琴。
      据笔者所知,在中华大地,至今仍处于初始状态的方言词,遍布全国,难以量计。
      4、方言词的书面形式。 不难理解,只有人们为记录方言词制造或假借了相应汉字之后,方言词才会有书面形式。所以,这种书面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方言专用字,一种是方言假借字。
      方言专用字是人们为记录方言词专门制造的汉字,一般都具有表义功能。例如“屲”字,义为山上斜坡。按字形结构,它应属于会意字。“山”字上面的横撇是斜坡的象形符号,此字是以“山”字与其上部的横撇二者会意,表达山上斜坡这个意思。这个字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的耙子屲、水沟屲等地名中使用,显然是当地人在语言实践中用音节wà命名山上斜坡这一事物,并为这种方言称谓制造了一个表义的专用字“屲”。
      记录原生多音节方言词,常用方言专用字,如“旮旯、腌臜、忐忑、尴尬、囫囵”等就是典型例子。
      方言假借字就是假借其读音来记录方言词的汉字。选定方言假借字的唯一条件,就是其读音必须与方言词中的对应音节相一致。所以,方言假借字的字义与它所记录的词义会毫不相干。如在古楚方言中,把老虎称作於菟。这里,“於菟”二字的字义与老虎这种动物没有任何联系,所以,它们记录的只是这个方言词的语音方面,是道地的方言假借字。人们用wūtǔ这两个音节命名老虎这种动物,又按照读“於”如“乌”的方言读音假借了“於菟”二字作为记录这一称谓的符号,这就是历史的真实情况。
      在方言词的两种书面形式中,应当特别注意识别的是方言假借字。由于对词语用字的片面认识,在解释词语时,人们习惯于以字义推求词义,而方言假借字的字义与它所记录的词义没有任何联系,所以,在对典籍作疏、注、训、释时,如不能正确识别,就会曲解词义,背离原著,出现不应有的偏差。如《诗经·国风·邶风》中有《式微》篇,原文如下:
式微,式微!胡不归?
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式微,式微!胡不归?
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对诗中“式微”一词的含义,经学家多从“式、微”二字的字义上去附会:把“式”字解释为发语词、助词,把“微”字解释为日光衰微、通“昧”、昏黑之义。所以,“式微”一词的含义就变成“天黑了”。而对诗中“微君”一词中的“微”字又解释其义为“非”,于是“微君之故”的意思就成了“若非君主的缘故”,通篇表达的是天黑了,君主迟迟不归,自己陪着受罪。
      对以上解释,笔者早有存疑,既然《式微》属于《国风》,当从民间采风而来,怎么会涉及君主呢。直至1982年,笔者在菏泽检察分院经济检察科工作,才见科长经常使用“式微(轻声)”一词批评那些办事拖拉、行动迟缓的同事。老科长是郓城县人,他的同乡也都会在同样场合使用“式微”一词。联想到诗经中的《式微》篇,文章不可能在标题中使用发语词、助词之类,典籍中也没有其他用“式”字作发语词的例子。所以,笔者断定:这里的“式微”一词与老科长惯用的“式微(轻声)”的含义是一样的,属于同一个方言词;其词义为“磨蹭、拖拉、行动迟缓”;“式、微”二字属于方言假借字;“式微”一词中的“微”字必须读轻声;诗中的“微君”一词,应视为“式微君”的省略,可译为“式微先生”或“磨蹭先生”;通篇表达的是对办事磨磨蹭蹭、迟迟不能踏上归程的同伴的抱怨。
      笔者还认为,就用汉字记录这一方言词而言,“式微”二字替换为“弛为”更合理。因为按照《康熙字典》的标注,“弛”字的读音为:“《广韵》施是切,《集韵》、《韵会》赏是切,《正韵》诗止切,竝音‘豕’。”且这个读音被今字典标注为“旧读shǐ”,如不考虑声调因素,“弛为”二字的读音与“式微”相同,而其字义就是慢慢做的意思,恰能表达这个方言词的本义。反言之,“式微”一词,原本就是“弛、为”两个单音节词的组合,只不过被《式微》篇的作者假借为“式微”二字罢了。
      5、方言词中的轻声与儿化。在汉语实践中有两种语音变体,一种谓之轻声,一种叫作儿化。轻声和儿化都是多音节词末字的读音变化。
      所谓轻声,就是多音节词末字的读音有别于其单字读音,变得既轻又短,一带而过。如常用的“爸爸、妈妈、裤子、袜子、模糊、清楚、忙活、快活”等等,这些词语的末字“爸、妈、子、糊、楚、活”等字,按照国人的语音习惯,都应读轻声。
      在汉语词语中,轻声有时会直接影响词义。如“孙子”、“老子”两词,“子”若读轻声,其词义便分别是指儿子的儿子和狂妄者的自称;若不读轻声,其词义则分别变成了《孙子兵法》的作者和《道德经》的作者,成为一种尊称。类似的,“大学生”一词,如果“生”字读轻声,那就是指年龄较大的学生,如果不读轻声,那就是指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所谓儿化,就是多音节词末字的读音有别于其单字读音,其音尾带有卷舌的不完整的“儿”音。如人们常用的“小孩、小李、小王、小不点”等等,按照国人的语音习惯,这些词语的末字“孩、李、王、点”等字,都不应读其单字读音,而必须读为卷舌的儿化音。
      儿化对汉字的韵类归属有一定影响,使诗歌创作更容易实现押韵。这是因为儿化之后,原本属i、en、ei三韵的字和an、ai两韵的字会分别变为同韵。如“衣、本、杯”三字的儿化音和“韩、孩”二字的儿化音都听不出其韵类归属上的差异,故可同作韵脚。现实中,《东北二人转》的唱词就多用儿化韵。
      轻声字因为读音轻快短促,丢弃了其单字读音本来的声调特征,所以,按照汉语拼音拼写规则,轻声字不标声调。儿化字的音变虽然增添的是不完整的“儿”音,但在现代汉语中,有时为了指明某个字必须儿化,通常在其后添写一个“儿”字。轻声和儿化是方言词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音变现象。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方言词中的轻声和儿化一般表现为单字轻声和单字儿化,但有时也表现为双字轻声和双字儿化。如在笔者故乡,把蟋蟀叫“土蛰子”,把用锔的方法修理陶瓷器皿的工匠叫“雇路子”,把媒妁之女叫“媒婆子”,把秸秆可用于编织席子的高粱品种叫“席秫秫”等等,这些三音节方言词的末尾两字“蛰子、路子、婆子、秫秫”等,都必须双字同时轻声,读起来,两字紧连,其两个音节长度加起来大致等于一个音节的长度。陕北民歌中的“啦话话”、“几回回”以及人们平常说的江湖上的“小混混”等,则都必须双字同时儿化。
      二是轻声和儿化既可单独出现,即只轻声或只儿化;又可合并出现,即既轻声又儿化。如前面提及的诸城方言中的“包团”一词,在用以表达人有某种疾病的意思时,其中的“团”字,既轻声又儿化;而在用以表达事物有缺陷的意思时,其中的“团”字则只轻声,不儿化。而前面例子中的“啦话话”、“几回回”、“小混混”等则属于双字同时既轻声又儿化。
      6、方言词与同义词。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交际范围的逐步扩大,同一表达对象在不同地区的不同称谓被人们互相了解认同,彼此兼容共通,使本来的方言词,跳出了方言的窠臼,进化为可以通行全国、可以互相替代的同义词。如“猪”这种动物有“猪、彘、豕、豚”等几个不同的称谓,“狗”这种动物也有“狗、犬、獒”等几个不同的名字。这些不同的称谓和名字本来都属于方言词。但是,因为这些词语得到广泛传播和普遍应用,已被国人熟练掌握,在人们的语言实践中可以通用互换,所以,这些本来的方言词都已经变成举世公认的同义词了。
      汉语学习和应用实践告诉我们,很多词语都有一大堆同义词。这是汉语融多种方言于一炉的真实写照。如人们熟知的“荷花”一词就有“莲花、芙蕖、芙蓉、菡萏”等好几个。《诗经》中的“芣苢”就是中草药“车前子”,一些地方土话还称之为“蛤蟆草、牛舌棵”等等。正是多种方言称谓互相侵染融汇,才形成了这许多同义词。或者反过来说,所有同义词的前身都是方言词。
      7、方言词与文字训诂。 博览字书可知,古代字书解释字义的基本方法就是同义互注。如:
      《尔雅·释草》“荷”字注:“荷,芙渠。”
      《博雅》“菡萏”注:“菡萏,芙蓉也。”
      《方言》“猪”字注:“猪,关东西或谓之彘,或谓之豕。”
      《說文解字》“豕”字注:“彘也。”“彘”字注:“豕也。”
      一看便知,所有上述有关字义的注释都属同义互注。前已论及,同义词是由方言词进化而来的,所以同义互注的本质就是方言互注,即用一种方言称谓解释另一种方言称谓。
      方言词在文字训诂中的作用显而易见。试想,如若没有方言词,也就没有大量的同义词,汉语的词语解释这一复杂工程将难以起步,字书的产生很难说将推迟到什么年代。
      8、方言词与汉语词汇。 笔者曾论证,汉语约定以单音节命名为基础,绝大多数多音节词均由单音节词复合而成。细析多音节词的结构可见,同义叠加是国人惯用的构词方法。如“崇高、伟大、遥远、宽广、长久、短暂”等等,都是同义叠加构成的。同义词源于方言词,所以,同义叠加的本质是方言叠加。
      另外,由于大量单音节方言词转化为同义词,为人们用各种方法构词提供了充足的原料,构词时表达同一意义可有多个不同的选择,使汉语词汇更加丰富多彩。如在与狗有关的成语中,有把“狗”叫作“犬”的“桀犬吠尧、蜀犬吠日、鸡犬不宁、鸡鸣犬吠”之类,也有直呼“狗”为“狗”的“狗彘不如、狗仗人势、鼠窃狗偷、鸡飞狗跳”等等。
      试想,如若没有方言,也就没有同义词的存在,任何表达对象都只有一个称谓,猪只能叫作“猪”,狗也只能称为“狗”,汉语词汇将是何等贫乏。方言词是汉语词汇发展的不竭之源。
      9、方言词与诗词创作。 笔者曾论述,由于汉语约定只用开音节,不用闭音节,使每个汉字都可作韵脚,使汉语具备了可押韵的特性,产生了押韵这种修辞方法;四声调的区别意义,使汉字读音有了平仄之分,孕育出对仗这种修辞方法。押韵和对仗这两种修辞方法,都是汉语独具的音韵表达方式。只要有一点诗词创作的实践,定有切身体会,无论是寻求押韵还是追求对仗,都离不开同义替换这一重要手法,即通过义同音异的字相互替换来实现押韵或对仗。显然,同义替换的实质就是方言替换。正因为汉语是融多种方言于一炉的产物,几乎每个字都可找到义同音异的替换对象,使同义替换的实现轻而易举,所以才会有既讲究押韵又讲究对仗的华夏诗词样式的涌现。
试想,如若没有方言,也就没有义同音异的字存在,押韵和对仗这两种修辞方法就很难形成,历史上那些光彩夺目的既押韵又对仗的诗词作品也将无以产生。
      另外,方言词,特别是那些比较冷僻的方言词,还可为诗词作品增添异彩。如鲁迅先生有一首解释自己怜子之情的小诗:“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几看小於菟。”前已论及,“於菟”一词,是古楚方言中对老虎的称谓。正是这一冷僻的方言词的运用,使这首意在以虎喻人的小诗,言虎而不见“虎”字,平添了不少含蓄与典雅。
      10、方言词的困囿与沉淀。 所谓方言词的困囿,是指很多方言词从产生那天起,其流行范围就一直有限,难以向外扩展。如诸城方言中的“包团”一词,虽然当地人用“bāotuan”这两个音节为“原因不明的疾病”这一事物取了一个名字,但因没有书面形式,名不能见经卷,所以始终囿于诸城市及其周边外延不大的地域范围内,不能广泛传播。放眼全国,大量没有书面形式的方言词都处于这种情况。
      所谓方言词的沉淀,是指有些方言词,虽然古人为之拟定了记录符号,有了书面形式,并且出现在历史典籍中,但随着时代变迁在国人的语言实践中,不再使用,甚至连这些词的产生地也不再使用这些词语了。如与“荷花、莲花”同义的“芙蕖、芙蓉、菡萏”,与车前子同义的“芣苢”,与“贴身短衣”同义的“汗襦(rū)、袛(dī)裯(dāo)、襜(chān)褕(yú)、掩汀”等词,虽然都在著名篇章中出现过,但最终还是被人们搁置一旁,变成历史的沉淀。
      方言词的沉淀,使记录这些词的方言专用字也一起被打入冷宫。一个方言词既不被使用,与之相应的方言专用字也便无人问津。有些冷僻字,虽被收入字书,甚至在历史名篇中出现过,但却无人知其音义,只能标注为“音义未详”。这类字肯定都属于沉淀状态的方言专用字。笔者在《康熙字典》中多次见到这样的例子。由川、鄂两省三百多名学者以十年之功编纂的八卷本《汉语大字典》,中有约5000个字属于音未详、义未详或音义未详的情况。2010年出版的第二版又新收入40 个音、义未详字。方言词沉淀的状况可见一斑。
      实践告诉我们,所有词语,都只能在人们的共同应用中获得生命力。一个词,只要在其产生之后,不能被广泛认可和普遍采用,就只能囿于一隅,日渐沉沦,成为历史的沉淀甚至彻底消亡。大量现存的方言词处于困囿状态,人们在异地交流中都不使用也无法使用这些词,所以,方言词虽是方言现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绝大多数的中国人经常遇到、更加留意的不是方言词,而是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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